2024年,楚雄州人民检察院持续做实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切实推进“检察护企”“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两会报告立足检察实际,选用多个案例,向全社会展示公平正义的司法“标尺”,让我们从案例中看一看一年来楚雄州检察机关的工作成效吧。
写好守护民生民利答卷
“围绕民生热点和重点群体,聚焦乡村振兴和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开展公益诉讼监督;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民生‘小案’;聚焦深化综合履职,全面推进未成年人综合保护……检察机关能动履职做实群众可感可触的检察为民。”代表委员对楚雄州检察机关一年来的工作发出感慨。
在办理朱某某、尹某某非法捕捞水产品不起诉案时,楚雄市检察院鉴于二人捕捞渔获物数量较少,认罪悔罪态度好,且朱某某是生活困难残障人士,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同时通过移送行刑反向衔接线索,行政机关要求当事人对生态环境资源损失进行补偿和修复,当事人购买2000余尾鱼苗投放入龙川江中,恢复生态,坚持惩防教并重,充分考虑损害程度,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确保法理情相统一、罪责刑相适应。

“可感可触、能得实惠”,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楚雄州检察机关深入开展“利剑护蕾”专项行动,加强检企合作,全州十县市基层院与爱心企业共建未成年人观护基地,为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人、重点青少年群体更好回归社会搭建平台,提供就业机会。
禄丰市检察院督促恢复治理罗申河流域矿山行政公益诉讼案中,依托公益诉讼监督职能督促行政主管单位依法履职,最终采石公司投入40余万元进行矿山生态恢复治理,并覆土栽种树木及农作物35亩,被破坏的生态环境得以恢复。

严格落实“十一号检察建议”,联合民政部门对养老服务机构开展专项监督,针对安全防护措施老化、护理员无证上岗等问题发出检察建议6件,对养老服务机构工作人员实行入职查询和从业禁止制度,促进养老机构安全规范运营,不断深化老年人权益保障。

民生案件的妥善处理有助于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楚雄州检察机关围绕民生福祉,用法治“力度”提升民生“温度”,以检察履职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续写检察护企创新篇章
“我们在办理个案时积极开展追赃挽损,为企业追回损失,并延伸检察职能,进行类案分析,通过检察建议开展诉源治理,引导企业加强法治建设,同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帮助企业解难题、促发展,达到办理一个案件、解决一类问题、治理一个行业的效果。”案件承办检察官对龙某挪用资金案的典型意义进行了总结。
姚安县检察院在办理该案时发现,龙某所在公司存在财物管理制度不健全、内控机制不完善等问题,指派检察官定点联系,帮助公司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同时就花卉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问题向主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在花卉产业联合会设立检察服务工作站,建立纠纷调解、信访受理等“一站式”服务机制,精准对接花卉产业需求,服务保障企业发展。

2024年,楚雄州检察机关深入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立足办案促进市场秩序整治和涉法涉诉风险治理,组织开展知识产权、安全生产、经营管理等法律指导,以高质效监督办案助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姚安县院针对白酒生产加工小微企业生产不规范、存储不安全问题制发检察建议,促进企业依法依规经营并建立行业管理规范。
南华县检察院在办理一起非法购买散装汽油故意放火刑事案件中,发现该县辖区内存在个体商户违规销售散装成品油现象,依托行政检察职能推动行业整治,帮助厘清成品油加工、运输、存储、销售等各环节的行政监管职责,及时消除隐藏在人民群众身边的安全隐患。

从护企办案“小切口”,到普法宣传“全覆盖”,再到实现民生领域“大治理”,楚雄州检察机关通过加强法律监督和创新工作机制,增强企业法治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促进企业合法经营和健康发展,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持续优化,切实为企业发展提供了更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