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以来,楚雄州检察机关依法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以法治力量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守护“民生所盼”。
深化生态保护
服务美丽楚雄建设
紧紧围绕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中心任务,持续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

督促整治“官沟”黑臭水体污染行政公益诉讼案
立办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542件,元谋县检察院办理的督促整治“官沟”黑臭水体污染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最高检优秀案例。

“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专项活动
开展“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专项活动,督促治理矿山800余亩,挽回被非法开采的矿产资源价值147万余元。州检察院通过相关案件办理促推种植苗木3.9万余株,修复排水沟2038米。

大姚“红色先锋-检护青山”生态修复基地
深化恢复性司法实践,办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49件,追回生态修复费用和损害赔偿金216万余元;采取“异地补植复绿”打造生态修复基地1个,造林补植复绿912亩。
回应群众关切
守护人民生活品质
聚焦民生热点问题依法履职,为人民群众美好生活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监督
扎实有序开展“食药安全益路行”等专项监督,立办案件110件,发出检察建议47份,督促行政机关检查各类供餐主体200余家,整改问题70余个。

检察建议推动建立沼气池安全管理的县域长效机制
办理安全生产重点领域案件193件,督促15家企业进行整改,消除安全隐患489处;永仁县检察院推动建立沼气池安全管理的县域长效机制,督促整治农村沼气池10830口。

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残联负责人等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公益诉讼“回头看”
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公益诉讼协作,督促建设、改造无障碍设施30余处;办理督促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行政公益诉讼案,督促征缴残保金43万元;办理支持老年人起诉追索赡养费、劳动报酬、赔偿补偿案件284件。
聚焦公共利益
守护全民共同财富
加大对涉及民生福祉以及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等领域监督力度,切实守护国家利益和人民财富。

开展环境保护税征收专项监督行动
自主研发环保税法律监督模型,在全州开展“环境保护税征收专项监督行动”,督促收回税款近400万元,该案例入选全国优秀案例。

办理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法定新领域案件
拓展广度和深度,办理文物和文化遗产、英烈权益保护等11个法定新领域案件373件,其他领域案件13件,督促保护国家、州级、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4处、6处、29处。

督促闲置校舍处置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全国典型案例
全面总结永仁县检察院闲置校舍资产管护“八转”做法,推动1.4亿元闲置国有资产得到有效利用。永仁县检察院督促闲置校舍处置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全国典型案例。
创新工作形式
擦亮公益诉讼品牌
坚持围绕州委、州政府中心大局,积极开展服务和保障“楚雄名片”高质量发展检察行动。

聘用各领域公益诉讼志愿者246名
将技术优势转化为办案动能,研发10个公益诉讼法律监督模型,运用模型办理案件80件;持续扩大“益心为公”志愿者云平台影响力,聘用各领域公益诉讼志愿者246名。

为彝绣产业发展保驾护航
积极打造具有楚雄特色公益诉讼品牌,进一步推动生态资源保护和公益诉讼深度融合,围绕彝绣保护传承开展专项监督,为彝绣产业发展保驾护航。

“检察长+河长”联合巡河 共护水清河畅
构建协作机制,全面推行“检察长+河(湖)长”、铁路沿线安全管理“双段长+双检察长”工作制度,联合开展巡山巡河81次,发现问题线索80条,督促整改81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