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严守“三关”,执法办案更加规范
一是严守安全关。案件立案后对所有参与办案人员进行提醒,明确责任人,要求办案人员熟知上级执法办案的纪律要求,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得泄露案件秘密,不准与无关人员讨论案情。案件办理期间,通过现场督察,随机对警务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情况、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情况、看守分离制度落实情况以及羁押、搜查、安全防范措施、医疗诊治是否落实等情况进行督察。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建议,予以整改,确保办案安全。
二是严守质量关。采取专项督察与随机抽查的形式,防止“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等情况发生,强化审查把关,将自侦案件“三不一撤”案件作为必查案件,确保预防在前。
三是严守制度关。将重点执法环节、重点执法岗位和重点执法人员作为监督的重中之重。纪检监察部门通过参加或列席检委会、案件讨论,组织专项检查和跟踪监督,督察办案人员严格执行规定,依法依规文明办案。
二、突出“三重”,制度落实更加到位
一是重点加强对车辆管理的督察。重点对是否严格执行车辆管理制度、车辆派遣和使用登记制度,尤其在节假日和下班后对宾馆、酒店、餐饮、娱乐场所进行督察,防止公车违规使用、乱停乱放等现象出现。对有违规情况的驾驶人员专门约谈,严肃教育,促使驾驶人员自觉遵守规章制度。
二是重点加强对重点岗位、关键环节的督察。重点对重大经费管理使用情况、科技强检设施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开展对涉案款物专项督察;对重大项目的招投标、政府采购、合同签订验收等环节进行督察,确保财经纪律严格落实。
三是重点加强对窗口服务部门的督察。重点督察控申接待大厅等场所,看制度落实是否到位,是否认真做好了对当事人的答复和息诉工作,检察长接待日制度是否严格执行,并严格要求接待人员整齐着装,规范接待用语,态度热情。
三、落实“三查”,机关作风更加严谨
一是逢活动必查。结合会议、教育、学习等活动时机,纪检监察部门必须进行监督,督察参加活动的人员情况,活动期间遵守纪律情况等。
二是每星期抽查。结合每周工作日或休息日,纪检监察部门必须对人员在职在岗、履职尽责情况等,采取不打招呼随机督察的方式开展督察。
三是不定期巡查。结合实际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对上下班节点、干警外出办案、办公区值班、办案区管理,八小时以外警车、公务用车使用等情况进行巡查,督察检察人员遵章守纪情况,使管理的触角全方位延伸。
(作者:楚雄州人民检察院 李继光)
一、严守“三关”,执法办案更加规范
一是严守安全关。案件立案后对所有参与办案人员进行提醒,明确责任人,要求办案人员熟知上级执法办案的纪律要求,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得泄露案件秘密,不准与无关人员讨论案情。案件办理期间,通过现场督察,随机对警务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情况、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情况、看守分离制度落实情况以及羁押、搜查、安全防范措施、医疗诊治是否落实等情况进行督察。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建议,予以整改,确保办案安全。
二是严守质量关。采取专项督察与随机抽查的形式,防止“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等情况发生,强化审查把关,将自侦案件“三不一撤”案件作为必查案件,确保预防在前。
三是严守制度关。将重点执法环节、重点执法岗位和重点执法人员作为监督的重中之重。纪检监察部门通过参加或列席检委会、案件讨论,组织专项检查和跟踪监督,督察办案人员严格执行规定,依法依规文明办案。
二、突出“三重”,制度落实更加到位
一是重点加强对车辆管理的督察。重点对是否严格执行车辆管理制度、车辆派遣和使用登记制度,尤其在节假日和下班后对宾馆、酒店、餐饮、娱乐场所进行督察,防止公车违规使用、乱停乱放等现象出现。对有违规情况的驾驶人员专门约谈,严肃教育,促使驾驶人员自觉遵守规章制度。
二是重点加强对重点岗位、关键环节的督察。重点对重大经费管理使用情况、科技强检设施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开展对涉案款物专项督察;对重大项目的招投标、政府采购、合同签订验收等环节进行督察,确保财经纪律严格落实。
三是重点加强对窗口服务部门的督察。重点督察控申接待大厅等场所,看制度落实是否到位,是否认真做好了对当事人的答复和息诉工作,检察长接待日制度是否严格执行,并严格要求接待人员整齐着装,规范接待用语,态度热情。
三、落实“三查”,机关作风更加严谨
一是逢活动必查。结合会议、教育、学习等活动时机,纪检监察部门必须进行监督,督察参加活动的人员情况,活动期间遵守纪律情况等。
二是每星期抽查。结合每周工作日或休息日,纪检监察部门必须对人员在职在岗、履职尽责情况等,采取不打招呼随机督察的方式开展督察。
三是不定期巡查。结合实际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对上下班节点、干警外出办案、办公区值班、办案区管理,八小时以外警车、公务用车使用等情况进行巡查,督察检察人员遵章守纪情况,使管理的触角全方位延伸。
(作者:楚雄州人民检察院 李继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