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年默默奉献,27载春华秋实。作为一名基层检察官,杨晓东长期战斗在职务犯罪侦查第一线,时刻牢记党的宗旨,处处以一名党员和人民满意的检察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饱满昂扬的热情和斗志,全身心投入到热爱的检察事业中,以对党和人民的忠诚、对公平正义的坚守、对法律尊严的信仰,恪尽职守,秉公办案,吃苦耐劳,无私奉献,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谱写了一名人民检察官的华彩乐章。
不忘初心 用信念收获累累硕果
从1989年8月走出校门被分配到永仁县检察院反贪部门工作以来,杨晓东一直从事自侦工作。从业27年,这位质朴的彝族汉子始终不忘初心,忠实坚守做一名合格人民检察官的信念,以扎实的业务功底、严谨的工作作风和忘我的奉献精神,在工作中取得了累累硕果。
在工作中,杨晓东不仅重视提高自身法律专业知识和案件侦破水平,更注重政治思想学习,坚定理想信念,用信念夯实思想基础。“在工作中学习,在学习中工作!”这是他经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结合检察工作实际,他时刻不忘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个人政治素养,并将“三严三实”、“忠诚干净担当”、“两学一做”等专题教育的学习所得,坚决贯彻落实到日常工作和行动中,由此进一步坚定了政治方向,强化了宗旨意识,端正了价值取向,保持了思想纯洁,做到了执法想到稳定,办案考虑发展,自觉服务工作大局,较好地适应了新时期深化反渎工作的要求。
作为一名基层检察院反渎局的负责人,杨晓东深知“正人必先正己”的道理,因此始终把“秉公执法、廉洁自律”作为个人从事检察事业的座右铭,讲政治、守规矩,敢担当。
在侦破案件的过程中,他忠实于事实和法律,始终要求自己做到准确、及时、不枉不纵。在近五年中,他主办了渎职侵权案件16件17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四百余万元,所办案件中没有一起错案,没有发生因工作责任心不强、工作方法不当引发涉检上访的情况。
在杨晓东的职业生涯中,2014年是值得永远铭记的一年。
这一年,他查办了一批在永仁县有影响、有震动的案件,主办了重大渎职犯罪案件3件,涉及实职正科干部2人,所立办案件中,有2件2人属多罪名案件,1件1人被判处缓刑,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53.512万元。
2015年,杨晓东承办的反渎案件2件2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实刑,成为永仁县因犯渎职犯罪被判实刑的首例案件。
从业以来,杨晓东连续多年被评为永仁县检察院先进工作者。2012年,他被永仁县委评为“创先争优先进工作者”,被云南省检察院评为优秀侦查员。2012年和2015年度,他先后两次被楚雄州人民检察院个人嘉奖。
勤奋敬业 用正义捍卫法律尊严
渎职、侵权职务犯罪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实施的犯罪,是行使权利过程中的腐败现象,反渎职侵权直接针对的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查办案件的难度很大。
“我们基层反渎干警,首要工作是查办渎职侵权案件,只有办案,才能真正体现我们基层反渎干警的价值。”面对困难和挑战,杨晓东从不畏惧退缩,而是选择了迎难而上。
在工作中,他牢固树立“办案是履职,不办案是失职”的工作理念,始终坚持深入办案一线,勇挑重担,深挖细查,突破了许多疑难复杂案件。
2015年,在永仁县检察院办理的破坏生态环境保护的渎职犯罪案件中,面对疑难复杂、涉及人员多的困难,杨晓东通过深挖细查,不断攻坚克难,在主办的3件渎职罪案件中有2件2人均查明了“犯罪嫌疑人收受伐木老板钱财”的受贿行为。最终,案件经人民法院审理,一审判处2件2人为多罪名案件且被判实刑,1件1人被判处缓刑,实现了永仁县查办渎职犯罪案件判处实刑的突破,成为全县因犯渎职犯罪被判实刑的首例案件。
2016年,作为反渎局长的杨晓东明确了早抓、抓实的办案思路。通过初查,在年初就成功立办了2件2人玩忽职守案件,基本实现了全年工作目标。8月份,抓住检察院自侦工作相对空闲的时机,他又带领集中抽调的反渎、反贪、法警等部门人员,全力开展初查工作,成功突破了一起滥伐林木事件背后林业部门人员涉嫌渎职的系列案件,为全年的反渎工作争取了主动。
进入下半年,杨晓东又本着“有案必查”的工作要求,加大了对永仁县热点问题的关注,通过深入细致的初查,成功破获了发生在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2件3人渎职犯罪案件,并对1名嫌疑人采取逮捕措施,开创了永仁县办理渎职犯罪案件中采用逮捕强制措施的先例。
全年下来,杨晓东以满腔的热忱和高度的责任感,共立办4件5人渎职犯罪案件,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体现了永仁县检察院加大打击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等渎职犯罪的力度,用正义捍卫了法律尊严,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进一步促进了全县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依规办事的自觉性,有效的减少和遏止渎职犯罪的发生。
勇做表率 用榜样发挥引领作用
在担任永仁县检察院反渎局局长期间,杨晓东既当“领头雁”,又做“排头兵”,带领本科室人员努力工作,始终用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充分发挥引领作用,扎下身子扑在办案第一线,用办案突出履行职责的重心,用行动感召同志们一道前行,充分发挥中层干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用自己的行为去感染人、带动人。
永仁县检察院人少任务重,在反渎局实有的两名干警中一人还年龄大、体弱多病,实际只有作为局长的杨晓东一人在承办所有反渎案件。繁重的工作,让他几乎放弃了所有的双休和节假日,平时晚上加班加点更是家常便饭,但他从不抱怨和叫苦叫累,只是用自己默默复出的实际行动,为办案组的人员作出表率,带动大家勤奋工作,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地完成办案工作。
“要做好工作,必须要依靠团结协作的团队力量。我作为负责人,就应当首先做到‘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言出必行,杨晓东在工作中始终很注重讲团结、讲统一、讲大局,做到了与其他同志“工作上同心、目标上同志、行动上同步”,随时摆正位置,经常换位思考,遇事多交流、多沟通,坦诚相待,从而营造了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团结一致干工作、齐心协力谋发展的良好氛围。
正是他的这种身教重于言教的精神和坚忍不拔、盯着落实的劲头,为大家做出了表率,感染和带动着身边的同志,打破了永仁县查办反渎案件的一项项记录,开创了永仁县查处渎职犯罪因犯渎职罪首例被判实刑的首例,突破了反渎案件基本上是免处、缓刑的格局,使县检察院的反渎工作得到了领导和同志们的肯定和好评。
严于律己 用真情奉献检察事业
面对办案中干扰多、说情多,甚至公开为嫌疑人开脱的现象,杨晓东始终严格要求自己,廉洁自律,自觉遵守办案纪律,正确处理情与法、理与法的关系。
“身处办案一线,就要时刻保持头脑清醒,常怀律己之心。”在长期的办案工作中,杨晓东是这么说,也是这么做的,始至终严守办案纪律。
他曾一次次回绝了亲朋好友为当事人说情和打探案情,向说情和打探案情的人表明了这不是跟谁有意过不去、给不给面子的事,而是法不容情的立场,是自己做人的原则和起码的尊严。
他为人坦诚,作风正派,不管是院内还是院外的同志,只要是在一起工作,他都能与同志们打成一片,在战斗中相互结下深厚的友谊。
他把同志们的冷暖放在心上,谁有个头痛脑热,家里有些急事,他总是照顾周到、关怀备至,而自己却经常加班加点,牺牲节假日。
谈到工作,杨晓东总是充满激情,浑身是劲,但一说起生活,他却愧对家人,深感内疚。“我家老人体弱多病,打针输液,都靠不上我,女儿上学我也很少接送。有时赶上妻子工作也忙,只好把孩子托付给隔壁的邻居照料。”他感叹道:“既然把检察工作当成事业来做,就选择了奉献,就要无怨无悔。”
“在工作与个人及家庭的天平面前,他始终将工作放在第一位。”对杨晓东的人品能力,他的一位老同事给出了高度评价:“他忠诚正直、爱憎分明,乐观上进、勇于担当,思维清晰、有勇有谋,严谨敬业、清正廉洁,从事检察工作20多年来所办的自侦案件无冤、假、错案,从未发生任何违法违纪问题,始终保持着良好的声誉和口碑。”
27年默默奉献,27载春华秋实。作为一名基层检察官,杨晓东长期战斗在职务犯罪侦查第一线,时刻牢记党的宗旨,处处以一名党员和人民满意的检察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饱满昂扬的热情和斗志,全身心投入到热爱的检察事业中,以对党和人民的忠诚、对公平正义的坚守、对法律尊严的信仰,恪尽职守,秉公办案,吃苦耐劳,无私奉献,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谱写了一名人民检察官的华彩乐章。
不忘初心 用信念收获累累硕果
从1989年8月走出校门被分配到永仁县检察院反贪部门工作以来,杨晓东一直从事自侦工作。从业27年,这位质朴的彝族汉子始终不忘初心,忠实坚守做一名合格人民检察官的信念,以扎实的业务功底、严谨的工作作风和忘我的奉献精神,在工作中取得了累累硕果。
在工作中,杨晓东不仅重视提高自身法律专业知识和案件侦破水平,更注重政治思想学习,坚定理想信念,用信念夯实思想基础。“在工作中学习,在学习中工作!”这是他经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结合检察工作实际,他时刻不忘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个人政治素养,并将“三严三实”、“忠诚干净担当”、“两学一做”等专题教育的学习所得,坚决贯彻落实到日常工作和行动中,由此进一步坚定了政治方向,强化了宗旨意识,端正了价值取向,保持了思想纯洁,做到了执法想到稳定,办案考虑发展,自觉服务工作大局,较好地适应了新时期深化反渎工作的要求。
作为一名基层检察院反渎局的负责人,杨晓东深知“正人必先正己”的道理,因此始终把“秉公执法、廉洁自律”作为个人从事检察事业的座右铭,讲政治、守规矩,敢担当。
在侦破案件的过程中,他忠实于事实和法律,始终要求自己做到准确、及时、不枉不纵。在近五年中,他主办了渎职侵权案件16件17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四百余万元,所办案件中没有一起错案,没有发生因工作责任心不强、工作方法不当引发涉检上访的情况。
在杨晓东的职业生涯中,2014年是值得永远铭记的一年。
这一年,他查办了一批在永仁县有影响、有震动的案件,主办了重大渎职犯罪案件3件,涉及实职正科干部2人,所立办案件中,有2件2人属多罪名案件,1件1人被判处缓刑,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53.512万元。
2015年,杨晓东承办的反渎案件2件2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实刑,成为永仁县因犯渎职犯罪被判实刑的首例案件。
从业以来,杨晓东连续多年被评为永仁县检察院先进工作者。2012年,他被永仁县委评为“创先争优先进工作者”,被云南省检察院评为优秀侦查员。2012年和2015年度,他先后两次被楚雄州人民检察院个人嘉奖。
勤奋敬业 用正义捍卫法律尊严
渎职、侵权职务犯罪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实施的犯罪,是行使权利过程中的腐败现象,反渎职侵权直接针对的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查办案件的难度很大。
“我们基层反渎干警,首要工作是查办渎职侵权案件,只有办案,才能真正体现我们基层反渎干警的价值。”面对困难和挑战,杨晓东从不畏惧退缩,而是选择了迎难而上。
在工作中,他牢固树立“办案是履职,不办案是失职”的工作理念,始终坚持深入办案一线,勇挑重担,深挖细查,突破了许多疑难复杂案件。
2015年,在永仁县检察院办理的破坏生态环境保护的渎职犯罪案件中,面对疑难复杂、涉及人员多的困难,杨晓东通过深挖细查,不断攻坚克难,在主办的3件渎职罪案件中有2件2人均查明了“犯罪嫌疑人收受伐木老板钱财”的受贿行为。最终,案件经人民法院审理,一审判处2件2人为多罪名案件且被判实刑,1件1人被判处缓刑,实现了永仁县查办渎职犯罪案件判处实刑的突破,成为全县因犯渎职犯罪被判实刑的首例案件。
2016年,作为反渎局长的杨晓东明确了早抓、抓实的办案思路。通过初查,在年初就成功立办了2件2人玩忽职守案件,基本实现了全年工作目标。8月份,抓住检察院自侦工作相对空闲的时机,他又带领集中抽调的反渎、反贪、法警等部门人员,全力开展初查工作,成功突破了一起滥伐林木事件背后林业部门人员涉嫌渎职的系列案件,为全年的反渎工作争取了主动。
进入下半年,杨晓东又本着“有案必查”的工作要求,加大了对永仁县热点问题的关注,通过深入细致的初查,成功破获了发生在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2件3人渎职犯罪案件,并对1名嫌疑人采取逮捕措施,开创了永仁县办理渎职犯罪案件中采用逮捕强制措施的先例。
全年下来,杨晓东以满腔的热忱和高度的责任感,共立办4件5人渎职犯罪案件,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体现了永仁县检察院加大打击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等渎职犯罪的力度,用正义捍卫了法律尊严,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进一步促进了全县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依规办事的自觉性,有效的减少和遏止渎职犯罪的发生。
勇做表率 用榜样发挥引领作用
在担任永仁县检察院反渎局局长期间,杨晓东既当“领头雁”,又做“排头兵”,带领本科室人员努力工作,始终用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充分发挥引领作用,扎下身子扑在办案第一线,用办案突出履行职责的重心,用行动感召同志们一道前行,充分发挥中层干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用自己的行为去感染人、带动人。
永仁县检察院人少任务重,在反渎局实有的两名干警中一人还年龄大、体弱多病,实际只有作为局长的杨晓东一人在承办所有反渎案件。繁重的工作,让他几乎放弃了所有的双休和节假日,平时晚上加班加点更是家常便饭,但他从不抱怨和叫苦叫累,只是用自己默默复出的实际行动,为办案组的人员作出表率,带动大家勤奋工作,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地完成办案工作。
“要做好工作,必须要依靠团结协作的团队力量。我作为负责人,就应当首先做到‘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言出必行,杨晓东在工作中始终很注重讲团结、讲统一、讲大局,做到了与其他同志“工作上同心、目标上同志、行动上同步”,随时摆正位置,经常换位思考,遇事多交流、多沟通,坦诚相待,从而营造了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团结一致干工作、齐心协力谋发展的良好氛围。
正是他的这种身教重于言教的精神和坚忍不拔、盯着落实的劲头,为大家做出了表率,感染和带动着身边的同志,打破了永仁县查办反渎案件的一项项记录,开创了永仁县查处渎职犯罪因犯渎职罪首例被判实刑的首例,突破了反渎案件基本上是免处、缓刑的格局,使县检察院的反渎工作得到了领导和同志们的肯定和好评。
严于律己 用真情奉献检察事业
面对办案中干扰多、说情多,甚至公开为嫌疑人开脱的现象,杨晓东始终严格要求自己,廉洁自律,自觉遵守办案纪律,正确处理情与法、理与法的关系。
“身处办案一线,就要时刻保持头脑清醒,常怀律己之心。”在长期的办案工作中,杨晓东是这么说,也是这么做的,始至终严守办案纪律。
他曾一次次回绝了亲朋好友为当事人说情和打探案情,向说情和打探案情的人表明了这不是跟谁有意过不去、给不给面子的事,而是法不容情的立场,是自己做人的原则和起码的尊严。
他为人坦诚,作风正派,不管是院内还是院外的同志,只要是在一起工作,他都能与同志们打成一片,在战斗中相互结下深厚的友谊。
他把同志们的冷暖放在心上,谁有个头痛脑热,家里有些急事,他总是照顾周到、关怀备至,而自己却经常加班加点,牺牲节假日。
谈到工作,杨晓东总是充满激情,浑身是劲,但一说起生活,他却愧对家人,深感内疚。“我家老人体弱多病,打针输液,都靠不上我,女儿上学我也很少接送。有时赶上妻子工作也忙,只好把孩子托付给隔壁的邻居照料。”他感叹道:“既然把检察工作当成事业来做,就选择了奉献,就要无怨无悔。”
“在工作与个人及家庭的天平面前,他始终将工作放在第一位。”对杨晓东的人品能力,他的一位老同事给出了高度评价:“他忠诚正直、爱憎分明,乐观上进、勇于担当,思维清晰、有勇有谋,严谨敬业、清正廉洁,从事检察工作20多年来所办的自侦案件无冤、假、错案,从未发生任何违法违纪问题,始终保持着良好的声誉和口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