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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检人物:梅花香自苦寒来——武定县人民检察院贺生
时间:2017-04-2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贺生同志作为武定县人民检察院平凡的一名检察官,一干就是28年。年轻的检察官们常尊之为检察官元老,他貌不惊人,平静而淡定,只在对视间接触到他那坚毅有神、如离弦之箭般的目光,才让人切实地感受到一名优秀检察官所特有的沉稳气质和穿透力,时时透着法律的意志和尊严,给人以鼓舞和力量。自大学毕业分配到本院工作以来,他始终如一,能够发挥共产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热爱检察事业,克己奉公,无私奉献,无论在公诉、民行还是在反贪岗位,都能独当一面,做到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精一行。尤其在民行和反贪工作方面成绩犹显突出,得到了上级和院领导的好评,为此,他也得到了诸多的荣誉和褒奖。

  一片冰心在玉壶

  忠诚为本、服从指挥。这是贺生同志一直坚持的做人做事的准则。他经常讲的一句话就是“做人要忠诚,做事要用心,成绩不是靠等来、靠要来,而是靠苦来、靠干来。”他是这么说的,也是这么做的。自踏进检察院大门的那一天起,他就处在检察工作的办案第一线,刚进院不久他就圆满办理了一件特别棘手的公诉案件,他一干就是六年,得到了院领导的肯定。尽管整个公诉科当时仅有三名干警,但他都能出色地按质按量完成全年的公诉工作。1994年初贺生同志从公诉科调反贪局工作,仅一年的时间,整个反贪工作就发生了较大变化。他们一改过去“等、靠、要”的办案模式,而是采取主动出击,多头并进,寻找案源,到下半年就打了一个翻身仗。此后,该院反贪局查办职务犯罪案件一年向前跨出一大步,1997年武定县检察院因查办职务犯罪案件连续三年成绩斐然,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记“集体一等功”。

  1998年8月因本院民行科自成立以来,民行工作年年排名全州倒数第一,为扭转这一落后局面,贺生同志被调整到民行科担任科长,虽然只配备了一名书记员给他,但他不辞辛苦,刻苦钻研,积极工作,仅用一个月时间就把民行工作理顺,当年年终考核,该院民行工作排名上升到了第五名。此后该院民行工作开始进入了一个良性发展时期,每年年终考核都占据着全州第三或第四名的位置。2007年高检院提出“发展靠民行”的口号,要求基层检察院创新民行工作。为顺应时代发展要求,与时俱进,贺生同志不等不靠,积极探索执行监督、息诉和解、支持起诉等工作,并获取了许多值得推广的经验,该院民行工作也连续三年在全州考评中获得第一,并被省检察院表彰为先进集体,办案经验也得到了广泛推广,在开展民行工作中遇到的种种问题,贺生同志都能及时地进行调研,并发表在《楚雄检察》上,并多次获奖。

  2010年6月贺生调任反贪局局长,目的就是要扭转该院反贪工作长期处于低迷状态,年年考评处于全州倒数的局面。恰在这一段时期,社会上有一种观点,认为查办职务案件伤感情得罪人,是险途。父母和亲友都不理解,规劝贺生同志干好民行工作就行了,在民行上是栽花,为的是广大弱势群体的利益,干反贪是栽刺,得罪的是“穿皮鞋”的权贵。但贺生同志总是语重心长地对亲友们说,细微处不严,突出的问题不抓,客观上纵容害群之马损害党和政府干部队伍的整体形象,这才是最大的隐患和危险,要开创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总要有人站出来担当。贺生同志不是一个光说不练的人,自从他上任反贪局长那一天起,他就成了名副其实的“大忙人”。在工作中他率先垂范,时时处处为干警做表率,他对自身高标准、严要求。要求大家做到的,他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大家不做的,他自己首先不做。无论是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还是带领干警加班办案,他时时处处走在干警的前面。由于辛劳过度,加班过多,贺生同志的胆管结石越来越严重,一旦阵痛起来,疼得他满头大汗,为了不影响工作,他每次犯病都是利用中午下班和晚上休息的时间到医院输液止痛,没有因有病而请过一天假。他爱岗敬业的精神,激励着全局干警,有力地推动了我院反贪业务的发展。连续几年,我院反贪工作在全州年终考核评比中始终名列前茅,不是第一就是第二。他本人也连续被评为优秀公务员、优秀政法干警等、受到了上级检察院的嘉奖和表彰。他也以骄人的工作业绩和爱岗敬业的奉献精神,赢得了全院干警和人民群众的好评。

  志在反腐谋新篇

  贺生同志面对干出的成绩、同仁们的认可和口碑,始终保持着一贯的谨言慎行和低调务实,始终保持着一个自侦干警“崇法敬天、惩贪治腐”的职业追求,继续以雄厚的法律素养、丰富的办案经验、忘我的拼搏精神凝聚检察事业的光荣与使命。自担任反贪局长以来,他始终奋战在反贪一线,无数迷雾重重的案情在他手中迎刃而解,大量疑难复杂的案件在他手中攻克殆尽,是检察干警们一致承认的专啃硬骨头的“办案能手”。党的十八大之后,党中央立足凝聚党心民心,加大了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危害群众利益的贪腐案件力度,贺生作为反贪战线上的一名战士,毫无疑问地担当起了组织的重托。2012年以来,该院认真落实上级检察院工作部署,在全国开展查办和预防涉农惠民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共查办涉农惠民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23件36人,占所立办案件数的66%,人数的65%,所办案件大案率达85%,通过查办案件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近600多万元。在查办涉农惠民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过程中,贺生同志总结出了"准、寻、细、密、深、效"六字办案经验,即:摸清县情,突出一个"准"字;不等不靠,主动出击,重点把握一个"寻"字;明确对象,细化初查,从"细"字上下功夫;外围调查突显一个"密"字;争取主动,打击窝串案件,认准一个"深"字;注重"三个效果",把握一个"效"字。这六字经验获得了上级检察院的肯定,并加以交流推广。

  丹心铸就反贪魂

  反贪侦查工作不仅仅是一项斗智斗勇的工作,也是一项体力活,有时甚至还要冒生命危险。当新来的干警工作疲惫不堪,吃不消,产生厌倦时,她总是鼓励说:“一粒有生命力的种子,即使经历再多的风沙,也能长出一片希望的绿洲。”激励他们坚强起来,战胜困难。同时,他也教导新来的反贪干警要像莲花一样出污泥而不染。在与犯罪分子短兵相接的对垒中,时刻面临权利、金钱的诱惑,要时刻保持高度的节制和清醒,在人情风暴和关系暗流中做到嵬然不动。然而他的清廉和苦干精神,却常常遭到朋友们的误解,他们都一味指责贺生同志缺乏人情味,整天只会傻干工作。面对诸多指责,他也有感到难受的时候,他很清楚,工作成绩越大,得罪的人就越多,甚至让人记恨一辈子。如2015年初在查办县医院原院长受贿案时,因该院长与贺生同志有一定的外戚关系,不符合回避条件,在办理该案中,来自各方面的压力特别大,但是,该落实的每一笔数额,他没有一笔不落实,该取的每一个证,他没有一个不去取,从来没有因为抹不开情面而纵容犯罪,最终该院长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当人之常情与办案原则发生冲突时,他选择的是原则,为此他得罪了亲戚、朋友、同事。反贪事业的惊涛骇浪,让他的每一天过得都不平淡。但是,既然选择了这一“得罪人”的事业,就要坚持职业道德,他始终相信,人民群众是拥护这一光荣事业的,所有的付出,终会得到社会的承认。

  忠诚是天职,卓越是本职,高效是尽职。贺生同志只是反贪干警中的一员,每一位反贪干警都是一颗折射太阳光辉的露珠。精彩纷呈的战场是权与法、情与法、正义与邪恶、勇敢与懦弱的较量,是智慧、胆识和毅力的拼杀。成绩属于过去,反贪工作任重道远,一份耕耘会有一份收获,贺生同志在反贪的工作岗位上会结出更大的硕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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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检人物:梅花香自苦寒来——武定县人民检察院贺生

时间:2017-04-28  作者: 
  贺生同志作为武定县人民检察院平凡的一名检察官,一干就是28年。年轻的检察官们常尊之为检察官元老,他貌不惊人,平静而淡定,只在对视间接触到他那坚毅有神、如离弦之箭般的目光,才让人切实地感受到一名优秀检察官所特有的沉稳气质和穿透力,时时透着法律的意志和尊严,给人以鼓舞和力量。自大学毕业分配到本院工作以来,他始终如一,能够发挥共产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热爱检察事业,克己奉公,无私奉献,无论在公诉、民行还是在反贪岗位,都能独当一面,做到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精一行。尤其在民行和反贪工作方面成绩犹显突出,得到了上级和院领导的好评,为此,他也得到了诸多的荣誉和褒奖。

  一片冰心在玉壶

  忠诚为本、服从指挥。这是贺生同志一直坚持的做人做事的准则。他经常讲的一句话就是“做人要忠诚,做事要用心,成绩不是靠等来、靠要来,而是靠苦来、靠干来。”他是这么说的,也是这么做的。自踏进检察院大门的那一天起,他就处在检察工作的办案第一线,刚进院不久他就圆满办理了一件特别棘手的公诉案件,他一干就是六年,得到了院领导的肯定。尽管整个公诉科当时仅有三名干警,但他都能出色地按质按量完成全年的公诉工作。1994年初贺生同志从公诉科调反贪局工作,仅一年的时间,整个反贪工作就发生了较大变化。他们一改过去“等、靠、要”的办案模式,而是采取主动出击,多头并进,寻找案源,到下半年就打了一个翻身仗。此后,该院反贪局查办职务犯罪案件一年向前跨出一大步,1997年武定县检察院因查办职务犯罪案件连续三年成绩斐然,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记“集体一等功”。

  1998年8月因本院民行科自成立以来,民行工作年年排名全州倒数第一,为扭转这一落后局面,贺生同志被调整到民行科担任科长,虽然只配备了一名书记员给他,但他不辞辛苦,刻苦钻研,积极工作,仅用一个月时间就把民行工作理顺,当年年终考核,该院民行工作排名上升到了第五名。此后该院民行工作开始进入了一个良性发展时期,每年年终考核都占据着全州第三或第四名的位置。2007年高检院提出“发展靠民行”的口号,要求基层检察院创新民行工作。为顺应时代发展要求,与时俱进,贺生同志不等不靠,积极探索执行监督、息诉和解、支持起诉等工作,并获取了许多值得推广的经验,该院民行工作也连续三年在全州考评中获得第一,并被省检察院表彰为先进集体,办案经验也得到了广泛推广,在开展民行工作中遇到的种种问题,贺生同志都能及时地进行调研,并发表在《楚雄检察》上,并多次获奖。

  2010年6月贺生调任反贪局局长,目的就是要扭转该院反贪工作长期处于低迷状态,年年考评处于全州倒数的局面。恰在这一段时期,社会上有一种观点,认为查办职务案件伤感情得罪人,是险途。父母和亲友都不理解,规劝贺生同志干好民行工作就行了,在民行上是栽花,为的是广大弱势群体的利益,干反贪是栽刺,得罪的是“穿皮鞋”的权贵。但贺生同志总是语重心长地对亲友们说,细微处不严,突出的问题不抓,客观上纵容害群之马损害党和政府干部队伍的整体形象,这才是最大的隐患和危险,要开创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总要有人站出来担当。贺生同志不是一个光说不练的人,自从他上任反贪局长那一天起,他就成了名副其实的“大忙人”。在工作中他率先垂范,时时处处为干警做表率,他对自身高标准、严要求。要求大家做到的,他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大家不做的,他自己首先不做。无论是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还是带领干警加班办案,他时时处处走在干警的前面。由于辛劳过度,加班过多,贺生同志的胆管结石越来越严重,一旦阵痛起来,疼得他满头大汗,为了不影响工作,他每次犯病都是利用中午下班和晚上休息的时间到医院输液止痛,没有因有病而请过一天假。他爱岗敬业的精神,激励着全局干警,有力地推动了我院反贪业务的发展。连续几年,我院反贪工作在全州年终考核评比中始终名列前茅,不是第一就是第二。他本人也连续被评为优秀公务员、优秀政法干警等、受到了上级检察院的嘉奖和表彰。他也以骄人的工作业绩和爱岗敬业的奉献精神,赢得了全院干警和人民群众的好评。

  志在反腐谋新篇

  贺生同志面对干出的成绩、同仁们的认可和口碑,始终保持着一贯的谨言慎行和低调务实,始终保持着一个自侦干警“崇法敬天、惩贪治腐”的职业追求,继续以雄厚的法律素养、丰富的办案经验、忘我的拼搏精神凝聚检察事业的光荣与使命。自担任反贪局长以来,他始终奋战在反贪一线,无数迷雾重重的案情在他手中迎刃而解,大量疑难复杂的案件在他手中攻克殆尽,是检察干警们一致承认的专啃硬骨头的“办案能手”。党的十八大之后,党中央立足凝聚党心民心,加大了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危害群众利益的贪腐案件力度,贺生作为反贪战线上的一名战士,毫无疑问地担当起了组织的重托。2012年以来,该院认真落实上级检察院工作部署,在全国开展查办和预防涉农惠民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共查办涉农惠民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23件36人,占所立办案件数的66%,人数的65%,所办案件大案率达85%,通过查办案件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近600多万元。在查办涉农惠民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过程中,贺生同志总结出了"准、寻、细、密、深、效"六字办案经验,即:摸清县情,突出一个"准"字;不等不靠,主动出击,重点把握一个"寻"字;明确对象,细化初查,从"细"字上下功夫;外围调查突显一个"密"字;争取主动,打击窝串案件,认准一个"深"字;注重"三个效果",把握一个"效"字。这六字经验获得了上级检察院的肯定,并加以交流推广。

  丹心铸就反贪魂

  反贪侦查工作不仅仅是一项斗智斗勇的工作,也是一项体力活,有时甚至还要冒生命危险。当新来的干警工作疲惫不堪,吃不消,产生厌倦时,她总是鼓励说:“一粒有生命力的种子,即使经历再多的风沙,也能长出一片希望的绿洲。”激励他们坚强起来,战胜困难。同时,他也教导新来的反贪干警要像莲花一样出污泥而不染。在与犯罪分子短兵相接的对垒中,时刻面临权利、金钱的诱惑,要时刻保持高度的节制和清醒,在人情风暴和关系暗流中做到嵬然不动。然而他的清廉和苦干精神,却常常遭到朋友们的误解,他们都一味指责贺生同志缺乏人情味,整天只会傻干工作。面对诸多指责,他也有感到难受的时候,他很清楚,工作成绩越大,得罪的人就越多,甚至让人记恨一辈子。如2015年初在查办县医院原院长受贿案时,因该院长与贺生同志有一定的外戚关系,不符合回避条件,在办理该案中,来自各方面的压力特别大,但是,该落实的每一笔数额,他没有一笔不落实,该取的每一个证,他没有一个不去取,从来没有因为抹不开情面而纵容犯罪,最终该院长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当人之常情与办案原则发生冲突时,他选择的是原则,为此他得罪了亲戚、朋友、同事。反贪事业的惊涛骇浪,让他的每一天过得都不平淡。但是,既然选择了这一“得罪人”的事业,就要坚持职业道德,他始终相信,人民群众是拥护这一光荣事业的,所有的付出,终会得到社会的承认。

  忠诚是天职,卓越是本职,高效是尽职。贺生同志只是反贪干警中的一员,每一位反贪干警都是一颗折射太阳光辉的露珠。精彩纷呈的战场是权与法、情与法、正义与邪恶、勇敢与懦弱的较量,是智慧、胆识和毅力的拼杀。成绩属于过去,反贪工作任重道远,一份耕耘会有一份收获,贺生同志在反贪的工作岗位上会结出更大的硕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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