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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人民检察院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时间:2017-09-1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楚雄州人民检察院2016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楚雄州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依法履行批准和决定逮捕、提起公诉、职务犯罪侦查、对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实行法律监督等职能。楚雄州检察机关在州委和省检察院的领导下,在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努力践行“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不断强化执法办案工作,切实提高法律监督能力和水平,为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二)、2016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6年,楚雄州检察机关在州委和省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州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州政府的支持和州政协的民主监督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引领,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以法治为引领,以办案为中心,切实履行好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各项检察工作稳步健康发展。   

  一、依法履行职能,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围绕州委中心工作,切实发挥检察职能,强化工作措施,努力为彝州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依法打击刑事犯罪。全州检察机关依法履行审查批捕、审查起诉职责,依法严厉打击暴力、两抢一盗、毒品等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犯罪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743人、提起公诉1810批准逮捕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绑架等严重危害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嫌疑人143人,提起公诉263人;批准逮捕抢劫、抢夺、盗窃等严重侵犯公民财产权利的犯罪嫌疑人303人,提起公诉472人;批准逮捕毒品犯罪嫌疑人113人,提起公诉114人;严厉打击传销、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合同诈骗等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24人,提起公诉42人

  (二)依法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的犯罪。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和环境安全,严厉打击盗伐滥伐林木、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非法采矿等犯罪,批准逮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嫌疑人31人,提起公诉119人,促进美丽楚雄建设。认真办理环境保护领域的公益诉讼案件,发现了牟定13家乳腐厂环境污染、禄丰大佛箐村风力发电设备噪声污染等环境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9件,全部已进入诉前程序。

  (三)正确适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综合运用检调对接、刑事和解等机制办理轻微刑事案件,对不构成犯罪或涉嫌犯罪但没有逮捕必要的,依法决定不批捕430人;对犯罪情节轻微、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或免除刑罚的,决定不起诉217人;办理符合法定条件的当事人自愿和解案件15件,有效减少社会对抗、修复了社会关系。

  (四)积极探索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办理机制。对未成年人犯罪实行涉罪未成年人羁押必要性审查、分案起诉、诉前引导、代理人指定、案后帮教、轻罪记录封存等制度,开展社会调查146人次,对符合条件的34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为认真总结未成年人案件办理经验,禄丰县院编纂、录制了以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为题材的禄丰县未成年人犯罪警示案例选编—《迷失的青春》,案例选编以未成人犯罪为素材,分析犯罪原因,警示教育片立足检察职能,通过正反典型案例,以采访真人、真事,检察官点评等方式,突出未成年人犯罪预防主题。目前,已完成了典型案例读本的发行、出版工作,与县教育局、团县委共同编辑出版读本4700册,并免费发放给全县中小学、及相关单位、部门参阅。

  (五)积极探索创新办案模式。积极转变司法理念,努力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新型审判模式,依托疑难复杂案件,在主办侦查人员出庭、专家证人出庭、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认赔刑事案件从宽处理、检察机关派驻派出所检察官制度等领域作了积极的探索实践。1、在《反家庭暴力法》实施后,由楚雄州院公诉处办理的张殿如故意杀人一案,在案件开庭过程中邀请了家庭暴力研究领域的全国知名专家作为专家证人出庭,在云南属首创,社会效果良好。省妇联副主席马迎春一行专程到州检察院赠送“公正执法、匡扶正义”锦旗和感谢信。2、积极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司法改革模式,为进一步规范公安机关主办侦查员出庭参加诉讼活动工作,与州中级人民法院、州公安局联动实行公安机关主办侦查员出庭参加庭审,倒逼公安机关主动与检察机关配合,大幅提升案件侦办能力,切实提高了庭审质量,今年共有主办侦查员、鉴定人出庭作证案件21件,主办侦查员到庭旁听庭审190件。3、在刑事案件较多的楚雄市院、禄丰县院进行了认罪认罚认赔刑事案件从宽处理的试点探索,共有65件100人因犯罪情节轻微,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认赔的案件作了相对不起诉。4、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派驻派出所检察官制度,目前,已在全州10县(市)12个人员、案件较多的城区公安派出所成立派驻检察官办公室,进一步强化检察机关对公安派出所刑事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

  (六)努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完善下访巡访、联合接访、检察长接待日等制度,积极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坚持诉访分离,畅通群众诉求渠道,耐心开展疏导帮扶,受理各类控告申诉案件420件,受理民行案件485件,所受理案件均按照信访工作规定,及时分流、答复、办理。立案复查刑事申诉案件30件,办理刑事赔偿案件5件,已向财政申请核拨赔偿金,办理救助案件71件,已支付救助金59.71万元。妥善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涉检信访问题,办理政法委交办的涉检信访1件,自行发现1件,目前案件已得到圆满解决。认真贯彻落实刑事诉讼法和《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及时办理2件阻碍律师依法执业控告申诉案件。认真贯彻中政委《关于建立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制度的意见(试行)》,州院积极会同司法部门会签《关于律师参与办理涉法涉诉信访疑难案件的办法(试行)》,目前,楚雄州律师协会已指定15名律师,为律师参与办理涉法涉诉信访疑难案件打下基础。做好“两会”和一些重大政治活动的控申维稳工作,在重大会议和敏感节点期间,坚持每天“零”报告制度。

      二、坚持惩防并举,不断强化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

  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州委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重大部署,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反腐败的职能作用,坚持惩治和预防两手抓,为全面深化改革营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

  (一)依法查办贪污贿赂职务犯罪。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立办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72件96人,其中要案6件6人,大案59件77人,侦查终结73件99人,通过办案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042.3万余元。查办了云南省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杜某、迪庆州副调研员赵某某、中国银行云南省分行授信执行部主任徐某某等处级干部要案。同时,按照高检、省院的统一部署,认真开展查办涉农惠民职务犯罪专项行动,重点查办农村基层扶贫开发领域中农村基层人员贪污、挪用、私分等职务犯罪案件,立办涉农扶贫领域案件53件71人,占立办案件总人数的73.9%。

  (二)依法查办渎职侵权犯罪。以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为着力点,不断加大渎职侵权案件的查处力度,严肃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28件31人。其中,滥用职权12件15人,玩忽职守17件17人,重特大案件14件17人,侦查终结25件27人。办案中,重点查办了扶贫资金使用、破坏环境资源、安全生产事故、新网工程、农业综合开发等背后的渎职案件,上下联动查办了供销社系统“新网工程”专项资金领域渎职犯罪5件7人。

  (三)积极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认真履行党委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办事机构职责,结合办案,突出预防重点,强化预防措施,增强预防工作的主动性、科学性和实效性。共开展预防调查并形成调查报告40次,进行职务犯罪案例剖析39件,向有关单位提出书面预防职务犯罪检察建议39件,预防建议被有关单位采纳31件,开展职务犯罪警示宣传教育462场(次),受教育人数达1.8万余人,受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5026次,被查询单位4.1万余个,被查询个人8.2万余人,对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单位或个人作出处置34次。认真开展“促进三农建设”专项预防工作,积极编印《权力被滥用之后》——楚雄州涉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警示录一书共10000册,向涉农职能部门、乡镇、村基层组织干部职工发放,元谋县院选择近年来元谋县查处的基层干部典型案例,以案说法的形式制作警示教育宣传片《热坝说法——风清气正选好官》光碟1000碟,发放到全县78个村(社区)、639个村(居)民小组、50个机关单位进行播放,永仁县院在扶贫联系点老怀哨村委会开展警示教育过程中,把宣传的法制内容编排成村民喜闻乐见的10个花灯节目,请永仁县城金秋乐艺术团进行演出,寓教于乐,社会反响良好。6月21日,州院预防处与自侦部门联合召开惩治和预防涉农惠民领域职务犯罪新闻发布会,以此推动涉农扶贫领域的预防职务犯罪稳步发展。此外,积极报送3篇优秀年度报告参加全省检察机关年度报告的评比,其中1篇被评为云南省“十佳年度报告”,2篇被评为云南省“优秀年度报告”

  三、强化诉讼监督,切实维护司法公平公正

  切实加强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促进严格执法和公正司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强化对刑事诉讼活动的监督。坚持日常监督与专项监督相结合,依法监督立案241件,监督撤案164件,纠正漏捕33人,纠正漏诉67人;出(提请)刑事抗诉14件,提出量刑建议1347人,对刑事诉讼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提出纠正意见327件。认真开展“两法”衔接工作,5月28日召开了楚雄州首次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联席会议,会议决定将全州“两法”衔接成员部门的工作情况纳入依法治州考核,进一步推动了全州“两法”衔接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进一步强化了检察机关对行政执法活动的监督。

  (二)积极开展对民事和行政诉讼活动的监督。全面贯彻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健全完善公开听证、调抗结合、以抗促调等工作机制,在法律授权范围内积极探索公益诉讼工作。共受理各类民行监督案件485件,其中对诉讼结果监督案件35件,经审查,提请省院抗诉3件,向人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法院采纳再审检察建议2件(包括去年1件)。办理执行监督案件188件,发出检察建议179件,全部被采纳;办理审判违法行为监督案件236件,发出检察建议233份,231份被采纳;办理行政执法监督案件14件,发出检察建议14份,全部被采纳;办理支持起诉案件4件;受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37件,按照诉前程序发出督促履行职责的检察建议35份,开展听证33件。切实开展好“基层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推进年”专项活动,认真制定实施方案,围绕“十个一”工作要求开展工作,目前已完成其中的“四个一”工作。按照办理案件五个必需的要求,严把案件质量关,6月20日至2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厅民事检察二处王莉处长一行6人到我州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对全州574件执行监督和审判违法行为监督案件进行了逐案评查,案件质量获得了高检院的一致肯定。

  (三)强化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监督。建立健全在押人员基础信息档案,对羁押时限实施动态跟踪监督,坚持派驻检察官与被监管人谈话、被监管人约见检察官、设立检察官信箱等制度,进一步畅通被监管人诉求渠道。切实加强对刑事执行活动的监督,监督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12人,提出检察建议130件;监督纠正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违法161件;监督纠正未成年在押人员混管混押115人;受理服刑人员申诉案件3件。认真开展集中清理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和全国检察机关财产刑执行专项检察活动,建议收监执行一名有期徒刑20年尚未执行的罪犯。

  (四)强化执法办案监督。切实加强检察机关内部自身监督,运用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录入各类案件6007件,实现司法办案“全员、全面、全程”网上流转和网上监督;规范律师会见和接待工作,通过窗口接待、电话预约等方式为律师提供案卷查阅复印,听取律师等诉讼参与人意见304件次,依法保障律师执业、主动接受监督;依托“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公开法律文书783份,重要案件信息发布217条,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司法活动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全面开展案件电子卷宗制作工作,共制作电子卷宗1299件3058册。以检查促整改,认真开展办案系统和涉案款物专项检查,进一步强化执法活动监督。

  (五)主动接受外部监督。认真贯彻州十一届人大六次会议对检察工作的决议,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向州人大常委会专项报告《楚雄州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情况报告》,及时落实审议意见,对政协委员《关于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建议》的提案进行认真答复,获得州政协和政协委员的一致肯定。进一步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工作,运用召开座谈会、报送工作信息、专线电话、短信等形式,及时报送检察工作动态,认真听取意见建议。充分发挥人民监督员和特约检察员的职能作用,人民监督员监督评议职务犯罪案件17件23人。组织人民监督员参与办案、民事行政案件监督听证会、控告申诉接待来访,案件质量评查、回访案件当事人,视察办案工作区、监管场所,法律知识培训等活动22件次,邀请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观摩重大刑事案件庭审活动18件次,参与民事案件监督听证会6件次,进一步拓展接受监督的范围。今年12月6日,州、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开展“侦查监督工作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人士、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新闻媒体等社会各界人士140余人,通过召开侦监工作专题汇报会、座谈交流会、实地参观、召开新闻发布会、观看专题宣传片、庭审观摩等丰富多彩的形式公开检察机关侦查监督工作。

  (六)推进司法改革工作。启动了以“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完善司法责任制、健全司法人员职业保障制度、推动省以下地方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为主要内容的司法改革工作。完成两级院检察官职务套改、入额检察官笔试、考察、工资调整和机构编制上划,入额检察官等级确定晋升等各项工作,通过第二批、第三批司改试点,按照上级院核定,全州检察机关共计入额196人。同时,做好改革中人员思想状况分析研判工作,确保了人员分类改革的顺利推进和队伍的稳定工作。按照上级院统一部署,结合实际,起草了《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权力清单(试行)》和楚雄州人民检察院完善司法责任制改革实施意见(试行)》,对检察官的配置、检察官岗位设置、检察官办案组织形式、检察官办案权限等进行探索实践。配合稳步推进检察人员执业保障改革和省以下地方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改革。

      四、狠抓队伍教育和管理,切实提高政治素质和司法水平

  认真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进一步巩固和深化“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活动成果,狠抓队伍思想政治建设、纪律作风建设和专业化建设,全面提升检察队伍整体素质,打牢公正司法的基础。

  (一)强化思想政治建设。认真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制定学习教育实施方案,逐项细化任务分解,明确具体责任人,确保工作安排落实到位。通过党组中心组、机关党委、各党支部集中学,读书活动、心得体会交流学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形式,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通过先进事迹报告会、道德讲堂、“七一”歌咏比赛、检察长讲党课、省委党校老师讲座、原汁原味抄写党章等活动认真学习党章党规,重温党的历史,牢记党的使命,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提升检察队伍思想政治素质六中全会闭幕后,及时组织党组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更加坚定了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的思想自觉,切实做到思想上认同核心,政治上维护核心,行动上紧跟核心

  (二)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制定教育培训计划,扎实开展教育培训工作,全面推动岗位练兵、业务竞赛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扎实开展干部在线学习、检察人员网络教育、国家工作人员在线学法考试三个网络教育,组织全州28名干警参加国家检察官学院举办的高级检察人员研修班,组织全州13名少数民族检察官参加省院组织的少数民族检察人员专项培养班,组织2名干警到省委党校参加为期3个月脱产培训。6月,州院分两批组织全院105名干警到四川大学参加能力提升培训。

  (三)加强队伍纪律作风建设。认真学习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党委党风廉洁建设工作会议要求,深化“三转”,突出主责,认真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进一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制定了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方案和实施细则,细化党风廉洁建设的主题责任和监督责任,夯实了“两个责任”的目标任务。建立领导干部谈话制度,州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与班子成员、县(市)院检察长廉政提醒谈话30余次,层层开展“责任主题”廉政提醒谈话100余次,开展重大节假日“廉政提醒”10次,纪律督察104次,办案工作区安全督察19次,对院内召开的会议进行会风会纪督查43次。认真开展坚决纠正和防止“不作为乱作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加强对重点执法岗位、重点执法环节和一线办案人员的监督,严格落实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通过集中整治切实转变工作、纪律作风。

  (四)加强基层党建工作。健全完善党组、机关党委运行机制,严格执行议事决策规则,不断提高党组、机关党委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强化“双目标”管理,层层签订《党员目标管理责任书》,形成“三层签订责任书,五层抓管理”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州院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从检察长带头讲党课、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支部活动,党员干部按时交纳党费做起,真正使党员日常教育管理制度规范起来,使党内政治生活更加健全、更加健康。

  (五)强化精神文明建设。积极培树身边的先进典型和先进人物,对全州检察机关涌现出来的一批爱岗敬业、乐于奉献、服务群众、热心公益的先进人物进行表彰,通过报告会、媒体宣传等形式全方位宣传报道先进人物的先进事迹,为全州检察干警树立了身边的学习榜样,积极营造了学先进、比先进、赶超先进的浓厚氛围,机关精神文明建设进一步加强。州院工会获得“全国模范职工之家”荣誉称号,院团支部获得全州“五四红旗团支部”荣誉称号,院机关党委、反渎职侵权局党支部被州直机关工委表彰为“先进党组织”、控告申诉处处长杨永文获全省“岗位学雷锋”荣誉称号,退休干警樊金明被云南省委组织部表彰为“全省离退休干部先进个人”。全年,共有2个集体、3名个人获得国家级表彰,11个集体,4名个人获得省级表彰。

  (六)强化对外宣传工作。主动加强同《检察日报》、《云南法制报》、《楚雄日报》、法制楚雄长安网等传统媒体的联系,畅通信息发布渠道并积极报送宣传稿件。在认真做好全州检察机关“两微一端”新媒体平台的基础上,全州11家检察院均在腾讯开通了企鹅号新闻客户端,新浪官方微博也正在上线中,新媒体矩阵建设初步成型,宣传覆盖面和网络影响力稳步提升,州院政治部干警普文乾在正义网主办的“两微一端”新媒体宣传策划案评比活动中荣获一等奖,他的另外一个作品入围正义网主办的全国检察新媒体作品二十强大奖,该奖是全国检察机关在新媒体工作上的最高奖项,元谋县院干警李云蔚的新媒体作品入围正义网主办的全国检察机关未检30周年新媒体作品30强。同时,积极探索专题宣传模式,通过新媒体专刊、邀请记者做专题访问、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等方式,对州检察院扶贫攻坚、惩治和预防涉农惠民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等亮点工作、先进人物、重要活动等开展多渠道的专门报道,成效明显。

  (七)扎实推进精准扶贫工作。积极想办法、找门路、争项目、搞培训,采取“公司+合作社+农户”的扶贫模式扎实推进州检察院扶贫联系点武定县己衣镇己衣村委会精准扶贫工作。选派了十名优秀干部驻村担任扶贫攻坚工作队员,因地制宜利用当地气候优势在己衣村委会已吐庄村成立果蔬种植合作社,通过干警出资认种,与村民共担风险,大幅提高了群众积极性,增强了扶贫点群众脱贫致富的信心。目前,州院挂包的338户贫困户,已脱贫190户,脱贫率56.2%,州检察院在全州扶贫工作会上作为州级部门扶贫先进单位进行了经验交流。

  五、强化检务保障能力,促进检察工作科学发展

  (一)办公室工作。强化服务意识,紧紧围绕检察工作重点,突出以文辅政,共完成各类讲话、报告、理论文章、总结、汇报材料等160余件,文件质量得到较大提升。按照八项规定的要求,在精简、压缩信息简报的精神要求下,把信息简报采编的重点对准全州检察工作的亮点、重点,突出采编州院各部门和基层院在抓工作中的好思路、好方法和取得的新进展、新成效、新经验,全年共编发信息简报、情况反映31期 45篇。认真做好日常档案工作的立卷归档工作,为各处室和有关部门查(借)阅卷宗提供服务;强化档案信息化建设,建立了档案管理系统,目前,档案管理按照州“规范化管理示范单位”的标准处于安全、整洁、完好状态,州检察院被表彰为全州档案工作先进单位。认真履行好保密领导小组办事机构职责,严格执行各项保密安全制度,涉密传真信件、涉密文件均认真造册登记,严格清退,确保了涉密文件的安全。组织全州29名专兼职保密员参加省检察院组织的保密培训,并参加全国保密人员A、B证考试,参训人员全部通过考试,均持双证上岗。

  (二)研究室工作。以抓重点课题和专题调研课题为载体,认真开展检察理论研究,积极组织开展检察改革调研,完成对《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修改6个专题的调研报告,向高检院申报课题1个,申报省院调研课题1个;向省院研究室报送2016年第十七届全国检察理论研究年会稿件10篇。依照高检、省院下发的调研课题选题方向,确定了19个我州检察机关2016年度重点和专题调研课题选题方向,经审查、筛选,确定了189 个调研课题组织全州检察干警撰写。认真进行《楚雄检察》的编辑工作,有针对性、有重点地进行组稿70余篇30万字。对2015年度全州检察机关撰写的180篇调研论文进行评审,对具有一定理论深度、撰写质量较高的21篇调研课题论文进行表彰奖励,

  (三)检委会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检察机关检察委员会工作座谈会精神,以充分发挥检察委员会职能作用为主线,以加强和改进检察委员会工作为目标,全面加强检察委员会建设,不断提高检察委员会的决策能力和水平。强化科学民主决策水平,坚持集体讨论决定重大案件和重大事项,切实发挥检察委员会对检察业务工作的宏观指导、研究决定重大案件和内部监督的作用。

  (四)计财工作。按照“保障有力、管理严格、服务到位”的行装工作要求,认真做好经费保障工作,不断完善“明确责任、分类负担、收支脱钩、全额保障”的经费保障体制。加强“两房”建设,新建州检察院办公、办案大楼已投入使用加强车辆行车安全的教育和督促检查工作,进一步提高干警行车安全意识和责任心,全州全年未发生“三个安全”事故

  (五)检察技术工作。紧紧围绕检察改革和检察业务对检察技术提出的新需求,以电子检务工程建设为主线,以科技强检示范院建设为抓手,着力推进检察技术和信息技术的应用与发展,保障了检察网、办公自动化、行贿档案查询、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信息共享平台、电子邮件、云检微博等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全年无责任及安全事故。全年共办理全州检察技术部门共接受委托办理各类案件428件(次)。其中: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386件(次),技术性证据审查30件,检验鉴定12件, 技术协助386件。此外,完成了全州部分司法鉴定人资格年审和资格申报工作。

  (六)司法警察工作。紧紧围绕“司法理念、司法能力、司法作风”三大建设总任务,以服务检察工作大局为核心,以规范司法行为为主题,以提高司法公信力为主线,抓履职保安全、抓队伍强素质、抓机制促规范,为推进全州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提供了有力的警务保障。工作期间,均未出现办案安全事故和违法违纪现象,较好的保障了检察办案安全,司法警察队伍的全面履行职责能力和水平均进一步提升。

  2016年的检察工作在全州两级院党组的领导和全州检察干警的努力之下,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诸多困难、问题和不足:一是改革创新的思路还不够宽,面对新形势解决新问题的能力还有待提高;二是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仍存在薄弱环节,监督不到位的情况依然存在;是检察队伍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升,部分干警的司法理念、办案方式还不能适应司法改革的要求

  在下步工作中,全州检察机关将认真学习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更加坚定的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围绕中心工作,充分履行各项检察职能,全面推进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更好的成绩。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楚雄州人民检察院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楚雄州人民检察院2016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27人。其中:行政编制12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4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1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47人。其中:离休2人,退休45人。

  实有车辆编制7辆,在编实有车辆7辆。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州人民检察院2016年度收入合计3071.5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071.56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

  2015年、2016年收入支出指标对比(单位:万元)

  内容

  2015年收入

  2015年支出

  2016年收入

  2016年支出

  财政拨款总数

  2169.41

  2169.41

  3071.56

  3071.56

  其中:基本支出

  1484.58

  1484.58

  1923.53

  1923.53

  项目支出:

  684.83

  684.83

  1148.03

  1148.03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98.88

  98.88

  294.82

  294.82

  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

  379.95

  379.95

  360.94

  360.94

  公诉和审判业务

  75

  75

  141.75

  141.75

  侦查监督

  72

  72

  23.75

  23.75

  执行监督

  15

  15

  0

  0

  控告申诉

  24

  24

  9.5

  9.5

  其他检察支出

  20

  20

  37.27

  37.27

  “两房”建设

   

   

  280

  280

  结余结转

   

   

   

   

  原因分析:2016年项目收入与2015年对比, 2016年收入增加率298%。原因是2015年度科技强检经费100万元、2016年科技强检经费95万元下达在当年度,增大了项目经费比重。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州人民检察院2016年度支出合计3071.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23.53万元,占总支出的62.62%;项目支出1148.03万元,占总支出的37.3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均有所上升,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基本支出中人员工资比例上升;二是项目支出中办案费增加,科技强检经费比例大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州人民检察院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923.53万元。与上年1484.58对比增加438.95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是人员工资福利、社会保障缴费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4.1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5.2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16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州人民检察院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148.03万元。与上年684.83万元对比增加463.2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为科技强检经费比例大以及包含280万元“两房”建设经费。具体项目经费开支均按要求进行开支,工作顺利开展。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州人民检察院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71.5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41.59%,主要原因分析人员经费、科技强检经费增加及包含“两房”建设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XX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2539.5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68%。主要用于依法履行批准和决定逮捕、提起公诉、职务犯罪侦查、对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实行法律监督等职能。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94.82万元、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360.94万元、公诉和审判监督141.75万元、侦查监督23.75万元、控告申诉9.5万元、两房建设280万元、其它检察支出37.27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州人民检察院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5.15万元,支出决算为25.75万元,完成预算的10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2.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5.75万元,完成预算的102%。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州级财政在下达“三公”经费预算时只预算了25.15万元的公务接待费。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2.6万元,占62.33%;公务接待费支出25.75万元,占37.6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2.6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42.6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主要用于办案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5.75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5.75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5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86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联系、上级检查指导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州人民检察院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1.15万元,与上年110.11万元对比下降8.14%,主要原因分析是财政统一扣减行政运行经费。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维修维护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按照财政要求进行采购、填报上网。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附件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1表

  编制单位:楚雄州人民检察院

   

   

   

  单位:万元

  收     入

  支     出

  项    目

  行次

  金额

  项    目

  行次

  金额

  栏    次

   

  1

  栏    次

   

  2

  一、财政拨款收入

  1

  3,071.56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32

  0.00

    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

  0.00

  二、外交支出

  33

  0.00

  二、上级补助收入

  3

  0.00

  三、国防支出

  34

  0.00

  三、事业收入

  4

  0.00

  四、公共安全支出

  35

  2,539.50

  四、经营收入

  5

  0.00

  五、教育支出

  36

  0.00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6

  0.00

  六、科学技术支出

  37

  0.00

  六、其他收入

  7

  0.00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38

  0.00

   

  8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9

  306.87

   

  9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40

  110.41

   

  10

   

  十、节能环保支出

  41

  0.00

   

  11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42

  0.00

   

  12

   

  十二、农林水支出

  43

  0.00

   

  13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44

  0.00

   

  14

   

  十四、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45

  0.00

   

  15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46

  0.00

   

  16

   

  十六、金融支出

  47

  0.00

   

  17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48

  0.00

   

  18

   

  十八、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49

  0.00

   

  19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50

  114.78

   

  20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51

  0.00

   

  21

   

  二十一、其他支出

  52

  0.00

   

  22

   

  二十二、债务还本支出

  53

  0.00

   

  23

   

  二十三、债务付息支出

  54

  0.00

  本年收入合计

  24

  3,071.56

  本年支出合计

  55

  3,071.56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25

  0.00

  结余分配

  56

  0.00

  年初结转和结余

  26

  0.00

    其中:提取职工福利基金

  57

  0.00

    其中: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

  27

  0.00

          转入事业基金

  58

  0.00

   

  28

   

  年末结转和结余

  59

  0.00

   

  29

   

    其中: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

  60

  0.00

   

  30

   

   

  61

   

  总计

  31

  3,071.56

  总计

  62

  3,071.56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收入决算表

                   

  公开02表

  编制单位:楚雄州人民检察院

           

  单位:万元

  项目

  本年收入合计

  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其他收入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栏次

  1

  2

  3

  4

  6

  7

  8

  合计

  3,071.56

  3,071.56

  0.00

  0.00

  0.00

  0.00

  0.00

  204

  公共安全支出

  2,539.50

  2,539.50

  0.00

  0.00

  0.00

  0.00

  0.00

  20404

  检察

  2,539.50

  2,539.50

  0.00

  0.00

  0.00

  0.00

  0.00

  2040401

  行政运行

  1,391.47

  1,391.47

  0.00

  0.00

  0.00

  0.00

  0.00

  20404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294.82

  294.82

  0.00

  0.00

  0.00

  0.00

  0.00

  2040404

  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

  360.94

  360.94

  0.00

  0.00

  0.00

  0.00

  0.00

  2040405

  公诉和审判监督

  141.75

  141.75

  0.00

  0.00

  0.00

  0.00

  0.00

  2040406

  侦查监督

  23.75

  23.75

  0.00

  0.00

  0.00

  0.00

  0.00

  2040408

  控告申诉

  9.50

  9.50

  0.00

  0.00

  0.00

  0.00

  0.00

  2040409

  “两房”建设

  280.00

  280.00

  0.00

  0.00

  0.00

  0.00

  0.00

  20404099

  其他检察支出

  37.27

  37.27

  0.00

  0.00

  0.00

  0.00

  0.00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06.87

  306.87

  0.00

  0.00

  0.00

  0.00

  0.00

  20803

  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

  26.09

  26.09

  0.00

  0.00

  0.00

  0.00

  0.00

  2080301

  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

  26.09

  26.09

  0.00

  0.00

  0.00

  0.00

  0.00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280.78

  280.78

  0.00

  0.00

  0.00

  0.00

  0.00

  2080501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238.86

  238.86

  0.00

  0.00

  0.00

  0.00

  0.00

  2080504

  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41.91

  41.91

  0.00

  0.00

  0.00

  0.00

  0.00

  21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110.41

  110.41

  0.00

  0.00

  0.00

  0.00

  0.00

  21005

  医疗保障

  110.41

  110.41

  0.00

  0.00

  0.00

  0.00

  0.00

  2100501

  行政单位医疗

  110.41

  110.41

  0.00

  0.00

  0.00

  0.00

  0.00

  221

  住房保障支出

  110.41

  110.41

  0.00

  0.00

  0.00

  0.00

  0.00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110.41

  110.41

  0.00

  0.00

  0.00

  0.00

  0.00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100.64

  100.64

  0.00

  0.00

  0.00

  0.00

  0.00

  2210203

  购房补贴

  14.14

  14.14

  0.00

  0.00

  0.00

  0.00

  0.00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取得的各项收入情况。

  支出决算表

                 

  公开03表

  编制单位:楚雄州人民检察院

         

  单位:万元

  项目

  本年支出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上缴上级支出

  经营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栏次

  1

  2

  3

  4

  5

  6

  合计

  3,071.56

  1,923.53

  1,148.03

  0.00

  0.00

  0.00

  204

  公共安全支出

  2,539.50

  1,391.47

  1,148.03

  0.00

  0.00

  0.00

  20404

  检察

  2,539.50

  1,391.47

  1,148.03

  0.00

  0.00

  0.00

  2040401

  行政运行

  1,391.47

  1,391.47

  0.00

  0.00

  0.00

  0.00

  20404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294.82

  0.00

  294.82

  0.00

  0.00

  0.00

  2040404

  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

  360.94

  0.00

  360.94

  0.00

  0.00

  0.00

  2040405

  公诉和审判监督

  141.75

  0.00

  141.75

  0.00

  0.00

  0.00

  2040406

  侦查监督

  23.75

  0.00

  23.75

  0.00

  0.00

  0.00

  2040408

  控告申诉

  9.50

  0.00

  9.50

  0.00

  0.00

  0.00

  2040409

  “两房”建设

  280.00

  0.00

  280.00

  0.00

  0.00

  0.00

  20404099

  其他检察支出

  37.27

  0.00

  37.27

  0.00

  0.00

  0.00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06.87

  306.87

  0.00

  0.00

  0.00

  0.00

  20803

  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

  26.09

  26.09

  0.00

  0.00

  0.00

  0.00

  2080301

  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

  26.09

  26.09

  0.00

  0.00

  0.00

  0.00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280.78

  280.78

  0.00

  0.00

  0.00

  0.00

  2080501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238.86

  238.86

  0.00

  0.00

  0.00

  0.00

  2080504

  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41.91

  41.91

  0.00

  0.00

  0.00

  0.00

  21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110.41

  110.41

  0.00

  0.00

  0.00

  0.00

  21005

  医疗保障

  110.41

  110.41

  0.00

  0.00

  0.00

  0.00

  2100501

  行政单位医疗

  110.41

  110.41

  0.00

  0.00

  0.00

  0.00

  221

  住房保障支出

  110.41

  110.41

  0.00

  0.00

  0.00

  0.00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110.41

  110.41

  0.00

  0.00

  0.00

  0.00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100.64

  100.64

  0.00

  0.00

  0.00

  0.00

  2210203

  购房补贴

  14.14

  14.14

  0.00

  0.00

  0.00

  0.00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各项支出情况。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4表

  编制单位:楚雄州检察院

           

  单位:万元

  收     入

  支     出

  项    目

  行次

  决算数

  项目(按功能分类)

  行次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栏    次

   

  1

  栏    次

   

  2

  3

  4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1

  3,071.56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30

  0.00

  0.00

  0.00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

  0.00

  二、外交支出

  31

  0.00

  0.00

  0.00

   

  3

   

  三、国防支出

  32

  0.00

  0.00

  0.00

   

  4

   

  四、公共安全支出

  33

  2,539.50

  2,539.50

  0.00

   

  5

   

  五、教育支出

  34

  0.00

  0.00

  0.00

   

  6

   

  六、科学技术支出

  35

  0.00

  0.00

  0.00

   

  7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36

  0.00

  0.00

  0.00

   

  8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7

  306.87

  306.87

  0.00

   

  9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38

  110.41

  110.41

  0.00

   

  10

   

  十、节能环保支出

  39

  0.00

  0.00

  0.00

   

  11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40

  0.00

  0.00

  0.00

   

  12

   

  十二、农林水支出

  41

  0.00

  0.00

  0.00

   

  13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42

  0.00

  0.00

  0.00

   

  14

   

  十四、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43

  0.00

  0.00

  0.00

   

  15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44

  0.00

  0.00

  0.00

   

  16

   

  十六、金融支出

  45

  0.00

  0.00

  0.00

   

  17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46

  0.00

  0.00

  0.00

   

  18

   

  十八、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47

  0.00

  0.00

  0.00

   

  19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48

  114.78

  114.78

  0.00

   

  20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49

  0.00

  0.00

  0.00

   

  21

   

  二十一、其他支出

  50

  0.00

  0.00

  0.00

   

  22

   

  二十二、债务还本支出

  51

  0.00

  0.00

  0.00

   

  23

   

  二十三、债务付息支出

  52

  0.00

  0.00

  0.00

  本年收入合计

  24

  3,071.56

  本年支出合计

  53

  3,071.56

  3,071.56

  0.00

  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25

  0.00

  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54

  0.00

  0.00

  0.00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26

  0.00

   

  55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7

  0.00

   

  56

   

   

   

   

  28

   

   

  57

   

   

   

  合计

  29

  3,071.56

  合计

  58

  3,071.56

  3,071.56

  0.00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公开05表

 

  编制单位:

  楚雄州人民检察院

   

   

           

  单位:万元

 

  项目

  年初结转和结余

  本年收入

  本年支出

  年末结转和结余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计

  基本支出结转

  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合计

  基本支出结转

  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

 

  项目支出结转

  项目支出结余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合计

  0.00

  0.00

  0.00

  3071.56

  1923.53

  1148.03

  3071.56

  1923.53

  1148.03

  0.00

  0.00

  0.00

  0.00

 

  204

  公共安全支出

  0.00

  0.00

  0.00

  2,539.50

  1,391.47

  1148.03

  2,539.50

  1,391.47

  1148.03

  0.00

  0.00

  0.00

  0.00

 

  20404

  检察

  0.00

  0.00

  0.00

  2,539.50

  1,391.47

  1148.03

  2,539.50

  1,391.47

  1148.03

  0.00

  0.00

  0.00

  0.00

 

  2040401

  行政运行

  0.00

  0.00

  0.00

  1,391.47

  1,391.47

  0.00

  1,391.47

  1,391.47

  0.00

  0.00

  0.00

  0.00

  0.00

 

  20404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0.00

  0.00

  0.00

  294.82

  0.00

  294.82

  294.82

  0.00

  294.82

  0.00

  0.00

  0.00

  0.00

 

  2040404

  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

  0.00

  0.00

  0.00

  360.94

  0.00

  360.94

  360.94

  0.00

  360.94

  0.00

  0.00

  0.00

  0.00

 

  2040405

  公诉和审判监督

  0.00

  0.00

  0.00

  141.75

  0.00

  141.75

  141.75

  0.00

  141.75

  0.00

  0.00

  0.00

  0.00

 

  2040406

  侦查监督

  0.00

  0.00

  0.00

  23.75

  0.00

  23.75

  23.75

  0.00

  23.75

  0.00

  0.00

  0.00

  0.00

 

  2040408

  控告申诉

  0.00

  0.00

  0.00

  9.50

  0.00

  9.50

  9.50

  0.00

  9.50

  0.00

  0.00

  0.00

  0.00

 

  2040409

  “两房”建设

  0.00

  0.00

  0.00

  280.00

  0.00

  280.00

  280.00

  0.00

  280.00

  0.00

  0.00

  0.00

  0.00

 

  20404099

  其他检察支出

  0.00

  0.00

  0.00

  37.27

  0.00

  37.27

  37.27

  0.00

  37.27

  0.00

  0.00

  0.00

  0.00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0.00

  0.00

  0.00

  306.87

  306.87

  0.00

  306.87

  306.87

  0.00

  0.00

  0.00

  0.00

  0.00

 

  20803

  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

  0.00

  0.00

  0.00

  26.09

  26.09

  0.00

  26.09

  26.09

  0.00

  0.00

  0.00

  0.00

  0.00

 

  2080301

  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

  0.00

  0.00

  0.00

  26.09

  26.09

  0.00

  26.09

  26.09

  0.00

  0.00

  0.00

  0.00

  0.00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0.00

  0.00

  0.00

  280.78

  280.78

  0.00

  280.78

  280.78

  0.00

  0.00

  0.00

  0.00

  0.00

 

  2080501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0.00

  0.00

  0.00

  238.86

  238.86

  0.00

  238.86

  238.86

  0.00

  0.00

  0.00

  0.00

  0.00

 

  2080504

  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0.00

  0.00

  0.00

  41.91

  41.91

  0.00

  41.91

  41.91

  0.00

  0.00

  0.00

  0.00

  0.00

 

  21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0.00

  0.00

  0.00

  110.41

  110.41

  0.00

  110.41

  110.41

  0.00

  0.00

  0.00

  0.00

  0.00

 

  21005

  医疗保障

  0.00

  0.00

  0.00

  110.41

  110.41

  0.00

  110.41

  110.41

  0.00

  0.00

  0.00

  0.00

  0.00

 

  2100501

  行政单位医疗

  0.00

  0.00

  0.00

  110.41

  110.41

  0.00

  110.41

  110.41

  0.00

  0.00

  0.00

  0.00

  0.00

 

  221

  住房保障支出

  0.00

  0.00

  0.00

  110.41

  110.41

  0.00

  110.41

  110.41

  0.00

  0.00

  0.00

  0.00

  0.00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0.00

  0.00

  0.00

  110.41

  110.41

  0.00

  110.41

  110.41

  0.00

  0.00

  0.00

  0.00

  0.00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0.00

  0.00

  0.00

  100.64

  100.64

  0.00

  100.64

  100.64

  0.00

  0.00

  0.00

  0.00

  0.00

 

  2210203

  购房补贴

  0.00

  0.00

  0.00

  14.14

  14.14

  0.00

  14.14

  14.14

  0.00

  0.00

  0.00

  0.00

  0.00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收支和年初、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公开06表

   

  编制单位:

  楚雄州人民检察院

         

  单位:万元

   

  人员经费

  公用经费

   

  科目

  编码

  科目名称

  金额

  科目

  编码

  科目名称

  金额

  科目

  编码

  科目名称

  金额

   
   

  301

  工资福利支出

  1,426.82

  302

  商品和服务支出

  101.15

  310

  其他资本性支出

  0.00

   

  30101

    基本工资

  381.98

  30201

    办公费

  16.50

  31001

    房屋建筑物购建

  0.00

   

  30102

    津贴补贴

  908.34

  30202

    印刷费

  0.00

  31002

    办公设备购置

  0.00

   

  30103

    奖金

  0.00

  30203

    咨询费

  0.00

  31003

    专用设备购置

  0.00

   

  30104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110.41

  30204

    手续费

  0.00

  31005

    基础设施建设

  0.00

   

  30106

    伙食补助费

  0.00

  30205

    水费

  2.32

  31006

    大型修缮

  0.00

   

  30107

    绩效工资

  0.00

  30206

    电费

  6.47

  31007

    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0.00

   

  30108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26.09

  30207

    邮电费

  0.00

  31008

    物资储备

  0.00

   

  30109

    职业年金缴费

  0.00

  30208

    取暖费

  0.00

  31009

    土地补偿

  0.00

   

  30199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0.00

  30209

    物业管理费

  0.00

  31010

    安置补助

  0.00

   

  30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395.55

  30211

    差旅费

  0.00

  31011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

  0.00

   

  30301

    离休费

  21.60

  30212

    因公出国(境)费用

  0.00

  31012

    拆迁补偿

  0.00

   

  30302

    退休费

  259.18

  30213

    维修(护)费

  7.14

  31013

    公务用车购置

  0.00

   

  30303

    退职(役)费

  0.00

  30214

    租赁费

  0.00

  31019

    其他交通工具购置

  0.00

   

  30304

    抚恤金

  0.00

  30215

    会议费

  0.00

  31020

    产权参股

  0.00

   

  30305

    生活补助

  0.00

  30216

    培训费

  0.00

  31099

    其他资本性支出

  0.00

   

  30306

    救济费

  0.00

  30217

    公务接待费

  0.00

  304

  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

  0.00

   

  30307

    医疗费

  0.00

  30218

    专用材料费

  0.00

  30401

    企业政策性补贴

  0.00

   

  30308

    助学金

  0.00

  30224

    被装购置费

  0.00

  30402

    事业单位补贴

  0.00

   

  30309

    奖励金

  0.00

  30225

    专用燃料费

  0.00

  30403

    财政贴息

  0.00

   

  30310

    生产补贴

  0.00

  30226

    劳务费

  0.00

  30499

    其他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

  0.00

   

  30311

    住房公积金

  100.64

  30227

    委托业务费

  0.00

  307

  债务利息支出

  0.00

   

  30312

    提租补贴

  0.00

  30228

    工会经费

  6.91

  30701

    国内债务付息

  0.00

   

  30313

    购房补贴

  14.14

  30229

    福利费

  0.00

  30707

    国外债务付息

  0.00

   

  30314

    采暖补贴

  0.00

  30231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0.00

  399

  其他支出

  0.00

   

  30315

    物业服务补贴

  0.00

  30239

    其他交通费用

  61.82

  39906

    赠与

  0.00

   

  30399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0.00

  30240

    税金及附加费用

  0.00

   

   

  0.00

   

   

   

  0.00

  302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0.00

   

   

  0.00

   

  人员经费合计

  1,822.38

  公用经费合计

  101.15

   

  注:1.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支出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公开07表

  编制单位:楚雄州检察院

   

   

   

   

   

   

   

   

 

   

   

  单位:万元

  项目

  年初结转和结余

  本年收入

  本年支出

  年末结转和结余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计

  基本支出结转

  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合计

  基本支出结转

  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

  项目支出结转

  项目支出结余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合计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的收支和年初、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公开08表

  编制单位:楚雄州检察院

   

   

   

   

   

   

   

   

     

   

 

  单位:万元

  项目

  年初结转和结余

  本年收入

  本年支出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结余分配

  年末结转和结余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计

  基本支出结转

  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合计

  基本支出结转

  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合计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的收支和年初、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公开09表

  编制单位:楚雄州人民检察院

   

  单位:万元

  项  目

  行次

  预算数

  决算统计数

  栏  次

  1

  2

  一、“三公”经费支出

  1

  

  

  (一)支出合计

  2

   

  68.35

    1.因公出国(境)费

  3

   

  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4

   

  42.6

      (1)公务用车购置费

  5

   

  0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6

   

  42.6

    3.公务接待费

  7

   

  25.75

      (1)国内接待费

  8

  

  25.75

           其中:外事接待费

  9

  

  0

      (2)国(境)外接待费

  10

  

  0

  (二)相关统计数

  11

  

  

    1.因公出国(境)团组数(个)

  12

  

  0

    2.因公出国(境)人次数(人)

  13

  

  0

    3.公务用车购置数(辆)

  14

  

  0

    4.公务用车保有量(辆)

  15

  

  7

    5.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个)

  16

  

  258

       其中:外事接待批次(个)

  17

  

  0

    6.国内公务接待人次(人)

  18

  

  2866

       其中:外事接待人次(人)

  19

  

  0

    7.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个)

  20

  

  0

    8.国(境)外公务接待人次(人)

  21

  

  0

  二、机关运行经费

  22

  

  101.15

  (一)行政单位

  23

  

  101.15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

  24

  

  0.00

  注:1.“三公”经费为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包括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实际支出。“三公”经费相关统计数同此口径。

      2.“机关运行经费”为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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