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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20-11-1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05月  日在楚雄彝族自治州

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2019年全州检察工作情况

 

2019年,全州检察机关在州委和省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州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州政府、州政协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下,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按照“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检察工作总要求,紧紧围绕州委工作大局履职尽责,全州检察工作取得较好成效。

一、坚持依法惩治犯罪,服务改革发展稳定

牢牢把握人民群众对安全稳定、安居乐业的期盼,切实履行批捕、起诉职责,严惩刑事犯罪、黑恶势力犯罪、职务犯罪,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努力营造平安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平安创建有新贡献。准确把握州社会治安形势,依法打击刑事犯罪,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1199人,同比上升32.9%,提起公诉2916人,同比上升46.5%。持续严惩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犯罪,起诉故意杀人、故意伤害、“两抢一盗”等犯罪648人,同比上升23.4%,毒品犯罪86人,同比下降23.2%,着力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社会和谐稳定,为我州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排名全省第二作出了检察贡献。

扫黑除恶有新突破。坚决贯彻中央、省委、州委和省检察院重大决策部署,聚精兵,出重拳,严惩黑恶犯罪,批捕涉黑涉恶犯罪案件56212人,起诉23273人。办案中,强化提前介入,强化案件质效,强化庭审效果,成立大要案办理专业团队,办理了南华4.09”、牟定“7.05等一批社会关注度高、影响大的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其中牟定7.05”案件庭审网络点击率一天达到170余万次,33名被告人当庭全部认罪认罚。坚持扫黑除恶与“破网打伞”同步推进,批捕元谋县公安局原政委李晶等“保护伞”案件1222人,起诉916人,人民法院已判决22人。开展涉黑涉恶线“大排查、大起底”专项行动,排查出线索71开辟扫黑除恶第二战场,向监狱、看守所在押人员宣传扫黑除恶收到举报线索27条,其中一条线索逮捕14人。自编自演扫黑除恶普法小彝剧,宣传发动群众积极投身扫黑除恶人民战争,效果显著,被中央、省、州等多家媒体刊载

惩治腐败有新作为。保持反腐败斗争高压态势,办理监察机关移送的州中医院原党委书记、院长杨本雷等职务犯罪案件8895,提起公诉6267依法行使对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侦查权,查办司法工作人员玩忽职守、徇私枉法等犯罪44人,继续为反腐败斗争贡献检察力量

服务三大攻坚战有新进展。主动融入、服务国家战略和州委1133战略,找准检察机关服务大局的切入点和着力点。高度重视“套路贷”“校园贷”等问题,突出打击传销、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批捕66人,起诉67人;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依法严惩环境资源领域犯罪,批捕47人,起诉198人;积极投身脱贫攻坚主战场,依法严惩扶贫领域犯罪,起诉109人。州检察院干警捐款3.7万元,多方筹集资金30万元帮助武定县己衣镇己衣村委会如期脱贫退出,切实履行了帮扶贫困村脱贫奔小康的政治责任。

保障民营经济有新举措。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 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成立专班,完善措施,切实把精准办案融入依法服务和保障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中。秉持办理民营企业案件“谦抑、审慎、善意”的价值取向,防止“办一个案件垮掉一个企业,下岗一批职工”的社会矛盾出现,强化对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司法救济,对在押的9民营企业负责人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4件,予以采纳。通过办案使一家濒临倒闭的中药饮剂厂恢复生产并实现盈利,该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刑事执行检察精品案件。

参与社会治理有新探索。将办延伸到社会治理重点对医疗系统、物流、网络外卖等领域发出检察建议。针对犯罪分子利用邮政快递寄送毒品问题,向邮政系统发出检察建议,及时堵塞了漏洞,受到最高人民检察院、省人民检察院肯定。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严格落实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434信访件办结答复率为100%,向106名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困难群众发放救助金65.2万元,切实把化解矛盾、为民解忧落到实处。

二、全面加强法律监督,切实维护公平正义

牢牢把握人民群众对公正执法、公正司法的期盼,全面履行诉讼监督职责,坚决纠正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问题,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以质效为目标做优刑事检察。实行案件繁简分流,简案快办,繁案精办,严格办案时限,推动刑事检察提质增效。以开展“两项监督”百日攻坚专项活动为契机,监督立案109件,监督撤案177;书面纠正违法195件次,纠正漏捕108人,纠正遗漏罪行145人,追诉121人;提出(提请)刑事抗诉17,同比上升41.7%全面推行对监狱开展巡回检察工作,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92件,针对监管活动发出纠正违法和检察建议192件,对监外执行、社区矫正罪犯交付执行、监管或矫正不当监督检察262件。

以精准为目标做强民事检察。狠抓业务能力建设,做到精准监督、刚性监督,办理各类民事监督案件697提出抗诉21件,同比上升1050%,均裁定指令再审,已改判20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12,发出纠正违法、改进工作检察建议505份。聚焦民间借贷、劳动争议纠纷,办理虚假诉讼案件39,支持起诉58件,对赵某某与闫某某等人诉讼标的1800余万元的虚假诉讼系列案提出抗诉,原调解书被依法撤销

以突破为目标做实行政检察。着力破解行政检察难题,深化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专项活动办理不服行政再审申请监督案件4件,非诉执行监督案件72件,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68件,发出检察建议140,采纳率100 %

以双赢多赢共赢为目标做好公益诉讼。主动把公益诉讼工作融入州委推进绿色发展的决策部署中,主动向州委、州人大常委会汇报工作,与政府相关部门沟通协作,公益诉讼工作得到了最广泛的支持。立办公益诉讼案813发出检察建议453,整改回复率99.3 %,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和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9件。探索建立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公告、宣告制度,增强检察建议公开性

三、密切关注民生民利,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牢牢把握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盼,针对社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加强监督,有力服务和促进民生改善

着力保护绿水青山。开展“保护绿水青山,共建滇中翡翠”、“金沙江流域(楚雄段)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专项监督,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案件228。深入贯彻恢复性司法理念,通过提起诉讼使被告人承担补植复绿、缴纳生态恢复费等责任,促进生态环境修复,为国家挽回野生动物资源损失费12.67万元、生态资源损失费14.9万元。恢复治理耕地、林地、农田1500余亩,整治城镇水源地2个,收回欠缴水资源费180余万元。永仁县检察院以4份检察建议力促政府开展金沙江网箱养鱼集中整治专项行动,辖区内养鱼网箱全部拆除,恢复了金沙江5.5万平方米的清洁水源。

着力保护舌尖上的安全。认真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专项监督,与州级有关部门建立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开展为期两年的食品药品专项整治活动,督促整改网络餐饮平台6个、门店776发出检察建议206件,积极堵塞食品安全管理漏洞。

着力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深入推进“一号检察建议”落地见效,创建富有地域特色的“小邱法治课堂”、“欣然工作室”、“呵护花蕾小课堂”等未检品牌,用情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全州两级检察11名检察长、28名副检察长61名检察干警受聘担任法治副校长。开展“法治进校园”巡讲165场次开展校园安全隐患定期排查和专项督导工作。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50人,起诉132人,同比上升220%认真落实未成年人犯罪“少捕、慎诉、少监禁”刑事司法政策,开展社会调查190人次,不批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37人,不起诉15人,附条件不起诉32人。

着力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整治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要求,综合运用打击犯罪、民事抗诉、支持起诉、督促履职等多项职能,为农民工讨回工资129万元,用实际行动维护民生民利。

四、不断深化司法改革,提升公正高效水平

牢牢把握人民群众对公正高效、权威司法的期盼,坚持发展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积极推进政法领域各项改革。

重点推进内设机构改革。重塑四大检察新格局,刑事检察推行专业化分工,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实现机构分设,基层检察院实行大部制,组建专业化办案团队,89%以上的人员配置在司法办案一线,实现了办案组织扁平化、专业化。

强力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为减少社会对抗,提高“坦白从宽”刑事政策法定化水平,推动刑事案件繁简分流,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起诉案件16421961人,适用率达60.7%实现了有效惩治犯罪、强化人权司法保障、提升诉讼效率、促进社会和谐的目的。

全面推进“捕诉一体”实质运行。实行同一案件由同一检察官或办案组负责到底的“捕诉一体”办案模式,解决了各管一段、效率不高的问题,推动“案-件比”指标稳步下降,捕后不诉率下降0.49个百分点,切实提高办案质效。

五、坚持全面从严治检,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牢牢把握人民群众对廉洁从检、检察公信的期盼,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抓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努力建设高素质检察队伍

始终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把讲政治和党的绝对领导贯穿到检察工作全过程。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围绕“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的总要求,坚持边学边查边改、立行立改、持续整改。坚持以案为戒、以案促改,坚决肃清白恩培、仇和等特别是秦光荣流毒影响,坚决全面彻底消除杨红卫、侯新华、赵海仙等严重腐败案件严重危害和恶劣影响,净化政治生态。结合主题教育,制定《楚雄州检察机关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实施方案》,在全州检察机关迅速掀起学习全会精神的热潮。

始终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持续深入开展“六个年”工作和“十个一”警示教育,党建质量不断提升。州检察院机关8个党支部全部被州直机关工委命名为“规范化建设达标党支部”,老干部党支部被命名为州级离退休干部“示范党支部”。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制定和完善《楚雄州人民检察院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施细则》等5项制度。严格执“三个规定”,严把“四风”问题新动向,深化运用“四种形态”,主体责任提醒谈话全覆盖,以零容忍的态度查处违纪检察人员1人,年内对两个基层检察院开展系统内巡察。

始终把培育专业人才放在突出位置。分级分类开展业务培训1000余人次;开展第四届公诉人竞赛,着力提高业务水平;运用好“检答网”专业答疑功能,借助“外脑”提升水平;完成聘用制书记员招录工作,配齐配强新型办案团队。认真开展“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大比拼,积极营造“比学赶超”浓厚氛围,全州检察机关6个集体和10名个人获得30项州级以上表彰。参加国家级司法鉴定能力验证,取得优异成绩,受到最高人民检察院和省检察院的肯定并在全省推广,全州11家检察院继续保留“省级文明单位”称号

始终做到自觉接受监督。坚持把接受监督作为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的动力,主动向州人大常委会报告作,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旁听评议庭审、参加公开答复等500余人次。通过开展主题开放日活动、召开公益诉讼工作新闻发布会、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专项监督座谈会、民营企业回访座谈会、新媒体推送1600余条信息、发布5645案件信息、公开2056份法律文书等多种方式及时公开检察工作,更好的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各位代表,2019年全州检察工作取得新的进展,为全州改革发展稳定作出了应有贡献。成绩的取得是州委正确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政府大力支持,政协民主监督以及社会各界、人民群众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州人民检察院和全州检察人员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全州检察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如检察工作与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新形势融合不够,服务大局的能力和水平不高;检察环节的司法供给与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还有差距,办案质量和监督实效还需进一步提高;检察人员专业素养不高,复合型人才、拔尖类人才不足,队伍业务能力还需进一步提高;司法改革的配套性措施还不够完善。对此,我们将不断努力,切实加以解决。

 

疫情防控主要工作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州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央部署、省委安排和州委要求,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成立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切实做好两级检察院内部防控工作。积极投身社区疫情防控,号召职工捐款3.6万余元支援疫情防控阻击战。强化涉疫情防控案件办理,成立业务指导组,建立办案快速反应机制,配合开展监管场所防控,与有关机关联发《楚雄州涉疫情刑事案件办理工作的意见》。今年以来,全州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涉疫情刑事案件3件3人,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19件19人,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3件4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5份,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了检察力量。

 

2020年检察工作安排

 

2020年,楚雄州检察工作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牢牢把握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总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按照“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的总体部署,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推动平安楚雄、法治楚雄建设迈上新台阶,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楚雄篇章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贯穿一条主线: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贯穿检察工作始终。准确把握检察机关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职能作用,完善推动党中央重大决策的落实机制,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把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体现在各项检察职能之中

(二)实现一个目标: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破坏社会稳定、损害群众人身财产权的犯罪;紧盯人民群众关心的教育、食品药品、医疗卫生、生态环境、网络风险治理等领域犯罪,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三)培塑三种精神:在全州检察队伍中培塑使命担当精神、标杆精神、工匠精神,积极营造“跨越发展、争创一流;比学赶超、奋勇争先”的浓厚氛围。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制度化,锤炼干部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培塑干警使命担当精神;强化先进典型引领作用,践行“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大比拼,引导干警克难奋进、无私奉献、创先争优,培塑干警标杆精神;强化精品意识,引导干警爱岗敬业、勤于钻研、勇于实践,培塑干警工匠精神。

(四)打造四铁干部:在全州检察机关打造有铁一般理想信念、铁一般责任担当、铁一般过硬本领、铁一般纪律作风的干部队伍。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狠抓检察队伍建设,着力提升检察人员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职业道德素质。坚持严管就是厚爱,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着力提高舆论引导能力和水平;加强检察教育培训和理论研讨工作,不断提升专业能力。

(五)聚焦五大重点:聚焦服务发展大局,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准确把握检察工作服务大局的切入点,统筹服务好国家战略和州委1133”战略,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市域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依法平等保护民营经济等各种所有制主体,健全检察环节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机制,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社会治理中的法治保障作用。聚焦监督能力提升,推进“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落实好认罪认罚从宽、捕诉一体等制度,加强未成年人检察,落实巡回检察制度以及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立案侦查工作;坚持精准监督,依法办理民事、行政案件,进一步做好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州党委关于加强公益诉讼工作的各项要求,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完善公益诉讼制度。聚焦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紧紧围绕长效常治目标,稳准狠打击黑恶势力,推动深挖彻查、“破网打伞”,多措并举“打财断血”、整改落实、建章立制。聚焦检察领域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落实各项综合配套改革任务,为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提供实践经验。聚焦智慧检务建设,提升智慧检察服务功能,全面建成诉求办理一站式的12309”检察服务中心,积极推进“网上检察院”“掌上检察院”建设,实现案件信息公开系统、电子卷宗系统、“两微一端”全覆盖。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全州检察机关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州委和省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要求,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定信心,忠诚履职,以优异的检察业绩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楚雄篇章贡献力量!

 

 

 

 

 

 

 

 

 

 

 

 

 

 

 

附件:

 

有关用语说明

(仅供参考)

 

1、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侦查权:201810月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赋予检察机关对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犯罪侦查权。包括14个罪名:非法拘禁罪;非法搜查罪;刑讯逼供罪;暴力取证罪;虐待被监管人罪;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徇私枉法罪;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私放在押人员罪;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

2、监狱巡回检察制度:是检察机关集中人员力量针对监狱执法活动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或者违法问题,通过检察建议等方式进行监督纠正,督促监狱落实整改到位,促进监狱规范执法。巡回检察人员不固定、巡回检察方式和手段更为丰富,解决了派驻检察中存在的“熟人熟事、一团和气”“拉不下情、下不了手”的现象。

3、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公告:指检察机关通过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依法向社会发布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的监督活动。

4、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宣告:指检察机关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过程中,向被监督行政机关宣布、告知、送达检察建议的监督活动。

5、四大检察:根据宪法和法律的相关规定,检察机关职能职责有了新的调整,内设机构进行了系统性、整体性重构,形成了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并行的法律监督总体布局,称为“四大检察”。

6、“案-件”比:是一项检察办案管理指标,指每一件进入检察机关的案件,经历的退回补充侦查、复核、复议、申诉、上诉、抗诉等每一个环节视为一“件”。“案-件”比指标可从宏观上反映司法业务的运行状况,也能够反映检察机关的工作质量、效率以及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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