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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检概况
楚雄州人民检察院各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时间:2025-03-1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一、院领导

检察长:肖洁

副检察长:张洪顺、丁伟、黄怒雄

二、政治部

根据上级检察院政治部和本院党组的安排负责全州检察机关党的建设、思想政治、组织人事、新闻宣传、教育培训、文明创建、意识形态、司法警察管理、离退休人员等工作。政治部内设机关党委办公室、干部人事办公室、宣传教育办公室、离退休人员办公室、司法警察支队。

联系电话:0878-3379529

主任:王华

三、办公室

协助院领导处理检察政务,组织协调全州检察工作部署、重大决策的贯彻实施, 组织安排机关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负责文件起草、秘书事务、检察信息、检察档案、机要保密、综治工作,处理领导批办的各项事务的综合职能部门。

联系电话:0878-3379799

主任:郑海

四、第一检察部:普通犯罪及未成年人检察部

(一)普通刑事犯罪检察

负责对法律规定由楚雄州人民检察院办理的除第二、三检察部承办案件以外的刑事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开展相关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办理楚雄州人民检察院管辖的相关刑事申诉案件。对十县(市)院普通刑事案件的对下指导。

联系电话:0878-3379930

主任:刘萍

员额检察官:刘萍、李雯、黄霞

(二)未成年人检察

依法全面办理涉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案件,组织协调开展未成年人司法救助、司法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统筹推进未检社会治理和犯罪预防工作,全方位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

联系电话:0878-3379905

副主任:云娟(未检办负责人)

员额检察官:云娟

五、第二检察部:重大犯罪及毒品犯罪检察部

负责对法律规定由州人民检察院办理的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犯罪,故意杀人、抢劫,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等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开展相关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办理州人民检察院管辖的相关刑事申诉案件。

联系电话:0878-3136660

主任:刘曦

员额检察官:钱嘉慧

六、第三检察部:职务及经济犯罪检察部

(一)职务犯罪检察

负责对监察机关移送的职务犯罪案件及法律规定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侦查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开展相关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办理相关的刑事申诉案件。

(二)经济犯罪检察

负责对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挪用特定款物罪、以及有关计算机信息网络方面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开展相关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办理相关的刑事申诉案件。

联系电话:0878-3379746

主 任:张雪

员额检察官:张雪、张绍宏、朱永君

七、第四检察部:刑事执行检察部

负责对州中级人民法院、公安机关、监狱、看守所和社区矫正机构等刑罚执行活动的监督,监狱、看守所和社区矫正机构等执法活动的监督,对刑事判决裁定执行、强制医疗执行、羁押和办案期限、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执行的监督。办理罪犯又犯罪案件。负责对法律规定由州人民检察院办理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犯罪,以及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其他重大犯罪案件的侦查。

联系电话:0878-3379515

主任:陈朝毅

员额检察官:陈朝毅、王晓明、李永仙

八、第五检察部:民事检察部

负责办理向楚雄州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和提请抗诉的民事案件的审查、抗诉,对楚雄州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诉讼活动进行监督,对审判监督程序以外的其他民事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对民事执行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开展民事支持起诉工作,办理楚雄州人民检察院管辖的民事申诉案件。

联系电话:0878-3379738

主任:刘建武

员额检察官:刘建武、邹文娟、杨绍昆

九、第六检察部:行政检察部

负责办理向楚雄州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和提请抗诉的行政案件的审查、抗诉;对楚雄州中级人民法院行政诉讼活动进行监督,对审判程序以外的其他行政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对行政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办理本院管辖的行政申诉案件。

联系电话:0878-3379740

主任:敖庆忠

员额检察官:敖庆忠

十、第七检察部:公益诉讼检察部

负责办理法律规定由楚雄州人民检察院办理的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办理侵害英雄烈士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的公益诉讼案件。负责对楚雄州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公益诉讼案件,派员出席法院,依照有关规定提出检察建议。

联系电话:0878-3379931

主任:王艳丽

员额检察官:王艳丽、杜发瑞

十一、第八检察部:控告申诉检察部

负责受理向楚雄州人民检察院的控告和申诉,承办楚雄州人民检察院管辖的刑事申诉案件、国家赔偿案件和国家司法救助案件,并于楚雄州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大厅接访来访群众,受理来访来信和相关材料。

联系电话:0878-3379753

主任:庞世红

员额检察官:庞世红、窦鹏雁、杨永文

十一、法律政策研究室

负责检察应用理论研究工作,调查研究国家公布的与检察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指导并组织开展检察理论研究工作。负责司法体制改革综合协调相关工作。承办楚雄州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日常工作。

联系电话:0878-3379756

负责人:杨正波

员额检察官:李云(专职检委委员)、周康、杨正波

十二、案件管理办公室

负责案件的统一受理流转、办案流程监控、涉案财物的监管、法律文书监管、案件信息公开。统一组织办案质量评查、业务考评和业务统计分析研判,组织指导人民监督员工作。负责业务信息化需求统筹,指导全州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的应用。

联系电话:0878-3379775

主任:张雪梅

员额检察官:张子鹏

十三、检务督察部

负责对全州两级检察机关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高检院、省检察院和楚雄州人民检察院的规定、决定执行情况进行督察。承担省检察官惩戒委员会、省院检务督察部和州检察院党组交办的有关工作。承担楚雄州人民检察院党组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联系电话:0878-3377753

主任:胡云

员额检察官:胡云

十四、检察技术与信息部

负责案件的技术协助,组织信息化建设、应用、管理维护,保障信息网络安全等工作。

联系电话:0878-3379776

主任:何江华

十五、财务装备部

制定实施楚雄州检察机关财务和装备规划,编制支出规划和部门预决算,负责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内部审计和州检察院机关各项事务管理等工作。

联系电话:0878-3379751

主任:普应聪

地址: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楚雄市茶花大道楚雄州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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