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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决算公开
元谋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公开
时间:2019-02-25  作者:元谋县人民检察院  新闻来源: 【字号: | |

元谋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元谋县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主要职责是:1、对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接受县委和上级人民检察院的领导。2、依法向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3、对公安机关和本院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批准逮捕或不批准逮捕、起诉或不起诉;对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4、依法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提起公诉和出庭支持公诉;对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5、对人民法院确有错误的判决、裁定依法提出(提请)抗诉。6、对刑事案件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看守所等监管机关的执法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7、受理单位和公民的控告、申诉、举报以及犯罪嫌疑人的自首工作。8、承办党委、人大和上级检察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元谋县人民检察院内设13个职能部门:政工科、办公室、纪检组、技术科、侦查监督科、公诉科、民事行政检察科、控告申诉检察科、人民监督员办公室、派驻江边检察室、案件管理办公室、专检委、法警队。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19年,我院将继续强化自身队伍建设,以检察体制改革为载体,全面提升司法为民能力。开拓创新,努力拼搏,全面加强对各类危害地方社会发展和稳定刑事犯罪的打击力度,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攻坚克难,主动抓好脱贫攻坚工作,特别是以为水电移民搬迁、重大项目推进提供有力法律保障为切入点,为元谋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治保障。

一是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定检察工作正确发展方向。一是坚持在检察工作中全面准确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要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切实增强“四个意识”,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二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围绕打赢脱贫攻坚战、健康中国建设等重大战略部署,加强和改进民生检察工作,更加自觉地维护人民权益,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三是找准检察机关服务和保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更好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是围绕中心强化保障,有效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一是坚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着力服务平安元谋建设。二是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重点,严惩严重刑事犯罪。三是严惩危害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犯罪。四是着力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五是深入开展打击破坏环境资源违法犯罪专项活动,切实发挥“两法衔接”平台作用,强化对林业、环保、国土、水务、食药监五大环境领域问题重点监督。

三是突出检察主责主业,扎实做好各项法律监督工作。一是强化立案监督,重点监督纠正有案不立、以罚代刑、滥用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等问题。二是强化侦查活动监督,落实提前介入侦查引导取证工作机制,重点监督纠正刑讯逼供、暴力取证等问题。三是强化刑事审判监督,积极构建以抗诉为中心的刑事审判监督格局。重点监督纠正定罪不当、量刑严重失衡、审判程序违法等问题。四是强化刑事执行检察监督,健全刑事执行检察部门与侦监、公诉部门有机衔接的羁押必要性审查机制,深入推进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和财产刑执行专项监督。五是加强民事行政检察监督。进一步深化服务和保障意识,围绕美丽元谋、绿色元谋建设,着力于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安全等重点领域,找准公益诉讼工作融入经济发展大局、服务保障民生的切入点,积极稳妥全面推进公益诉讼工作。

四是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进一步提升司法公信。一是继续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进一步强化人员分类到岗管理工作,严格落实员额制检察官履职评价监督机制和检察官动态调整机制,科学评价检察官履职情况,让办案数量不达标、办案质量不高的检察官退出员额,让真正想办案,能办成案,办好案的人员进入员额,形成良好的用人导向。二是更加关心关爱司法行政人员,拓展职业发展空间,畅通职业发展通道,搭建交流平台,促进其快速成长成才。三是加强检察官培养锻炼,探索建立检察官到综合部门实践锻炼工作机制,进一步开拓眼界和提升综合能力,切实提高自身业务素质,促使其所办案件都能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五是加强和实现检察工作与信息化的深度融合。紧紧把握时代特征,强化科技强检理念,将“互联网+检察工作”模式作为推进检察工作发展的着力点,积极探索信息化办案模式,尤其是强化网络案件信息公开、网络智能化办案、检察宣传等工作,让检察业务更加高效、便民。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18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45人,其中:行政编制45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40(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40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13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13人。

车辆编制5辆,实有车辆5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997.2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97.2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24.31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997.2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972.93万元,上年结转24.31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72.93万元(本级财力972.93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997.24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997.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38.86万元,项目支出158.38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19年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997.24万元。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如下: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行政运行647.36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在编人员工资福利性支出537.72万元、单位行政运行所需公用经费支出109.64万元。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检查监督79万元,主要用于检察业务开展、案件办理、干警检察业务素能培养以及业务装备购买等。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其他检查支出79.38万元,主要用于检察干警被装购置1.67万元,书记员工资福利支出57.6万元,人民警察加班补贴5.11万元,检察服务中心建设专项补助15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6.13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单位部分缴费。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62.82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缴费。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52.55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保险、医疗补助及工伤保险缴费。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工资福利支出782.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19.91万元,项目支出62.71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159.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9.64万元,项目支出49.67万元)

资本性支出31万元(其中:项目支出31万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3个,采购预算资金31万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19年“三公”预算15.31万元,同比201814.51万元增加0.8万元,增加原因主要是我院2019年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数为2.5万,2018年年初预算数0元。但我院2018年公务接待支出数为3.61万元,相比2017年公务接待支出数9.04万元,减少5.43万元。我院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本年预算12.81万元,较2018年预算数14.51万元减少1.7万元,减少是由于2019年车辆数较2018年减少1辆,以及我院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切实做好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做到三公经费预算同比去年减少。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与上年无变动。

(二)基本支出829.55万元,同比2018809.95万元增加19.6万元,主要原因为人员工资、奖金增加,导致工资福利性支出增加。

(三)项目支出143.38万元,同比2018199.95万元减少56.57万元,主要原因为省财政厅整体压缩项目支出经费。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反映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反映行政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

3.支出功能分类:按照政府的各项职能活动将支出进行分类;支出经济分类:按照政府各项支出的具体用途将支出进行分类。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68.59万元,具体是基本支出预算表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109.64万元扣除其他交通费用中的公务交通补贴预算41.05万元得到,主要用于机关运行日常公用开支。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9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9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9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9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9年预算编制中,项目绩效评价实现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项目资金143.38元。主要从产出指标-质量指标-有罪判决率、产出指标-数量指标-打造智慧多媒体案件讨论室数、产出指标-时效指标-项目整体支出完成时间、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提起公诉案件,法院判决无罪案件、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针对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提起的公益诉讼胜诉率、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检察院工作报告在人大会得票率、等绩效指标进行绩效指标设定和考核。

通过绩效管理,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针对本部门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和优化部门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机构,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财务管理,完善管理办法,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部门工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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