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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公开
时间:2019-02-25  作者:姚安县人民检察院  新闻来源: 【字号: | |

姚安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对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接受州人民检察院的领导;

2)依法向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提出议案;

3)根据上级人民检察院的指标和要求,部署和落实全县检察工作任务;

4)对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案件,依法行使检察权;

5)对全县刑事案件以及法律规定由本院管辖并提起公诉案件依法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和提起抗诉;

6)依法开展对刑事诉讼、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以及执行机关刑罚执行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对监管机关(看守所)执行刑罚的活动、羁押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7)对县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认为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向州人民检察院提起抗诉;

8)受理单位和个人的控告、申诉、举报以及犯罪嫌疑人的自首、加强举报宣传工作;

9)依法管理检察官以及其他检察人员;协同主管部门管理全院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制定相关人员管理办法;

10)协同主管部门管理和考核科技干部;按照干管权限和规定,提出任免干部的意见和建议;

11)按照干管权限查办检察人员的违纪案件;

12)开展检察机关的计划、财务、后勤、装备工作和检察信息工作;

 13)管理本院机关干部和其他人员。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院2018年内设机构整合为五个部:侦查监督部、公诉部、检察监督部、案件管理部、检务管理部。目前经过“捕诉一体”后机构整合正在开展,新的机构设置还未确定。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19年,我院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牢牢把握维护大局稳定、促进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积极探索新时代检察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姚安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19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1人,其中:行政编制 31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41(其中转隶人员11),其中: 财政全供养41(其中转隶人员11),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15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15人。

车辆编制5辆,实有车辆5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966.8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45.0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21.73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966.8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945.08万元,上年结转21.73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45.08万元(本级财力945.08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966.81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966.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12.73万元,项目支出154.08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公共安全支出789.1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以及办案业务经费及业务装备经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3.84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50.06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53.8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比例为在职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811.00万元,项目支出134.08万元),工资福利支出756.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05.54万元,项目支出51.4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劳务派遣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157.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5.46万元,项目支出51.67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支出;

资本性支出31.00万元,全部由项目支出10.00万元开支,主要用于单位安排的办公设备购置及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等资本性支出。

五、省对下转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我部门没有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我部门没有与中央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我部门没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4个,采购预算资金31.00万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1.54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1.5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1.54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2万元。

2019“三公”经费预算21.54万元,比2018“三公”经费预算19.64万元增加1.9万元、增幅9%。其中:“公务接待”预算数与上年一致,“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数比上年增加1.9万元、增幅9%,主要原因:(1)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建设项目列入云南省政法基础设施建设“十三五”规划,开展“两房”建设;(2)为贯彻“挂包帮”全覆盖、“转走访”常态化工作要求,强化产业支撑,巩固脱贫成效,大力开展扶贫工作,出差频率增加,导致公务用车运行费增加。

预算收入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19年收入总预算966.81万元,2018年收入总预算1053.36万元,同比去年减少86.55万元,减幅8.22%。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45.08万元,同比减少104.29万元,减幅9.94%;上年结转21.73万元,同比增加17.74万元,增幅444.6%预算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监察体制改革,部分人员划转监察委,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大幅减少。

三)预算支出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19年支出总预算966.81万元,基本支出812.73万元(包含上年结转支出1.7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84.06%2018年支出总预算1053.36万元,基本支出783.36万元(包含上年结转支出3.9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74.37%同比增加29.37万元,增幅3.45%,基本支出预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1)基本工资及津补贴增加,在职人员工资较上年工资水平有所提高;(2)工资增加,养老保险、医疗保障等支出增加。

2019年项目支出154.0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5.94%2018年项目支出270.0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25.63%,同比减少115.92万元,减幅42.94%,项目支出预算减少的主要原因:(12019年预算未包括执法办案补助;(2监察体制改革,部分人员划转监察委,办案费和装备费减少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公共安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四类,其中:

(1)公共安全支出789.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81.62%,同比减少81.04万元,减幅9.31%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3.8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8.22%,同比减少12.76万元,减幅14.73%

(3)卫生健康支出50.0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5.54%,同比减少8.28万元,减幅14.19%

(4)住房保障支出53.8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5.57%,同比增加15.53万元,减幅40.57%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783.36万元(包含上年结转支出3.9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74.37%,同比增加80.86万元,增长11.51%

①工资福利支出预算660.45万元(包含上年结转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99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84.31%,同比增加103.32万元,增长18.55%

②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22.91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15.69%,同比增加19.54万元,增长18.90%

③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0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0%,同比减少42.00万元,下降100.00%

2)项目支出预算270.0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25.63%,同比增加100.00万元,增长58.82%

①工资福利支出预算3.41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1.26%

②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27.59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47.26%

③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支出预算100.0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37.04%

④资本性支出39.0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14.44%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5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10住房保障支出: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因公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我单位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总额为:105.46万元,其中:办公费:3万元,印刷费:0.72万元,咨询费:1万元,手续费:0.5万元,水费:1万元,电费:2万元,邮电费:1.5万元,物业管理费:1.84万元,差旅费:2.9万元,维修(护)费:3万元,租赁费:0.98万元,培训费:3万元,公务接待费:2.00万元,被装购置费:1.4万元,劳务费:4万元,工会经费:7.81万元,福利费:7.8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9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1.0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98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9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9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9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9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我部门对2019年办案业务经费、服装经费、人民警察加班补贴专项经费、业务装备经费、聘用制书记员补助经费五个项目设定了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共设置21个一级指标,其中11个产出指标,5个效益指标,5个满意度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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