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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决算公开
南华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公开
时间:2019-02-25  作者:南华县人民检察院  新闻来源: 【字号: | |

楚雄州南华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楚雄州南华县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人民检察院院通过行使检察权,追诉犯罪,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维护个人和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保障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和权威,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顺利进行。其主要依照法律规定有关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批捕或者决定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对决定提起公诉的案件支持公诉;依照法律规定提起公益诉讼;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判决、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工作实施法律监督;

(二)机构设置情况

    楚雄州南华县人民检察院属财政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内设5个大部。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19年我部门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1、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保障大局。牢固树立创新发展理念,找准检察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结合点和着力点,聚焦“三大攻坚战”,助力乡村振兴战略,不断完善司法服务保障措施,积极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改进办案方式方法,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有效发挥检察机关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职能作用,切实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服务创新发展、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为建设经济繁荣、环境优美、人民富裕、社会和谐的“滇中西大门”贡献检察力量。

2、依法打击犯罪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严厉惩治危害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的犯罪,坚决打击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严重暴力犯罪,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主动融入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积极参与校园安全、食品药品安全、涉医犯罪等重点问题治理。传承和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快推进12309检察服务中心专业化、标准化、网络化、智能化建设,构建普惠均等、便民利民的司法公共服务体系。深化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加强对涉罪未成年人的教育、感化和挽救,严格执行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特殊程序,健全未成年被害人关爱救助机制,结合南华县特殊的地理位置情况,进一步落实法制进校园活动,到我县山区学校进行巡讲,帮助他们树立法制观念,增加法律素质,增强自律自护能力,切实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3、纵深推进新阶段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以持续攻坚的韧劲推动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突出打击重点,加强与公安、法院的相互支持配合和监督,发挥检察环节的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职能,适时引导侦查,围绕庭审支持公诉,合力强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侦、捕、诉、判等各个阶段的成效。坚持把“破网打伞”作为专项斗争的主攻方向,深挖黑恶势力背后“保护伞”。坚持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强化证据意识和程序意识,在精准打击上下功夫,确保办理的每一起案件经得起历史和法律的检验。进一步加强涉黑涉恶犯罪案件的网络舆情依法处理、舆论引导、社会面管控“三同步”工作,切实做好涉检网络舆情的掌握、研判,应对案件办理中的涉检网络舆情。

4、聚焦主责主业提升法律监质效。深入学习贯彻修改后的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刑事诉讼法,认真谋划法律监督工作,推动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四大检察”全面均衡发展。认真践行“双赢、多赢、共赢”的监督理念,不断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更加注重听取当事人和律师的意见,更加重视客观证据审查,坚决排除非法证据,切实维护司法公正。聚焦监督主业,明确工作重点,做实做强公益诉讼工作,坚持监督与支持并重,突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土资源重点领域,将公益诉讼置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维护公共利益的大局中来谋划、推进,积极向县委、政府汇报请示,获得支持,在提升检察监督的权威性和严肃性的同时实现双赢多赢共赢,加强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宣传,努力实现“办理一案”、警示一片、教育一方”的良好效果。

5、强力推进各项改革任务落地生根。全力配合监察体制改革,主动适应监委办案工作新模式,发挥好反腐败职能作用。加强与县监委密切配合,完善衔接协调机制,实现监委调查和检察审查的无缝对接,形成打击合力。进一步落实司法责任制和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推动检察工作转型升级。有序推进内设机构改革工作,积极推行“捕诉一体”等办案新模式,继续做好相关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工作。进一步完善业绩评价机制,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改革。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为财政全供给行政单位;截止2018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3人,均为行政编制。在职实有30人,均为财政全供养人员。

离退休人员14人,其中: 离休 1人,退休 13人。

车辆编制4辆,实有车辆4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997.6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85.03万元,上年结转12.63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997.6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985.03万元,上年结转12.63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85.03万元(本级财力985.03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997.66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985.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25.17万元,项目支出159.86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情况:公共安全支出-检察-行政运行644.66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6.36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费用支出;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34.3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费用支出;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15.2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7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支出;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52.7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部分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公共安全支出-检察-检察监督100.00万元,主要反映用于办案业务及业务装备经费支出;公共安全支出-检察-其他检察支出59.86万元,主要反映用于检察服装经费、聘用制书记员补助经费及人民警察加班补贴专项经费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按部门预算支出经济科目分类(其中:基本支出825.17万元,项目支出159.86万元):

1.工资福利支出779.64万元(基本支出721.73万元,项目支出57.91万元),其中:基本工资178.77万元、津贴补贴277.47万元、奖金86.9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76.36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4.36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5.27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94万元、住房公积金52.77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52.80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151.39万元(基本支出103.44万元,项目支出47.95万元),其中:办公费8.36万元、印刷费9.69万元、水费1.05万元、电费1.02万元、邮电费4.73万元、物业管理费0.76万元、差旅费30.16万元、维修(护)费6.49万元、培训费11.89万元、公务接待费2.98万元、被装购置费1.95万元、劳务费2.00万元、委托业务费2.00万元、工会经费8.07万元、福利费8.0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21万元、其他交通费40.0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90万元;

    3.资本性支出54.00万元(项目支出54.00万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11.70万元、专用设备购置1.00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41.30万元。

五、省对下转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无。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个,采购预算资金54.00万元转移支付业务装备款54.00万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19年部门“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5.98万元,较之上年的27.98万元减少2.00万元,减幅为7.1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元,会务接待费2.98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费23万元,较之上年减少2.00万元,减幅为8.00%,减少原因是车辆实有数减少,车辆运行费相应减少。

(二)部门收入预算变动及原因说明

2019年部门财务预算总收入997.66万元,较之上年的894.91万元增加102.75万元,增长11.48%,原因主要是人员经费增长及聘用制书记员补助、业务装备项目经费增长;

(三)部门支出预算变动及原因说明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997.66万元(基本支出827.80万元,项目支出169.86万元),较之上年的894.91万元增加102.75万元,增长11.48%,其中:基本支出较之上年的805.39万元增加22.41万元,增长2.78%,增长原因是人员工资福利支出预算增长;项目支出较之上年的89.52万元增加80.34万元,增长89.75%,增长原因主要是聘用制书记员补助项目经费及业务装备项目经费支出增长。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两部分。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

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一般办公设备购置费等日常支出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2019年度我院部门预算的机关运行经费103.44万元(其中包含公务交通补贴40.06万元),其中:2040401行政运行103.44万元,主要反映按单位在职人员核算的日常公用经费及公务交通补贴开支;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9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9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9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9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院围绕部门职责确定部门预算年度绩效目标、项目绩效指标、指标值和评价标准,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管理项目5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59.86万元。

                                  2019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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