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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华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预算公开目录
时间:2022-02-0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南华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南华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南华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南华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南华县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维护司法公正,其主要职责是:

1.对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接受州人民检察院的领导;

2.根据上级人民检察院的指标和要求,部署和落实全县检察工作任务;

3.依照法律规定对有关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

4.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批准或者决定是否逮捕犯罪嫌人;

5.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对决定提起诉的案件支持公诉;

6.依照法律规定提起公益诉讼;

7.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8.对判决、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工作实行法律监督;

9.对监狱、看守所的执法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10.法律规定的其他检察机关职权。

11.依法管理检察官以及其他检察人员;协同主管部门管理全院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制定相关人员管理办法;

12.协同主管部门管理考核干部;按照干管权限和规定,提出任免干部的意见和建议;

13.开展检察机关的计划财务、后勤、装备工作和检察信息工作;

14.承办其他应由本院负责的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5个内设机构: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办公室、政治部。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2年,我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执行党中央、省州县党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各项决策安排,聚焦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工作总要求,以监督办案为第一要务,以提升基本能力为重要途径,以队伍建设为根本保障,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全面协调充分履行四大检察职能,切实为南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智慧和检察力量。

坚持政治建检,在固本强基中坚定政治方向。始终把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和长期工作主题,坚持从政治上看问题,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州县党委的各项决策部署,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及时向县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切实把党的领导落实到检察工作各个方面。坚持政治建设与业务建设融为一体,全面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效能

坚持公信树检,在服务发展中展现检察作为。坚持把检察工作放在南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谋划和推进,持续提升服务保障能力水平。认真落实高检院七号检察建议,全力维护寄递安全。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依法惩治和有效预防网络犯罪,积极参与金融风险防范化解工作,持续加大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力度,以更实举措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依法从严惩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污染环境、危害安全生产等犯罪,切实保障民生福祉。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深入开展特殊群体司法保护和救助工作,积极纾困解难、传递检察温度。

坚持业务立检,在法律监督中提高司法质效。强化刑事立案、侦查活动和审判活动监督,从源头上防范冤假错案发生。强化证据审查,依法及时有效履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和指控证明犯罪等职责。严格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提升量刑建议精准度,进一步降低-件比。强化刑罚执行监督,防止脱管漏管。加强与审判机关、公安机关协作配合,持续加大虚假诉讼打击力度。健全完善行政执法信息共享、协调配合等机制,形成规范行政执法合力。加大重点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力度,积极稳妥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切实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坚持从严治检,在实干担当中锻炼过硬本领。以建设四个铁一般队伍为目标,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转化,确保队伍忠诚纯洁可靠。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健全廉政风险防控体系,持续深化司法责任制落实,完善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机制,强化内部监督。认真落实检察官业绩考评制度,健全对办案质量、效率、效果的综合评价体系,促进检察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以求极致的标准,全面提升检察履职能力,努力建设一支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检察铁军。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2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0人,其中:行政编制30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27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27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3人,其中: 离休0人,退休13人。

车辆编制4辆,实有车辆4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778.6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689.69万元,政府性基金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89.00万元。

与上年745.30万元对比增加33.39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预算批复中新增地方人员保障经费和非同级财政补助办案及装备补助经费。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689.69万元,其中:本年收689.69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89.6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745.30万元对比减少55.61万元,主要原因是切实将过紧日子作为部门预算管理长期坚持的基本方针,勤俭节约办事,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

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778.69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778.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74.34万元,与上年660.23万元对比增加14.11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增地方保障人员经费;项目支出104.35万元,与上年81.42万元对比增加22.93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增非同级财政补助办案及装备补助经费项目。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行政运行483.64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及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检察监督20万元,主要用于检察业务方面的开支。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其他检察支出54.35万元,主要用于检察业务工作方面的开支。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4.67万元,主要用于南华县人民检察院机关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28.48万元,主要用于南华县人民检察院机关医疗缴费开支。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14.11万元,主要用于南华县人民检察院机关公务员医疗补助开支。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44万元,主要用于南华县人民检察院机关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缴费开支。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43万元,主要用于南华县人民检察院机关住房公积金缴存支出。

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部门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为:金额0万元。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功能科目分组,无。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功能科目分组,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南华县人民检察院部门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2.07万元,较上年22.68万元增加9.39万元,增长41.4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南华县人民检察院部门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减少0.0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南华县人民检察院部门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7万元,较上年减少0.1万元,下降3.57%,国内公务接待批次预计为40次,预计接待30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南华县人民检察院部门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9.37万元,较上年增加9.49万元,增长47.74%。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9.37万元,较上年增加9.49万元,增长47.74%。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

增减变化原因综合性工作及业务工作大幅增加,因公出差次数增加,车辆损耗增大,且车辆使用年限长,导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增加。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服装经费

项目年度绩效目标:1.服装信息采集准确,无漏报、多报并按要求及时上报。

2.严格按照高检院、财政部的指导价格并结合县检察系统检察官、司法警察人数指导招标采购。

3.广泛吸收和采纳基层干警的意见,增加服装采购工作的透明度,扩大基层的知情权、参与权,提高服装管理水平,提升干警对服装的满意度。                                                      

4.根据预算管理系统中换装人数情况,完成检察人员、司法警察的服装采购与发放。

5.本着实事求是,勤俭节约的原则,紧紧围绕控制服装价格,保证服装质量,高质量,高效完成年度服装采购计划,保证人民检察院统一着装,维护国家的法治尊严。

(二)聘用制书记员补助经费

 项目年度绩效目标:根据中共云南省委政法委员会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云南省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经费保障方法(试行)》的通知(云财政法〔2018〕34号)、《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关于核定聘用制书记员数量的通知》(云检发政字〔2018〕24号)、根据中共云南省委政法委员会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制度改革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云高法〔2018〕47号)及《南华县人民检察院合同制书记员职责规定(试行)》文件精神规范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工作,完善聘用制书记员公开招聘、专业培训、考核管理、职业保障等制度,提高聘用制书记员管理科学化水平,建设一支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聘用制书记员队伍,有效服务保障司法办案。根据聘用制书记员人数、等级、经费保障总额等因素合理确定本单位聘用制书记员薪酬标准,强化预算管理,严守财经纪律,管好用好聘用制书记员经费,确保聘用制书记员工资兑现覆盖率、足额率、及时率均达到100%,年末特约检察员、在职干警对聘用制书记员年度工作满意率分别达到95%和90%以上。

(三)人民警察加班补贴专项经费

项目年度绩效目标:1、积极适应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改革给司法警察工作带来的新任务和新挑战,不断探索新形势下的司法警察工作模式。

2、完善执勤值班制度,每日派驻法警上岗值班,保护接待检察人员安全,维护接待场所秩序,提高应急处突能力,维护好检察机关的办公办案安全和良好的工作秩序。

3、抓好训练常态化,演练实战化,提升司法警察队伍的战斗力。

4、依据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考勤情况发放加班补贴,做到公平公正,不搞“普惠制”和“平均主义”。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两部分。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

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一般办公设备购置费等日常支出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南华县人民检察院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84.82万元,其中:办公费:9.76万元,水费:1.2万元,电费:3.5万元,物业管理费:0.81万元,差旅费:2.45万元,公务接待费:2.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费13.03万元,工会经费:5.36万元,福利费:5.3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0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0.56万元。与上年90.58万元相比减少5.76万元,主要原因是劳务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维护费及其他交通费等费用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南华县人民检察院部门资产总额1936.2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0万元,固定资产1776.3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159.95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3.3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3.35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月资产月报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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