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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谋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预算公开
时间:2024-02-07  作者:  新闻来源:元谋县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元谋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元谋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元谋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元谋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2.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3.对于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4.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5.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6.负责其他应当由元谋县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院办公室、政治部、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派驻机构1个,分别是:驻元谋县看守所检察室。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4年,元谋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聚焦法律监督,突出“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更加自觉主动“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守正创新、积极履职,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为实现元谋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强化政治建设,坚定政治方向。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强化学习教育,不断巩固主题教育成果,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把工作放到大局中去思考、定位,忠诚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深耕主责主业,提升司法公信。始终把工作重心放在强化法律监督“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上,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严厉打击各类犯罪,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推进市域社会治理,从严惩治网络犯罪,有效维护政治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强化刑事检察,深入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严把刑事证据关,推进轻罪治理,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强化民事检察,下大力气提升自身能力水平,实现有效监督。深化行政检察,强化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积极稳妥推进公益诉讼,规范新领域案件办理,提升公益利益保护质效。

主动担当作为,服务中心大局。围绕县委全力推进“五个强县”、聚力打造“四张名片”的目标,持续开展护航元谋高质量发展检察行动。发挥好“元谋人遗址公益保护示范点”作用,实现精准保护。实现“检察服务现代农业数字中心”建起来、用起来、活起来,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保护种业知识产权提供检察服务保障。积极履行县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聚焦“双下降一底线一扭转”工作目标,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围绕社会治理中的堵点、痛点,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促进诉源治理。强化弱势群体合法权益保护,传递司法温度,助力乡村振兴。

推动改革创新,促进科学发展。提升运用数字检察、大数据法律监督的能力,推动检察工作提质增效、转型升级。构建“业务主导、数据整合、技术支撑、重在应用”工作模式,在实践中细化路径、夯实基础,开展数字赋能虚假诉讼源头治理、破解非法采矿监管难题等专项行动,加大数据模型研发和运用,打通“个案办理、类案监督、系统治理”路径,实现数字赋能监督、监督促进治理的价值目标,不断驱动新时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加强队伍建设,坚持强基固本。坚持全面从严治检,持续推进清廉机关建设。加强领导班子建设,自觉担起职责使命。提升中层干部务实重干、精研业务的良好品质。加大人才培养力度,聚焦检察事业所需,着力培养政治过硬、作风过硬的检察人才。压实司法责任制,驰而不息转作风提效能,提升检察履职的内生动力。开展高质量政治轮训、业务培训,锻造忠诚可靠、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新时代检察铁军。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3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3人,其中:行政编制33,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27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27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2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0人。

车辆编制5辆,实有车辆5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0,933,406.2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8,832,589.31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2,100,816.89元。

与上年对比部门财务总收入增452,280.28元,上升4.32%主要原因分析:由于本部门实有人数较上年增加,导致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开支等相应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8,832,589.31元,其中:本年收入8,832,589.31元,上年结转收入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832,589.31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对比部门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72,967.39元,上升3.19%主要原因分析由于本部门实有人数较上年增加,导致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开支等相应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0,933,406.20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8,832,589.31元,其中:基本支出8,382,589.31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20,359.84元,上升2.70%,主要原因分析:由于本部门实有人数较上年增加,导致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开支等相应增加;项目支出450,00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2,607.55元上升13.24%,主要原因分析根据近三年来元谋县人民检察院办理案件情况,由于案件数量、疑难程度呈上升趋势,导致相关支出增加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行政运行6,349,883.46元,主要用元谋县人民检察院人员工资及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检察监督576,000.00元,主要用于检察业务工作方面的开支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其他检察支出190,000.00元,主要用于检察业务工作方面的开支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47,538.08元,主要用于元谋县人民检察院行政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123.46元,主要用于元谋县人民检察院行政单位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缴费开支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323,769.04元,主要用于元谋县人民检察院行政单位医疗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186,292.77元,主要用于元谋县人民检察院行政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1,900.00元,主要用于元谋县人民检察院其他行政单位医疗缴费开支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523,082.50元,主要用于元谋县人民检察院住房公积金缴费开支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我部门没有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我部门没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我部门没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元谋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20,000.00元,较上年减少0.00,下降0.0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元谋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升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的原因是:本年及上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均为0.00元

(二)公务接待费

元谋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0,00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升0.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50次,共计接待285人次。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的原因是:本部门按照国家党政机关接待管理办法严格控制接待范围、接待标准、接待规格等,坚持厉行节约的原则,但由于物价上涨,采购成本上升,导致公务接待费预算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元谋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00,00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升0.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升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0,00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升0.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的原因是:本部门严格按照“三公”经费管理及公务用车管理规定,在保障办案、办公顺利开展的情况下,加强车辆管理,严控经费使用,但由于车辆老旧,车辆维修维护成本上升,导致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预算绩效目标:认真履行“四大检察”监督职能,维护司法公平,积极参与和创新社会治理,全面提升社会服务水平,提升社会影响力,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破坏社会稳定、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犯罪,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升,检察工作报告人代会通过率大于98%。平衡发展各项法律职能,做优刑事检察,做强民事检察,做实行政检察,做好公益诉讼检察,以质量理念引领法律监督能力和水平提升。加强检察队伍履职能力和专业素养建设,配合省院开展好教育培训和业务竞赛。

)聘用制书记员经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根据《云南省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经费保障办法》,及时足额发放聘用制书记员工资,聘用制书记员工资兑现足额率100%,提高聘用制书记员管理科学化水平,完善聘用制书记员公开招聘、专业培训、考核管理、职业保障等制度,按照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档次评定等次,对已聘用制书记员开展年度考核,年度考核合格率95%,规范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工作,建设一支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聘用制书记员队伍,有效服务保障司法办案。

)人民警察加班补贴专项经费预算绩效目标: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执行人民警察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通过项目实施,进一步提高民警职业荣誉感、归属感,激发民警积极性和奉献精神,业务部门对司法警察配合工作情况的满意率≥95%,加班补贴兑现足额率为100%。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住房保障支出等。

3.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4.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元谋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1,097,188.21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6,280.14元,上升7.47%,主要原因分析:由于工资基数变动,在核定工会经费、福利费等数据时相较上年度有所提升,因此机关运行经费略有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元谋县人民检察院资产总额21,437,196.68元,其中,流动资产517,916.24元,固定资产20,191,071.2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85,000.00元,无形资产643,209.22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7,410.10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1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122024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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