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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仁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预算公开
时间:2024-02-07  作者:  新闻来源:永仁县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永仁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永仁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永仁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永仁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永仁县人民检察院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2.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3.对于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4.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5.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6.负责其他应当由永仁县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永仁县人民检察院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治部、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4年仁县人民检察院在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下,聚焦强化法律监督主责主业,突出“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工作主线,抓实过硬检察队伍建设,坚持走前列、创一流、树品牌,持续在守正创新、巩固深化、完善提升上下功夫,为永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创造安全的政治环境和公正的法治环境。

1.在强化政治建设中筑牢忠诚底色。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持续巩固主题教育成果。发挥党建示范引领作用,融合推进政治建设、业务建设、思想道德建设,持续打造“三课一坛一书香”学习品牌,不断提升队伍政治素质,增强检察工作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让忠诚核心、拥护核心、追随核心、捍卫核心成为检察干警最鲜明的政治底色。

2.在为大局服务中展现检察担当。围绕县委中心大局,立足办案质效,以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国有资产保护等领域的公益诉讼为重点,充分发挥“四大检察”职能,持续在“一港三园”、精致县城和“四美乡村”建设、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保障服务“永仁彝绣名片”等工作中,依法能动履职,贡献检察智慧,展现检察担当。落实未成年人综合保护机制,加强检企协作,在企业建立“未成年人观护基地”,探索重点青少年群体观护帮教工作模式。

3.在为人民司法中践行检察宗旨。紧盯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围绕优化营商环境、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根治欠薪等民生实事,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延伸检察工作触角,推出更多便民利民新举措,用心用情用力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做好群众关心的小事。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促进检察信访工作法治化,不断提升司法质效,降低群众诉累。

4.在为法治担当中彰显检察作为。坚持案件办理质量效率效果相统一,强化双赢多赢共赢、精准监督、“三个效果”有机统一等司法理念,完善法律监督机制,落实监督保障措施,促进监督与被监督良性互动。主动迎接检察大数据发展浪潮,深入推进大数据赋能法律监督,加大大数据模型研发和运用力度,探索大数据在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基层社会治理等工作中的运用,形成更多类案监督和社会治理成果。

5.在强基固本中锻造检察铁军。坚持全面从严管党治检永远在路上,强化问题导向,以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小切口”推动“大整治”,更加自觉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政协监督、纪检监察监督、群众监督,从严落实“三个规定”及办案责任终身负责制,持续推动检察管理责任化、精细化、可量化,打造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检察铁军。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3人,其中:行政编制23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22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22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8人。

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3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我院财务总收入7,182,102.83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6,215,502.83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966,600.0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670,839.29元,上升10.30%,其他收入与上年对比增加298,800.00元,上升44.75%,主要原因分析:一本年度行政运行支出的社会保障缴费基数增大导致基本支出增加;二是本年度省级加大对检察业务保障费用的投入;三是本年度非财政补助经费的其他收入和历年结余纳入预算导致收入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我院财政拨款收入6,215,502.83元,其中:本年收入6,215,502.83元,上年结转收入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215,502.83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372,039.29元,上升6.37%,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度行政运行支出的社会保障缴费基数增大导致缴费支出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我院预算总支出7,182,102.83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6,215,502.83元,其中:基本支出5,715,502.83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22,039.29元,上升5.97%,主要原因本年度行政运行支出的社会保障缴费基数增大导致缴费支出增加项目支出500,00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0,000.00元,上升11.11%,主要原因本年度省级加大对检察业务保障费用的投入。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行政运行4,394,956.68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保险支出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检察监督384,000.00元,主要用于省级聘用制书记员补助经费的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其他检察支出250,000.00元,主要用于用于检察业务保障类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46,527.52元,主要用于永仁县人民检察院机关干警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770.38元,主要用于永仁县人民检察院机关干警社会工伤、失业保险费用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223,263.76元,主要用于永仁县人民检察院机关干警基本医疗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132,870.03元,主要用于永仁县人民检察院机关干警公务员医疗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7,378.00元,主要用于永仁县人民检察院机关干警大病医疗缴费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359,736.46元,主要用于永仁县人民检察院机关住房公积金缴存支出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我部门无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我部门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我部门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政府采购项目2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50,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50,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仁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19,600.00元,较上年增加19,900.00元,上升19.96%,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永仁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升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的原因是:本年及上年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均为0.00元

(二)公务接待费

永仁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9,600.00元,较上年减少100.00元,下降0.51%,国内公务接待批次预计35次,共计接待26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分析我院2024年公务接待费较上年减少100.00元,下降0.51%,我院将进一步切实将过紧日子作为部门预算管理长期坚持的基本方针,勤俭节约办事,大力压减公务接待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永仁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00,000.00元,较上年增加20,000.00元,上升25.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升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0,000.00元,较上年增加20,000.00元,上升25.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增减变化原因分析我院2024年将进一步切实将过紧日子作为部门预算管理长期坚持的基本方针,勤俭节约办事,但因我院3辆公务用车使用年限均已超过12年,车辆长期在乡村道路上行驶,为保障车辆的安全性,我院加大了对车辆运行维护费用的预算支出。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永仁县人民检察院预算绩效管理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按照科学可行的要求,与预算管理紧密结合,实施事前编制绩效目标、事中绩效跟踪、事后结果运用全过程管理。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时按规定编制本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内容全面、完整。绩效目标的设定符合中央和省、州有关政策,与本部门的职能、事业发展规划相关,绩效目标的设定依据绩效目标设定相关联的充分细化、量化的绩效指标,继续巩固绩效评价工作取得的成果,进一步扩大绩效预算评价的范围,做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贯穿预算绩效管理全过程的绩效管理机制,加大预算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切实提高预算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水平,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预算绩效目标:认真履行“四大检察”监督职能,维护司法公平,积极参与和创新社会治理,全面提升社会服务水平,提升社会影响力,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破坏社会稳定、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犯罪,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升,检察工作报告人代会通过率大于95%。深入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突出打击黑恶势力,平衡发展各项法律职能,做优刑事检察,做强民事检察,做实行政检察,做好公益诉讼检察,以质量理念引领法律监督能力和水平提升。加强检察队伍履职能力和专业素养建设,配合省院开展好教育培训和业务竞赛。

)聘用制书记员经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根据《云南省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经费保障办法》,及时足额发放聘用制书记员工资,聘用制书记员工资兑现足额率100%,提高聘用制书记员管理科学化水平,完善聘用制书记员公开招聘、专业培训、考核管理、职业保障等制度,按照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档次评定等次,对已聘用制书记员开展年度考核,年度考核合格率95%,规范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工作,建设一支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聘用制书记员队伍,有效服务保障司法办案。

)人民警察加班补贴专项经费预算绩效目标: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执行人民警察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通过项目实施,进一步提高民警职业荣誉感、归属感,激发民警积极性和奉献精神,业务部门对司法警察配合工作情况的满意率≥95%,加班补贴兑现足额率为100%。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住房保障支出等。

3.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4.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永仁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521,836.43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67,399.26元,下降24.29%,主要原因分析我院2024年切实将过紧日子作为部门预算管理长期坚持的基本方针,勤俭节约办事,减少公务费用支出。

永仁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度本级财政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总额为:521,836.43元,其中:办公费:97,163.75元,水费:10,000.00元,电费:45,000.00元,物业管理费:20,000.00元,差旅费:60,000.00元,培训费10,000.00元,公务接待费:19,6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费10,000.00元,工会经费:64,206.34元,福利费:64,206.34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0,0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21,660.00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永仁县人民检察院资产总8,852,040.66元,其中:流动资产0.00元,固定资产8,818,938.1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900.00元,无形资产32,202.53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96,061.81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96,061.81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其中出租资产196.56方米,资产出租收入7,100.00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年12月(2024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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