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姚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大姚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大姚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大姚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大姚县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其职能作用是通过行使检察权,追诉犯罪,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维护个人和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障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和权威,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顺利进行。
1.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2.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3.对于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4.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5.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6.负责其他应当由大姚县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政治部、办公室、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4年,大姚县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思路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引领下,紧扣县委“12345”发展思路,聚焦强化监督主责主业,突出“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工作主线,持续在守正创新、巩固深化、完善提升上下功夫、求实效,以实干担当和实绩实效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重点抓好以下5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时刻牢记检察机关的政治属性,以更强意志筑牢政治忠诚。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持续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把讲政治落实到监督办案、司法为民全过程,以实际行动践行对党忠诚,擦亮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这一新时代新征程检察机关最鲜明的政治底色。
二是时刻牢记服务大局的职责使命,以更高效能主动服务大姚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聚焦更高水平平安大姚、法治大姚建设,坚决贯彻国家总体安全观,严厉打击各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持续加大打击跨境违法犯罪力度,坚决扛起强边固防政治责任。依法打击严重暴力犯罪,扎实推进命案防控,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依法严惩经济犯罪,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积极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三是时刻牢记“人民检察为人民”的履职宗旨,以更深情怀践行司法为民新要求。持续抓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民事和解、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司法救助等检察为民实事,持续抓好普法宣传工作,依法惩治电信网络诈骗、帮助信息网络犯罪,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等涉及民生案件,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
四是时刻牢记检察机关的宪法定位,以更新理念提升法律监督新格局。紧紧扭住法律监督主责主业谋划推动工作,始终把工作重心放在加强法律监督上,提升刑事检察质量,加大民事、行政检察力度,精准、规范办理公益诉讼案件,在守正创新中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发展。积极实施数字检察战略,建好数字检察监督模型,推动大数据与检察工作深度融合、一体推进,更好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大局。
五是时刻牢记“打铁必须自身硬”的要求,以更高标准淬炼“大姚检察铁军”。坚持全面从严治检,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严格落实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 “三个规定”,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深入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推动“清廉大姚”建设十大行动走深走实。分级分类扎实开展理论培训、业务培训,着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检察队伍。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2人,其中:行政编制32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30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30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2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3人。
车辆编制5辆,实有车辆4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9,562,015.12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8,170,431.12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1,391,584.00元。
与上年对比部门财务总收入增加256,503.87元,上升2.76%,主要原因分析:由于本年度人员工资调整,人员经费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8,170,431.12元,其中:本年收入8,170,431.12元,上年结转收入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170,431.12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对比部门财政拨款收入减少311,516.13元,下降3.67%,主要原因分析:由于本年度因人员退休减少1人,实有人数较上年减少,导致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开支等相应压缩。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9,562,015.12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8,170,431.12元,其中:基本支出7,720,431.12元,与上年对比部门预算总支出减少311,516.13元,下降3.88%,主要原因分析:由于本年度因人员退休减少1人,实有人数较上年减少,导致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开支等相应压缩;项目支出450,000.00元,与上年对比持平。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行政运行5,885,537.33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方面的基本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检察监督676,000.00元,主要用于聘用制书记员补助经费的开支和办案业务经费的项目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89,285.60元,主要用于职工养老保险缴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937.78元,主要用于职工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缴费。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294,642.80元,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缴费。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202,021.75元,主要用于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2,614.00元,主要用于职工工伤保险缴费。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487,391.86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我部门没有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我部门没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我部门没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大姚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48,849.73元,较上年减少104.50元,下降0.07%,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大姚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升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的原因是:本年及上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均为0.00元。
(二)公务接待费
大姚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48,20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升0.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45次,共计接待300人次。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的原因是:加强单位内控制度建设,规范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控制公务接待的规模和人数,防止公务接待费的增加。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大姚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00,649.73元,较上年减少104.50元,下降0.1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升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0,649.73元,较上年减少104.50元,下降0.1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
与上年对比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的原因主要:加强单位内控制度建设,规范公务用车管理使用,控制车辆运行维护费的增加。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预算绩效目标:认真履行“四大检察”监督职能,维护司法公平,积极参与和创新社会治理,全面提升社会服务水平,提升社会影响力,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破坏社会稳定、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犯罪,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升,检察工作报告人代会通过率大于95%。做优刑事检察,做强民事检察,做实行政检察,做好公益诉讼检察,以质量理念引领法律监督能力和水平提升。加强检察队伍履职能力和专业素养建设,配合上级院开展好教育培训和业务竞赛。
(二)聘用制书记员经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根据《云南省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经费保障办法》,及时足额发放聘用制书记员工资,聘用制书记员工资兑现足额率100%,提高聘用制书记员管理科学化水平,完善聘用制书记员公开招聘、专业培训、考核管理、职业保障等制度,按照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档次评定等次,对已聘用制书记员开展年度考核,年度考核合格率95%,规范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工作,建设一支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聘用制书记员队伍,有效服务保障司法办案。
(三)人民警察加班补贴专项经费预算绩效目标: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执行人民警察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通过项目实施,进一步提高民警职业荣誉感、归属感,激发民警积极性和奉献精神,业务部门对司法警察配合工作情况的满意率≥95%,加班补贴兑现足额率为100%。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住房保障支出等。
3.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4.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大姚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989,946.18元,与上年对比机关运行经费增加25,681.15元,上升2.66%,主要原因分析:由于人员工资调整,工会费和福利费缴费基数增长,机关运行经费相应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大姚县人民检察院资产总额13,733,765.92元,其中,流动资产1,773,120.06元,固定资产11,741,756.7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218,889.09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2,937.17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18,809.9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年12月(2024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