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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华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预算公开
时间:2024-02-07  作者:  新闻来源:南华县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南华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南华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南华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南华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南华县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维护司法公正,其主要职责是:

1.对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接受州人民检察院的领导;

2.根据上级人民检察院的指标和要求,部署和落实全县检察工作任务;

3.依照法律规定对有关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

4.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批准或者决定是否逮捕犯罪嫌人;

5.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对决定提起公诉的案件支持公诉;

6.依照法律规定提起公益诉讼;

7.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8.对判决、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工作实行法律监督;

9.对监狱、看守所的执法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10.法律规定的其他检察机关职权。

11.依法管理检察官以及其他检察人员;协同主管部门管理全院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制定相关人员管理办法;

12.协同主管部门管理考核干部;按照干管权限和规定,提出任免干部的意见和建议;

13.开展检察机关的计划财务、后勤、装备工作和检察信息工作;

14.承办其他应由本院负责的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南华县人民检察院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办公室、政治部。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4年,南华县人民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扭住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这个中心任务,突出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这条工作主线,抓实过硬检察队伍建设这个组织保障,把抓落实作为检察工作重点,持续在守正创新、巩固深化、完善提升上下功夫、求实效,在筑牢政治忠诚、服务发展大局、做优人民至上、提升监督质效、锻造检察铁军中展现更大担当和作为,切实以实干担当和实绩实效的检察工作助推南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是突出政治建设为发展聚力。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聚焦高质量发展主题,突出以更强党建统领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更富实效办案的检察工作思路,更加注重检察工作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有效推进政治建设与业务建设深度融合,做好检察办案数量、质量、效率、效果与公平正义价值取向有机统一,切实以党的政治建设统领检察工作,让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成为检察工作最鲜明的政治底色。

二是突出人民至上为大局服务。围绕检察机关服务大局、防范风险、服务人民的重点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依法严惩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持续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达到常治长效。深入融入全县发展战略,紧扣总体布局,推动涉案企业合规工作全面开展,努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化检察信访工作大格局,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促进案结、事了、人和。持续强化对群众反映强烈案件的查办力度,加强对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人群的司法保护。更加注重业务研判,突出诉源治理,针对办案中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制发检察建议,推动法律监督由个案监督向类案监督拓展。

三是突出高效监督为法治担当。紧紧围绕法律监督主责主业谋划推动工作,加大依法一体履职、综合履职、能动履职力度。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开展穿透式监督,推动刑事检察做优做强。加强对民事生效裁判、审判活动和执行活动全流程监督,注重民事检察监督质与量的统一,推动民事检察实现有效监督。加强与行政机关衔接配合,积极探索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推动行政检察实现有力监督。深化公益诉讼新领域实践探索,完善协同共治公益保护格局,拓展案源线索渠道,建立公益诉讼随手拍平台,推动公益诉讼检察更加规范精准。加大数字检察工作力度,推动数字检察辅助司法办案、优化检务管理、助力检察为民、促进诉源治理工作提质增效。

四是突出自身建设为队伍赋能。坚持把全面从严治党贯彻到党的建设、履职办案和队伍建设的全过程,深化运用全周期管理方式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正风肃纪,严格执行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切实以全的要求、严的基调、治的理念加强检察队伍锻造,让求真务实、担当实干成为检察人员的鲜明履职特征。围绕检察工作现代化新要求,深化政治建设,强化业务专家、业务标兵、业务骨干培育,持续加强实战实训、岗位练兵、同堂培训等工作,全面提升检察人员综合素能。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确保检察权规范高效运行、公信力持续稳步提升。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3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0人,其中:行政编制30,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29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29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3人。

车辆编制4辆,实有车辆4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9,805,815.28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8,470,615.28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1,335,200.0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458,141.08元,增长4.9%,主要原因分析:一是部分社会保障缴费增加,财政拨款收入比2023年增加152,941.08元。二是由于预算全口径编报需要,我院将2024年地方财政保障的各项经费及单位自有资金纳入年初预算,导致其他收入和非同级财政拨款较上年增加305,200.00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8,470,615.28元,其中:本年收入8,470,615.28元,上年结转收入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470,615.28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对比部门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52,941.08元,增长1.84%,主要原因分析:部分社会保障缴费增加,人员经费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9,805,815.28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8,470,615.28元,其中:基本支出7,920,615.28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52,941.08元,增长1.97%,主要原因分析:部分社会保障缴费增加,人员经费增加;项目支出550,000.00元,与上年对比上年持平,主要原因分析:2024年项目支出预算数与2023年项目支出预算数一致。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行政运行6,307,117.87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及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检察监督528,000.00元,主要用于检察业务方面的开支。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12,748.80元,主要用于南华县人民检察院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43.83元,主要用于南华县人民检察院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306,374.40元,主要用于南华县人民检察院医疗缴费开支。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176,653.54元,主要用于南华县人民检察院公务员医疗补助开支。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9,996.00元,主要用于南华县人民检察院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缴费开支。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508,880.84元,主要用于南华县人民检察院住房公积金缴存支出。

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我部门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我部门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我部门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南华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26,400.50元,较上年减少289.50元,下降0.23%,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南华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的原因是本年及上年均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

(二)公务接待费

南华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6,000.00元,较上年减少190.00元,下降0.73%,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36次,共计接待27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一是按照国家党政机关接待管理办法严格控制接待范围、接待标准、接待规格等;二是按照三公经费管理的要求确保公务接待费支出较上年递减厉行节约。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南华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00,400.50元,较上年减少99.50元,下降0.1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0,400.50元,较上年减少99.50元,下降0.1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

增减变化原因:南华县人民检察院严格按照三公经费管理及公务用车管理相关规定,在保障办案、办公顺利开展的情况下,加强车辆管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预算绩效目标:认真履行“四大检察”监督职能,维护司法公平,积极参与和创新社会治理,全面提升社会服务水平,提升社会影响力,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破坏社会稳定、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犯罪,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升,检察工作报告人代会通过率大于95%。深入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突出打击黑恶势力,平衡发展各项法律职能,做优刑事检察,做强民事检察,做实行政检察,做好公益诉讼检察,高质效办理每一个案件,以质量理念引领法律监督能力和水平提升。加强检察队伍履职能力和专业素养建设,配合州人民检察院开展好教育培训和业务竞赛。

(二)聘用制书记员经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根据《云南省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经费保障办法》,及时足额发放聘用制书记员工资,聘用制书记员工资兑现足额率100%,提高聘用制书记员管理科学化水平,完善聘用制书记员公开招聘、专业培训、考核管理、职业保障等制度,按照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档次评定等次,对已聘用制书记员开展年度考核,年度考核合格率95%,规范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工作,建设一支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聘用制书记员队伍,有效服务保障司法办案。

(三)人民警察加班补贴专项经费预算绩效目标: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执行人民警察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通过项目实施进一步提高民警职业荣誉感、归属感激发民警积极性和奉献精神业务部门对司法警察配合工作情况的满意率≥95%加班补贴兑现足额率为100%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住房保障支出等。

3.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4.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南华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997,100.97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0,974.45元,增长6.51%,主要原因分析:工会经费、福利费等数据时相较上年度有所提升,因此机关运行经费略有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1231日,南华县人民检察院资产总额11,265,274.57元,其中,流动资产543,042.76元,固定资产9,445,311.6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276,920.20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9,994.10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45,406.57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元。鉴于截至2023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12月(2024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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