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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定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预算公开
时间:2024-02-07  作者:  新闻来源:牟定县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牟定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牟定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牟定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牟定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通过行使检察权,追诉犯罪,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维护个人和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障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和权威,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顺利进行。

1.对法律规定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进行侦查;

2.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代表国家进行公诉;

3.开展公益诉讼工作;

4.开展对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的监督工作;

5.法律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治部、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4年,我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忠实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队伍建设意见》,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州、县党委以及上级检察机关决策部署,紧贴县委、政府中心工作,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能动履职,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牟定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一是筑牢政治忠诚,淬炼思想新境界。持续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深刻领悟党和人民赋予检察机关的更重责任,不断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强作风、重落实、提效能,努力在办案精细、素能过硬、基础坚实、管理科学上下功夫、出成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牢记“国之大者”,胸怀“两个大局”,以更坚实的政治建设引领更高质量检察履职,推动中央、省州县党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决策部署落地落实。二是扛起责任担当,服务大局新作为。坚持高质量发展主题,立足执法办案,把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融入日常履职各方面、全过程。继续做实做细矛盾化解和诉源治理,统筹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运用好公开听证、领导包案、司法救助、释法说理等措施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深化企业合规工作,优化知识产权保护,着力在营造良好法治化营商环境中展现检察担当。发挥好未成年人检察履职作用,常态化抓实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提升社会治理水平。三是守正笃实创新,擢“四大检察”质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司法检察理念革新,拓展工作视野,狠抓办案质效和指标数据提升。深推检察大数据赋能“四大检察”高质量发展,持续做优刑事检察,强化刑事立案、侦查活动、审判活动和刑罚执行活动法律监督,加强检察机关和监察机关办案衔接配合机制。持续做强民事检察,重点办理在司法理念有纠偏、创新、进步、引领价值的案件,借力大数据,紧盯虚假诉讼,突出办案专业化、监督精准化。持续做实行政检察监督,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重点开展生态环境、耕地保护、护航民生民利专项法律监督工作。持续做好公益诉讼检察,积极稳妥拓展公益诉讼范围,聚焦国土、国财、知识产权、乡村振兴、妇女儿童权益保障等领域,推动解决社会难点堵点痛点问题。四是守初心重自强,铸就队伍高素质。坚持强基导向,驰而不息落实全面从严治检要求,扎实抓好主题教育成果转化,以法律监督工作为总抓手,求真务实、担当实干,不断加强政治建设、业务建设、队伍建设,更好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以公开增合力,以公正树形象,以更严标准锻造过硬检察铁军。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9人,其中:行政编制29,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26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26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5人。

车辆编制4辆,实有车辆4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8,037,514.78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7,464,620.44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572,894.34元。

与上年对比部门财务总收入增加35,446.55,上升0.44%,主要原因分析:一是人员存在调出、退休以及新招录,新招录人员在人员经费上由于基数底,导致相应的工资和社会保险总体上比上年度降低,二是本年度将退休人员统筹外资金纳入预算,以上原因综合所致。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7,464,620.44元,其中:本年收入7,464,620.44元,上年结转收入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464,620.44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对比部门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27,205.97元,下降2.95%,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存在调出、退休以及新招录,新招录人员在人员经费上由于基数底,导致相应的工资和社会保险总体上比上年度降低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8,037,514.78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7,464,620.44元,其中:基本支出7,014,620.44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77,205.97元下降3.80%,主要原因分析:一是新招录人员在人员经费上由于基数底,导致相应的工资和社会保险总体上比上年度降低,二是本年度年初预算无职业年金纪实项目支出450,00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0,000.00元,上升12.50%,主要原因分析: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增加。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行政运行5,087,900.42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及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检察监督480,000.00元,主要用于检察业务方面的开支。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其他检察支出450,000.00元,主要用于检察业务方面的开支。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43,210.24元,主要用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242.30元,主要用于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缴费开支。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271,605.12元,主要用于医疗缴费开支。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180,488.98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开支。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9,758.00元,主要用于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缴费开支。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423,415.38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缴费开支。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我部门没有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我部门没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我部门没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牟定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54,000.00元,较上年减少30,000.00元,下降35.71%,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牟定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升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的原因是:本年及上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均为0.00元。

(二)公务接待费

牟定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4,00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升0.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5次,共计接待60人次。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的原因是:我院按照“三公经费”管理要求确保公务接待费支出较上年递减,我院公务接待费按照近年实际测算,基本在4,000.00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牟定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50,000.00元,较上年减少30,000.00元,下降37.5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0,000.00元,较上年减少30,000.00元,下降37.50%。共计购置公务用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4辆。

公务用车购置费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的原因是:我院车辆目前可正常使用,2024年无车辆报废和购置计划。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原因:2023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实际开支60,000.00元,预计2024年将维持在50,000.00元。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预算绩效目标:一是围绕服务大局,切实维护社会治安稳定。二是强化诉讼监督,进一步促进司法公正。三是立足执法办案,深入化解社会矛盾,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四是加强检察队伍建设,继续提高执法办案能力和水平。五是建立完善与检察职能特点和检察工作规律相适应的检察经费保障体系,进一步争取加大经费保障力度。

(二)聘用制书记员经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根据《云南省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经费保障办法》,及时足额发放聘用制书记员工资,聘用制书记员工资兑现足额率100.00%,提高聘用制书记员管理科学化水平,完善聘用制书记员公开招聘、专业培训、考核管理、职业保障等制度,按照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档次评定等次,对已聘用制书记员开展年度考核,年度考核合格率95%,规范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工作,建设一支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聘用制书记员队伍,有效服务保障司法办案。

(三)人民警察加班补贴专项经费预算绩效目标: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执行人民警察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通过项目实施,进一步提高民警职业荣誉感、归属感,激发民警积极性和奉献精神,业务部门对司法警察配合工作情况的满意率≥95.00%,加班补贴兑现足额率为100.00%。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住房保障支出等。

3.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4.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牟定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912,534.02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3,876.78元,上升2.69%,主要原因分析:比上年人员数增加1人,导致核对的相关公用经费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31日,牟定县人民检察院资产总额15,703,345.86 元,其中,流动资产321,395.32元,固定资产15,381,438.3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512.2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73,190.80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524,843.2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其中出租资产0.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元。鉴于截至2023年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12月(2024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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