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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柏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预算公开
时间:2024-02-07  作者:  新闻来源:双柏县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双柏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双柏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双柏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双柏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双柏县人民检察院,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2.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3.对于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4.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5.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二)机构设置情况

双柏县人民检察院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政治部、院办公室。

所属单位0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4年,是深入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一年,双柏县人民检察院总体工作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认真执行党中央、省州县党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各项决策部署,以监督办案为第一要务,以提升基本能力为重要途径,以队伍建设为根本保障,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全面协调充分履行“四大检察”职能,切实为双柏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智慧和检察力量。

1.加强党的领导,强化检察担当

坚定不移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紧紧围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全国“两会”精神这条主线,不间断推进全体系、常态化的检察队伍政治理论武装,进一步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坚持一切检察工作“从政治上看”,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自觉把党的领导融入、落实到检察履职全过程、各环节,不断提升服务大局、司法为民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

2.聚焦发展大局,维护保障民生

紧紧围绕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这个主题,聚焦服务中心工作,依法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全力营造安全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聚焦“中国·双柏—绿孔雀家园”名片打造和优势产业发展,加大司法保护力度,统筹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乡村振兴、涉案企业合规改革等工作,扎实办好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小案”。通过支持起诉、救助涉案困难群众等一系列惠民生、暖民心的工作,有效解决人民群众所急所盼,让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到党的温暖、司法的温情。

3.依法能动履职,优化法律监督

深刻领悟党和人民赋予检察机关的更重责任,全面履行“四大检察”职能。以“求极致”的办案理念,加强对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执行活动的监督,常态化开展民事诉讼监督,持续开展对行政非诉执行活动、行政违法行为的监督,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突出抓好法定领域公益诉讼办案,不断提升办案质效,推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会商,凝聚办案共识,推动实现执法司法“三个效果”相统一。持续深化智慧检务建设,以数字赋能提升法律监督工作信息化、智慧化水平,让求真务实、担当实干成为新时代新征程检察人员的鲜明履职特征。

4.坚持从严治检,锤炼过硬队伍

加大对全体检察人员的政治教育,强化线上线下的学习培训,着力提高检察人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扎实推进政治建设、业务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融合发展,不断加强实践锻炼、专业训练,全面提升检察人员素能,实施检察队伍建设源头活水三年行动规划淬炼工程,为检察工作现代化提供坚强组织保证。深化全面从严管党治检、反腐倡廉,严格落实“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健全内部监督机制,持续巩固检察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深入开展作风革命“五大行动”,进一步完善检察官绩效考评制度,压实办案责任,确保司法公正廉洁。健全完善代表委员联络、公开听证、检察开放日等机制,全面深化检务公开。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双柏县人民检察院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4人,其中:行政编制24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24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24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4人。

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3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财务总收入7,438,928.04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6,443,029.85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995,898.19元。

与上年对比财务总收入增加544,214.21元,增长7.89%,主要原因分析由于预算全口径编报需要,我院将2024年地方财政保障的各项经费及单位自有资金纳入年初预算,导致其他收入和非同级财政拨款较上年有所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财政拨款收入6,443,029.85元,其中:本年收入6,443,029.85元,上年结转收入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443,029.85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29,116.02,增长3.69%,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度行政运行支出的社会保障缴费基数增大导致缴费支出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预算总支出7,438,928.04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6,443,029.85元,其中:基本支出6,143,029.85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79,116.02元,增长3.00%,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度行政运行支出的社会保障缴费基数增大导致缴费支出增加;项目支出300,00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0,000.00元,增长20.00%,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度省级加大对检察业务保障费用的投入。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行政运行5,167,826.39元,主要用于双柏县人民检察院人员工资及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78,392.64元,主要用于双柏县人民检察院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680.28元,主要用于双柏县人民检察院工伤保险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239,196.32元,主要用于双柏县人民检察院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153,290.08元,主要用于双柏县人民检察院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9,282.00元,主要用于双柏县人民检察院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缴费开支。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380,362.14元,主要用于双柏县人民检察院住房公积金缴存支出。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双柏县人民检察院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均为0.00元。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我院没有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我院没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我院没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双柏县人民检察院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双柏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82,931.50元,较上年减少120,000.00,下降59.13%,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双柏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升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的原因是:本年及上年均因公出国(境)费预算均为0.00元

(二)公务接待费

双柏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0,00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升0.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7次,共计接待169人次。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的原因是:按照国家党政机关接待管理办法严格控制接待范围、接待标准、接待规格等但是因为成本上升,所以公务接待费保持不变。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双柏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72,931.50元,较上年减少120,000.00元,下降62.2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较上年减少120,000.00元,下降10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2,931.5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升0.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与上年对比公务用车购置费减少120,000.00元原因2023年双柏县人民检察院因办案、办公需要购置1辆执法执勤车辆,2024年无公务用车购置预算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的原因是:我院2024年将进一步切实将过紧日子作为部门预算管理长期坚持的基本方针,勤俭节约办事,但是因为公务用车老化、维修保养费等成本上升,所以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保持不变。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预算绩效目标:认真履行“四大检察”监督职能,维护司法公平,积极参与和创新社会治理,全面提升社会服务水平,提升社会影响力,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破坏社会稳定、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犯罪,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升,检察工作报告人代会通过率大于95%。深入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突出打击黑恶势力,平衡发展各项法律职能,做优刑事检察,做强民事检察,做实行政检察,做好公益诉讼检察,以质量理念引领法律监督能力和水平提升。加强检察队伍履职能力和专业素养建设,配合省院开展好教育培训和业务竞赛。

)聘用制书记员经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根据《云南省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经费保障办法》,及时足额发放聘用制书记员工资,聘用制书记员工资兑现足额率100%,提高聘用制书记员管理科学化水平,完善聘用制书记员公开招聘、专业培训、考核管理、职业保障等制度,按照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档次评定等次,对已聘用制书记员开展年度考核,年度考核合格率95%,规范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工作,建设一支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聘用制书记员队伍,有效服务保障司法办案。

)人民警察加班补贴专项经费预算绩效目标: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执行人民警察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通过项目实施,进一步提高民警职业荣誉感、归属感,激发民警积极性和奉献精神,业务部门对司法警察配合工作情况的满意率≥95%,加班补贴兑现足额率为100%。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住房保障支出等。

3.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4.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双柏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797,908.69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5,816.53元,增长10.50%,主要原因分析主要原因分析:由于工资基数变动,在核定工会经费、福利费等数据时相较上年度有所提升,因此机关运行经费略有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31日,双柏县人民检察院资产总额4,927,907.62元,其中,流动资产632,026.79元,固定资产4,019,360.0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276,520.74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61,761.63元,固定资产减少506,473.17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280,000.00元;报废报损资产360项,账面原值1,351,328.00注:2019年申请报废报损580,036.00元,资产系统未下账处理,与2023年申请报废报损的771,292.00元一起下账处理,合计账面原值1,351,328.00,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3年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12月(2024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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