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柏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双柏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双柏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中央转移支付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双柏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双柏县人民检察院,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2.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3.对于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4.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5.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二)机构设置情况
双柏县人民检察院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政治部、院办公室。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动中国式现代化行稳致远的关键一年。总体工作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锚定“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目标任务,聚焦监督办案、维护安全稳定、促进公平正义三个重心,一体推进业务、案件、质量 “三个管理”,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充分协调发展,以更高的站位推进政治建检;以更实的举措服务发展大局;以更大的力度深耕监督主业;以更严的要求锻造检察铁军。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为双柏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双柏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4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4人,其中:行政编制24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23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23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8人。
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3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务总收入7,093,192.54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5,947,494.23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1,145,698.31元。
与上年对比财务总收入减少345,735.50元,下降4.65%。主要原因分析:由于本年在职在编干警人数减少,相应的工资、保险缴费、机关运行经费压缩,导致部门财务总收入有所下降。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5,947,494.23元,其中:本年收入5,947,494.23元,上年结转收入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947,494.23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495,535.62元,下降7.69%。主要原因分析:由于本年在职在编干警人数减少,相应的工资、保险缴费、机关运行经费压缩,导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有所下降。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7,093,192.54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5,947,494.23元,其中:基本支出5,647,494.23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95,535.62元,下降8.07%,主要原因分析:由于我单位实有人数较上年减少,导致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开支等相应压缩;项目支出300,00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行政运行4,799,857.75元,主要用于双柏县人民检察院人员工资及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39,929.12元,主要用于双柏县人民检察院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90.15元,主要用于双柏县人民检察院工伤保险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186,969.88元,主要用于双柏县人民检察院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143,674.20元,主要用于双柏县人民检察院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0,578.00元,主要用于双柏县人民检察院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缴费开支。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361,995.13元,主要用于双柏县人民检察院住房公积金缴存支出。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我单位没有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我单位没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我单位没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双柏县人民检察院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双柏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82,931.5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双柏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因为本年及上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均为0.00元。
(二)公务接待费
双柏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0,00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7次,共计接待169人次。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的原因是:按照国家党政机关接待管理办法严格控制接待范围、接待标准、接待规格等,但是因为成本上升,所以公务接待费保持不变,均为10,000.00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双柏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72,931.5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2,931.5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公务用车购置费无变化原因: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的原因是本年及上年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均为0.00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的原因是:我单位2025年将进一步切实将过紧日子作为部门预算管理长期坚持的基本方针,勤俭节约办事,但是因为公务用车老化、维修保养费等成本上升,所以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保持不变,均为72,931.50元。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预算绩效目标:认真履行“四大检察”监督职能,维护司法公平,积极参与和创新社会治理,全面提升社会服务水平,提升社会影响力,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破坏社会稳定、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犯罪,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升,检察工作报告人代会通过率大于95%。深入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突出打击黑恶势力,平衡发展各项法律职能,做优刑事检察,做强民事检察,做实行政检察,做好公益诉讼检察,以质量理念引领法律监督能力和水平提升。加强检察队伍履职能力和专业素养建设,配合省院开展好教育培训和业务竞赛。
(二)聘用制书记员经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根据《云南省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经费保障办法》,及时足额发放聘用制书记员工资,聘用制书记员工资兑现足额率100%,提高聘用制书记员管理科学化水平,完善聘用制书记员公开招聘、专业培训、考核管理、职业保障等制度,按照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档次评定等次,对已聘用制书记员开展年度考核,年度考核合格率95%,规范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工作,建设一支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聘用制书记员队伍,有效服务保障司法办案。
(三)人民警察加班补贴专项经费预算绩效目标: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执行人民警察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通过项目实施,进一步提高民警职业荣誉感、归属感,激发民警积极性和奉献精神,业务部门对司法警察配合工作情况的满意率≥95%,加班补贴兑现足额率为100%。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3.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4.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双柏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740,466.7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7,441.99元,下降7.20%。主要原因分析:一是我单位实有人数较上年减少,导致公用经费开支等相应压缩;二是我单位厉行节约,严控机关运行经费。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双柏县人民检察院资产总额4,523,094.22元,其中,流动资产669,249.17元,固定资产3,625,375.1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228,469.86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04,813.40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93,984.9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元。鉴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4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2月资产月报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