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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人民检察院2026年预算公开
时间:2026-02-1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楚雄市人民检察院2026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楚雄市人民检察院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楚雄市人民检察院2026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中央转移支付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雄市人民察院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楚雄市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其职能作用是维护宪法和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主要职责:

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于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负责其他应当由楚雄市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包括: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综合业务部、政治部、办公室。

所属单位 0 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楚雄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将持续紧扣“强州府”行动部署,聚焦问题、突出重点,以强抓各项举措落笔,高质量书写助推全州检察工作走前列、创先进的优异新篇章。

1.以铸牢检魂为主调,在学思践悟中不断彰显政治忠诚

长效规范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将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与全面落实“强州府”行动紧密结合。

2.以监督办案为主线,在融合管理中促进案件提质增效

构建“三个管理”+“三向评价”+“三级数控”融合式检察管理体系。

3.以服务中心为主题,在履职尽责中助力经济社会发展

深化“检护传承”品牌,精准探索涉企检察专项服务,进一步强化彝绣、彝医药等资源经济和特色园区经济司法保护。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6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5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57人,其中:行政编制57,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58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58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我单位财政全额保障58人,其中:工勤人员4人,不占用行政编制

离退休人员3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5人。

车辆编制6辆,实有车辆6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5,994,144.66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4,742,084.19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1,252,060.47元。

与上年对比财务总收入增加949,184.90元,上升6.31%主要原因分析因我单位新招录8名公务员,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核定均较上年增加,且退休人员工资调标,非同级财政拨款资金增加,导致财务总收入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4,742,084.19元,其中:本年收入14,675,808.70元,上年结转收入66,275.49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4,675,808.7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915,804.33元,上升6.62%主要原因分析:因我单位新招录8名公务员,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核定均较上年增加相比上年财政拨款收入有所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6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5,994,144.66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4,742,084.19元,其中:基本支出14,075,808.7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849,528.84元,上升6.42%主要原因分析:我单位新招录8名公务员,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核定均较上年增加;项目支出666,275.49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6,275.49元,上升11.05%主要原因分析:上年未完成的项目资金结转至2026年继续使用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行政运行11,066,265.18元,主要用于楚雄人民检察院人员工资及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检察监督666,275.49元,主要用于楚雄人民检察院检察业务保障工作方面的开支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132,755.79元,主要用于楚雄人民检察院行政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开支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353.42元,主要用于楚雄市人民检察院承担的行政单位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缴费开支。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481,421.21元,主要用于楚雄市人民检察院单位承担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455,216.37元,主要用于楚雄市人民检察院公务员医疗补助开支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4,651.90元,主要用于楚雄市人民检察院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缴费开支。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901,144.83元,主要用于楚雄市人民检察院单位承担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支出。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我部门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我部门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我部门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楚雄市人民检察院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85,000.00元,较上年减少9,000.00元,下降4.64%,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楚雄市人民检察院2026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因公出国(境)费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楚雄市人民检察院2026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46,000.00元,较上年减少9,000.00元,下降16.36%,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71次,共计接待482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一是按照国家党政机关接待管理办法严格控制接待范围、接待标准、接待规格等;二是按行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和“三公”经费逐年递减、厉行节约的原则压减经费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楚雄市人民检察院202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39,00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9,00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

公务用车购置费与上年比无增减变化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预算绩效目标

认真履“四大检察”监督职能,维护司法公平,积极参与和创新社会治理,全面提升社会服务水平,提升社会影响力,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破坏社会稳定、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犯罪,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升,检察工作报告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率大于95%。深入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突出打击黑恶势力,平衡发展各项法律职能,做优刑事检察,做强民事检察,做实行政检察,做好公益诉讼检察,以质量理念引领法律监督能力和水平提升。加强检察队伍履职能力和专业素养建设,配合省院开展好教育培训和业务竞赛。

(二)聘用制书记员经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

根据《云南省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经费保障办法》,及时足额发放聘用制书记员工资,聘用制书记员工资兑现足额率100%提高聘用制书记员管理科学化水平完善聘用制书记员公开招聘、专业培训、考核管理、职业保障等制度按照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档次评定等次对已聘用制书记员开展年度考核,年度考核合格率95%,规范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工作建设一支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聘用制书记员队伍有效服务保障司法办案。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3.“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4.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楚雄市人民检察院2026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799,027.28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00,457.49元,增长5.91%,主要原因分析:本年楚雄市人民检察院实有人数增加,在核定办公经费、工会经费等数据时较上年有所上升,因此机关运行经费略有增加。

详细情况为,其中:办公费333,497.12元,水费 40,000.00 元,电费 80,000.00元,物业管理费120,000.00 元,公务接待费46,000.00元,劳务费 42,5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9,000.00元,工会经费 154,335.08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219,935.08元,其他交通费用 623,760.00元。

(三)委托业务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楚雄市人民检察院2026年委托业务费安排0.00元,与上年对比保持一致。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12月31日,楚雄市人民检察院资产总额16,166,486.44元,其中,流动资产12,379.56元,固定资产15,915,688.5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30,418.31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02,871.23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499,465.8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其中出租资产0.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鉴于截至2025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5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61月资产月报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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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人民检察院2026年预算公开

时间:2026-02-12  作者: 

楚雄市人民检察院2026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楚雄市人民检察院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楚雄市人民检察院2026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中央转移支付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雄市人民察院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楚雄市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其职能作用是维护宪法和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主要职责:

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于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负责其他应当由楚雄市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包括: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综合业务部、政治部、办公室。

所属单位 0 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楚雄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将持续紧扣“强州府”行动部署,聚焦问题、突出重点,以强抓各项举措落笔,高质量书写助推全州检察工作走前列、创先进的优异新篇章。

1.以铸牢检魂为主调,在学思践悟中不断彰显政治忠诚

长效规范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将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与全面落实“强州府”行动紧密结合。

2.以监督办案为主线,在融合管理中促进案件提质增效

构建“三个管理”+“三向评价”+“三级数控”融合式检察管理体系。

3.以服务中心为主题,在履职尽责中助力经济社会发展

深化“检护传承”品牌,精准探索涉企检察专项服务,进一步强化彝绣、彝医药等资源经济和特色园区经济司法保护。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6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5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57人,其中:行政编制57,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58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58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我单位财政全额保障58人,其中:工勤人员4人,不占用行政编制

离退休人员3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5人。

车辆编制6辆,实有车辆6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5,994,144.66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4,742,084.19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1,252,060.47元。

与上年对比财务总收入增加949,184.90元,上升6.31%主要原因分析因我单位新招录8名公务员,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核定均较上年增加,且退休人员工资调标,非同级财政拨款资金增加,导致财务总收入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4,742,084.19元,其中:本年收入14,675,808.70元,上年结转收入66,275.49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4,675,808.7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915,804.33元,上升6.62%主要原因分析:因我单位新招录8名公务员,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核定均较上年增加相比上年财政拨款收入有所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6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5,994,144.66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4,742,084.19元,其中:基本支出14,075,808.7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849,528.84元,上升6.42%主要原因分析:我单位新招录8名公务员,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核定均较上年增加;项目支出666,275.49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6,275.49元,上升11.05%主要原因分析:上年未完成的项目资金结转至2026年继续使用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行政运行11,066,265.18元,主要用于楚雄人民检察院人员工资及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检察监督666,275.49元,主要用于楚雄人民检察院检察业务保障工作方面的开支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132,755.79元,主要用于楚雄人民检察院行政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开支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353.42元,主要用于楚雄市人民检察院承担的行政单位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缴费开支。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481,421.21元,主要用于楚雄市人民检察院单位承担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455,216.37元,主要用于楚雄市人民检察院公务员医疗补助开支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4,651.90元,主要用于楚雄市人民检察院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缴费开支。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901,144.83元,主要用于楚雄市人民检察院单位承担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支出。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我部门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我部门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我部门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楚雄市人民检察院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85,000.00元,较上年减少9,000.00元,下降4.64%,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楚雄市人民检察院2026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因公出国(境)费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楚雄市人民检察院2026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46,000.00元,较上年减少9,000.00元,下降16.36%,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71次,共计接待482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一是按照国家党政机关接待管理办法严格控制接待范围、接待标准、接待规格等;二是按行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和“三公”经费逐年递减、厉行节约的原则压减经费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楚雄市人民检察院202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39,00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9,00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

公务用车购置费与上年比无增减变化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预算绩效目标

认真履“四大检察”监督职能,维护司法公平,积极参与和创新社会治理,全面提升社会服务水平,提升社会影响力,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破坏社会稳定、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犯罪,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升,检察工作报告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率大于95%。深入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突出打击黑恶势力,平衡发展各项法律职能,做优刑事检察,做强民事检察,做实行政检察,做好公益诉讼检察,以质量理念引领法律监督能力和水平提升。加强检察队伍履职能力和专业素养建设,配合省院开展好教育培训和业务竞赛。

(二)聘用制书记员经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

根据《云南省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经费保障办法》,及时足额发放聘用制书记员工资,聘用制书记员工资兑现足额率100%提高聘用制书记员管理科学化水平完善聘用制书记员公开招聘、专业培训、考核管理、职业保障等制度按照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档次评定等次对已聘用制书记员开展年度考核,年度考核合格率95%,规范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工作建设一支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聘用制书记员队伍有效服务保障司法办案。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3.“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4.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楚雄市人民检察院2026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799,027.28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00,457.49元,增长5.91%,主要原因分析:本年楚雄市人民检察院实有人数增加,在核定办公经费、工会经费等数据时较上年有所上升,因此机关运行经费略有增加。

详细情况为,其中:办公费333,497.12元,水费 40,000.00 元,电费 80,000.00元,物业管理费120,000.00 元,公务接待费46,000.00元,劳务费 42,5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9,000.00元,工会经费 154,335.08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219,935.08元,其他交通费用 623,760.00元。

(三)委托业务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楚雄市人民检察院2026年委托业务费安排0.00元,与上年对比保持一致。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12月31日,楚雄市人民检察院资产总额16,166,486.44元,其中,流动资产12,379.56元,固定资产15,915,688.5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30,418.31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02,871.23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499,465.8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其中出租资产0.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鉴于截至2025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5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61月资产月报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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