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永仁县人民检察院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2.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3.对于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4.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5.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6.负责其他应当由永仁县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永仁县人民检察院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政治部、办公室。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永仁县人民检察院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楚雄州人民检察院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5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23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23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5年末其他人员16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16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单位发放离退休费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8人(离休0人,退休8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5年,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永仁县人民检察院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深度融入“一港三园”、宜居城市建设大局,践行“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检察履职办案基本价值追求,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成效。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公开表1--公开表11)
永仁县人民检察院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支出;同时,永仁县人民检察院没有国有资产经营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永仁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度收入合计8618358.9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770647.50元,占总收入的90.16%;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847711.45元,占总收入的9.84%。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49383.90元,增长1.7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66810.85元,增长2.19%;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减少17426.95元,下降2.01%。主要原因一是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增加,导致基本支出经费增长;二是本年度业务装备经费比上年度调增所致;其他收入减少17426.95元,下降2.01%。主要原因是县级退休人员补助经费调减。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永仁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度支出合计8568193.19元。其中:基本支出6963597.94元,占总支出的81.27%;项目支出1604595.25元,占总支出的18.73%;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74179.71元,增长0.87%。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8409.84元,增长0.27%;项目支出增加55769.87元,增长3.60%;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主要原因一是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增加,导致基本支出经费增长;二是本年度业务装备经费比上年度调增所致。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永仁县人民检察院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963597.94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270599.25元,占基本支出的90.0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92998.69元,占基本支出的9.9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永仁县人民检察院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604595.25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主要用于办案业务费及设备采购及采购服务方面的支出;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219395.25元,主要用于采购服务和日常办案业务的支出;资本性支出385200.00元,主要用于办案业务设备采购的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永仁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770647.5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0.69%。与上年相比增加166810.85元,增长2.19%,完成年初预算的133.12%。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6742993.5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78%,完成年初预算的141.83%。主要用于保障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及依法保障法律监督及办案相关费用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中期预算调整增加办案业务及业务装备经费。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26653.0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49%,完成年初预算的100.63%,主要用于为职工缴纳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及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在职人员调整缴费增加。
9.卫生健康(类)支出266872.9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3%,完成年初预算的85.54%。主要用于按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医疗保险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在职人员调出调整缴费减少。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3412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0%,完成年初预算的96.26%。主要用于按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在职人员调出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下调,缴费下降所致。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9600.00元,决算为100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61%;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9600.00元,下降16.39%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0元,决算为1000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960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9600.00元,下降10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9600.00元,支出决算为100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61%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9600.00元,下降16.39%。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0元,决算为100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960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院厉行节约,减少了公务接待费用的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9600.00元,下降10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院厉行节约,减少了公务接待费用的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我院无具体出国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我院车辆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永仁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81998.69元,比上年减少14626.17元,下降2.10%,主要原因是我院厉行节约,减少机关办公经费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永仁县人民检察院支出运转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办公设备维修维护费等日常公用经费的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5年末,永仁县人民检察院资产总额9075627.60元,其中,流动资产765393.44元,固定资产8230434.03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79800.13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6130.78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21680.45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公开表12)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852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852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000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8520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85200.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公开表13--公开表15)。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省级单位整体和项目预算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要求,我院及时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并将省级预算安排资金的实施情况及绩效完成情况上报楚雄州人民检察院进行汇总,由楚雄州人民检察院汇总形成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最后由楚雄州人民检察院统一进行公开。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永仁县人民检察院共有离退休人员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人员8人。离退休人员工资及养老金待遇均由地方财政及社会保障部门保障支出,故附表中离退休费无金额。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财政拨款收入:指由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公共安全(类)检察(款):指人民检察院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检察业务工作的支出。
(一)行政运行(项):反映人民检察院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人民检察院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支出。
(三)机关服务(项):反映人民检察院提供后勤服务的机关服务中心支出。
(四)“两房”建设(项):反映人民检察院办案和专业技术用房及附属设施的建设和修缮支出。
(五)检察监督(项):反映人民检察机关依法开展法律监督工作的支出。包括公诉及审判监督、侦查监督、监所检察、控告申诉、民事行政监督、公益诉讼等产生的支出。
(六)其他检察支出(项):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检察工作方面所需的支出。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永仁县人民检察院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2.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3.对于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4.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5.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6.负责其他应当由永仁县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永仁县人民检察院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政治部、办公室。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永仁县人民检察院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楚雄州人民检察院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5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23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23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5年末其他人员16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16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单位发放离退休费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8人(离休0人,退休8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5年,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永仁县人民检察院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深度融入“一港三园”、宜居城市建设大局,践行“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检察履职办案基本价值追求,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成效。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公开表1--公开表11)
永仁县人民检察院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支出;同时,永仁县人民检察院没有国有资产经营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永仁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度收入合计8618358.9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770647.50元,占总收入的90.16%;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847711.45元,占总收入的9.84%。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49383.90元,增长1.7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66810.85元,增长2.19%;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减少17426.95元,下降2.01%。主要原因一是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增加,导致基本支出经费增长;二是本年度业务装备经费比上年度调增所致;其他收入减少17426.95元,下降2.01%。主要原因是县级退休人员补助经费调减。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永仁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度支出合计8568193.19元。其中:基本支出6963597.94元,占总支出的81.27%;项目支出1604595.25元,占总支出的18.73%;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74179.71元,增长0.87%。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8409.84元,增长0.27%;项目支出增加55769.87元,增长3.60%;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主要原因一是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增加,导致基本支出经费增长;二是本年度业务装备经费比上年度调增所致。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永仁县人民检察院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963597.94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270599.25元,占基本支出的90.0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92998.69元,占基本支出的9.9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永仁县人民检察院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604595.25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主要用于办案业务费及设备采购及采购服务方面的支出;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219395.25元,主要用于采购服务和日常办案业务的支出;资本性支出385200.00元,主要用于办案业务设备采购的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永仁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770647.5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0.69%。与上年相比增加166810.85元,增长2.19%,完成年初预算的133.12%。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6742993.5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78%,完成年初预算的141.83%。主要用于保障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及依法保障法律监督及办案相关费用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中期预算调整增加办案业务及业务装备经费。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26653.0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49%,完成年初预算的100.63%,主要用于为职工缴纳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及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在职人员调整缴费增加。
9.卫生健康(类)支出266872.9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3%,完成年初预算的85.54%。主要用于按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医疗保险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在职人员调出调整缴费减少。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3412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0%,完成年初预算的96.26%。主要用于按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在职人员调出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下调,缴费下降所致。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9600.00元,决算为100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61%;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9600.00元,下降16.39%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0元,决算为1000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960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9600.00元,下降10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9600.00元,支出决算为100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61%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9600.00元,下降16.39%。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0元,决算为100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960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院厉行节约,减少了公务接待费用的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9600.00元,下降10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院厉行节约,减少了公务接待费用的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我院无具体出国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我院车辆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永仁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81998.69元,比上年减少14626.17元,下降2.10%,主要原因是我院厉行节约,减少机关办公经费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永仁县人民检察院支出运转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办公设备维修维护费等日常公用经费的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5年末,永仁县人民检察院资产总额9075627.60元,其中,流动资产765393.44元,固定资产8230434.03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79800.13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6130.78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21680.45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公开表12)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852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852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000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8520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85200.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公开表13--公开表15)。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省级单位整体和项目预算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要求,我院及时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并将省级预算安排资金的实施情况及绩效完成情况上报楚雄州人民检察院进行汇总,由楚雄州人民检察院汇总形成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最后由楚雄州人民检察院统一进行公开。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永仁县人民检察院共有离退休人员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人员8人。离退休人员工资及养老金待遇均由地方财政及社会保障部门保障支出,故附表中离退休费无金额。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财政拨款收入:指由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公共安全(类)检察(款):指人民检察院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检察业务工作的支出。
(一)行政运行(项):反映人民检察院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人民检察院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支出。
(三)机关服务(项):反映人民检察院提供后勤服务的机关服务中心支出。
(四)“两房”建设(项):反映人民检察院办案和专业技术用房及附属设施的建设和修缮支出。
(五)检察监督(项):反映人民检察机关依法开展法律监督工作的支出。包括公诉及审判监督、侦查监督、监所检察、控告申诉、民事行政监督、公益诉讼等产生的支出。
(六)其他检察支出(项):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检察工作方面所需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