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双柏县人民检察院,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2.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3.对于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4.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5.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双柏县人民检察院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政治部、院办公室。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楚雄州人民检察院的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5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23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23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5年末其他人员15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15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单位发放离退休费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6人(离休0人,退休16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动中国式现代化行稳致远的关键一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锚定“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目标任务,聚焦监督办案、维护安全稳定、促进公平正义三个重心,一体推进业务、案件、质量 “三个管理”,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充分协调发展,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为双柏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双柏县人民检察院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同时,双柏县人民检察院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双柏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度收入合计8792782.0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282532.04元,占总收入的94.20%;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510250.00元,占总收入的5.80%。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183198.15元,下降11.8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345387.90元,下降13.97%,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办案及业务用房修缮项目资金1500000.00元,本年无办案及业务用房修缮项目,导致财政拨款收入减少;其他收入增加162189.75元,增长46.6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地方财政保障我单位聘用制人员经费240000.00元,而上年度未保障该项经费,导致本年度其他收入大幅增长。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双柏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度支出合计8910009.52元。其中:基本支出7145658.58元,占总支出的80.20%;项目支出1764350.94元,占总支出的19.80%;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084902.86元,下降10.85%。其中:基本支出增加317109.20元,增长4.64%,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标,导致人员经费增加;项目支出减少1402012.06元,下降44.28%,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办案及业务用房修缮项目资金1500000.00元,本年无办案及业务用房修缮项目。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双柏县人民检察院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145658.58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417955.96元,占基本支出的89.8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727702.62元,占基本支出的10.1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双柏县人民检察院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764350.94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办案业务及业务装备经费1424350.94元,主要用于办案差旅费、培训费、检察宣传费、邮电费、维修(护)费、设备购置费等开支。
检察业务综合保障项目经费300000.00元,主要用于支持单位检察业务工作日常运作和业务开支的资金保障。
国家司法救助项目经费40000.00元,主要用于给予符合条件的案件当事人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双柏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282532.0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2.96%。与上年相比减少1327440.38元,下降13.81%,完成年初预算的139.26%。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7054331.8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17%,完成年初预算的146.97%。主要用于保障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保障依法开展法律监督工作的专项业务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办案业务及业务装备经费未纳入年初预算,故存在差异。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90290.4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92%,完成年初预算的110.32%。主要用于按规定缴纳职工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度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年初预算以2024年11月在职人员信息为基础测算,在2025年度实际执行过程中,单位存在人员新招录情况。
9.卫生健康(类)支出355349.7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29%,完成年初预算的104.14%。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新招录公务员导致医疗保险实际缴费金额高于预算金额。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8256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2%,年初无此项预算。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2931.50元,决算为74290.7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58%;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8640.80元,下降10.42%。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2931.50元,决算为72930.7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8.17%,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元,决算为136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83%,完成年初预算的13.60%。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0.80元,下降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8640.00元,下降86.4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36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8640.00元,下降86.40%;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2931.50元,支出决算为74290.7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58%,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8640.80元,下降10.42%。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2931.50元,决算为72930.7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元,决算为136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60%。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25年严格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勤俭节约,严控公务接待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0.80元,下降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8640.00元,下降86.4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36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8640.00元,下降86.40%;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25年严格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勤俭节约,严控公务接待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开展公诉及审判监督工作、侦查监督工作、监所检察工作、控告申诉以及其他检察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检察系统内外、上下级间的工作联络、交流学习、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往来活动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双柏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16285.90元,比上年减少39592.79元,下降5.24%,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25年严格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勤俭节约,压减“三公”经费、办公费等一般性支出,导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减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双柏县人民检察院正常运转的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5年末,双柏县人民检察院资产总额4135713.78元,其中,流动资产541370.00元,固定资产3367314.78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225590.74元(净值),其他资产1438.26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15943.13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58060.41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5275.5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5275.5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15275.5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15275.5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由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双柏县人民检察院,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2.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3.对于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4.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5.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双柏县人民检察院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政治部、院办公室。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楚雄州人民检察院的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5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23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23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5年末其他人员15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15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单位发放离退休费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6人(离休0人,退休16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动中国式现代化行稳致远的关键一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锚定“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目标任务,聚焦监督办案、维护安全稳定、促进公平正义三个重心,一体推进业务、案件、质量 “三个管理”,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充分协调发展,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为双柏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双柏县人民检察院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同时,双柏县人民检察院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双柏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度收入合计8792782.0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282532.04元,占总收入的94.20%;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510250.00元,占总收入的5.80%。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183198.15元,下降11.8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345387.90元,下降13.97%,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办案及业务用房修缮项目资金1500000.00元,本年无办案及业务用房修缮项目,导致财政拨款收入减少;其他收入增加162189.75元,增长46.6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地方财政保障我单位聘用制人员经费240000.00元,而上年度未保障该项经费,导致本年度其他收入大幅增长。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双柏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度支出合计8910009.52元。其中:基本支出7145658.58元,占总支出的80.20%;项目支出1764350.94元,占总支出的19.80%;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084902.86元,下降10.85%。其中:基本支出增加317109.20元,增长4.64%,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标,导致人员经费增加;项目支出减少1402012.06元,下降44.28%,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办案及业务用房修缮项目资金1500000.00元,本年无办案及业务用房修缮项目。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双柏县人民检察院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145658.58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417955.96元,占基本支出的89.8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727702.62元,占基本支出的10.1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双柏县人民检察院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764350.94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办案业务及业务装备经费1424350.94元,主要用于办案差旅费、培训费、检察宣传费、邮电费、维修(护)费、设备购置费等开支。
检察业务综合保障项目经费300000.00元,主要用于支持单位检察业务工作日常运作和业务开支的资金保障。
国家司法救助项目经费40000.00元,主要用于给予符合条件的案件当事人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双柏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282532.0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2.96%。与上年相比减少1327440.38元,下降13.81%,完成年初预算的139.26%。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7054331.8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17%,完成年初预算的146.97%。主要用于保障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保障依法开展法律监督工作的专项业务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办案业务及业务装备经费未纳入年初预算,故存在差异。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90290.4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92%,完成年初预算的110.32%。主要用于按规定缴纳职工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度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年初预算以2024年11月在职人员信息为基础测算,在2025年度实际执行过程中,单位存在人员新招录情况。
9.卫生健康(类)支出355349.7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29%,完成年初预算的104.14%。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新招录公务员导致医疗保险实际缴费金额高于预算金额。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8256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2%,年初无此项预算。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2931.50元,决算为74290.7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58%;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8640.80元,下降10.42%。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2931.50元,决算为72930.7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8.17%,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元,决算为136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83%,完成年初预算的13.60%。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0.80元,下降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8640.00元,下降86.4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36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8640.00元,下降86.40%;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2931.50元,支出决算为74290.7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58%,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8640.80元,下降10.42%。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2931.50元,决算为72930.7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元,决算为136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60%。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25年严格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勤俭节约,严控公务接待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0.80元,下降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8640.00元,下降86.4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36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8640.00元,下降86.40%;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25年严格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勤俭节约,严控公务接待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开展公诉及审判监督工作、侦查监督工作、监所检察工作、控告申诉以及其他检察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检察系统内外、上下级间的工作联络、交流学习、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往来活动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双柏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16285.90元,比上年减少39592.79元,下降5.24%,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25年严格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勤俭节约,压减“三公”经费、办公费等一般性支出,导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减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双柏县人民检察院正常运转的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5年末,双柏县人民检察院资产总额4135713.78元,其中,流动资产541370.00元,固定资产3367314.78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225590.74元(净值),其他资产1438.26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15943.13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58060.41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5275.5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5275.5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15275.5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15275.5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由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