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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市人民检察院2025年度部门决算
时间:2026-08-1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目录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禄丰市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禄丰市人民检察院通过行使检察权、追诉犯罪,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维护个人和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障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和权威,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顺利进行禄丰市人民检察院行使下列职权: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聚焦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

2.对刑事案件依法进行审查,批准或者决定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

3.对刑事案件依法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对决定提起公诉的案件支持公诉;

4.对侦查机关的立案、侦查活动进行监督;

5.依照法律规定提起公益诉讼;

6.对诉讼活动实施法律监督;

7.对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8.办理市人民检察院管辖的行政非诉案件;

9.负责对监管场所(看守所)、社区矫正机构等执法活动法律监督工作;

10.行使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以及其他应当由禄丰市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包括: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政治部、综合业务部、办公室。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楚雄州人民检察院的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5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44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44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5年末其他人员16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16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单位发放离退休费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1人(离休0人,退休21人)。年末遗属5人。

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禄丰市人民检察院在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人大、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践行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新时代检察工作总要求,统筹抓好检察主责主业,扎实推进检察改革,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为跨越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重点工作主要为以下几方面:一是始终坚持政治建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中央政法工作会议重要讲话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始终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二是始终把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稳定大局作为工作重点。把握这个大局,围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细化实化检察环节保安全、护稳定各项措施。全面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破坏社会稳定、损害人民群众人身财产权、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犯罪。充分运用政治智慧、法律智慧,有效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平等保护企业家人身权财产权,保障民营企业发展,提升检察工作服务大局的能力和水平。三是始终把维护公平正义作为监督主责主业持续用力。改变重刑轻民格局,立足监督主责主业,强弱项、补短板,做优刑事检察,做强民事检察,做实行政检察,做好公益诉讼检察,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平衡充分发展。强化双赢多赢共赢、精准监督、三个效果有机统一等理念,切实提高维护公平正义的能力和水平。四是始终把改革作为检察工作发展的不竭动力。以内设机构改革为契机,以专业化建设为引领,优化职能配置,探索建立刑事案件捕诉一体、被告人认罪认罚从宽处理等机制。完善监督制约和内控机制,确保权力依法行使。五是始终把队伍建设作为提升检察工作质效的重要保障。坚持政治建检,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强化理想信念教育,提高政治素养。坚持从严治检,强化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整顿纪律作风,层层压实责任。坚持业务建检,强化专业培训,提升检察队伍专业能力。深入开展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大比拼,努力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

第二部分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禄丰市人民检察院2025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同时,禄丰市人民检察院2025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禄丰市人民检察院2025年度收入合计14728270.7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336405.92元,占总收入的97.34%;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391864.78元,占总收入的2.66%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2694315.66元,下降15.4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483465.26元,下降3.26%;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减少2210850.40元,下降84.94%。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禄丰市财政局下达我院基础设施建设经费2000000.00元,2025年度无此笔经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禄丰市人民检察院2025年度支出合计15689600.41元。其中:基本支出12532131.24元,占总支出的79.88%;项目支出3157469.17元,占总支出的20.12%;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781774.90元,下降4.75%。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98467.18元,下降1.56%;项目支出减少583307.72元,下降15.59%,主要原因是我院2024年度支出土地使用权尾款、土地平整项目经费等1206938.892025年度未开展大型建设项目。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禄丰市人民检察院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532131.24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1283684.33元,占基本支出的90.0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248446.91元,占基本支出的9.96%。人员经费人均支出256447.37元,公用经费人均支出28373.79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禄丰市人民检察院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157469.17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2025年办案业务及业务装备经费支出1979834.6元,主要用于办案差旅费、检察宣传费培训费、邮电费、维修(护)费、设备购置费等开支。

2025年度打击涉烟违法犯罪工作补助经费14000.00元,主要用于检察宣传费开支;

2025年度司法救助经费支出65000.00元,主要用于司法救助金发放。

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支出350000.00元,主要用于后勤服务开支

禄丰市财政局拨我院基础设施建设经费支出748634.57元,主要用于我院大门、围墙等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禄丰市人民检察院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336405.9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1.38%。与上年相比减少487380.56元,下降3.29%,完成年初预算的127.35%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12350343.9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15%,完成年初预算的137.06%。主要用于保障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保障依法开展法律监督工作的专项业务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办案业务工作较预期增加,保障经费相应增加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65002.6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34%,完成年初预算的89.26%。主要用于按规定缴纳职工养老保险、职业年金、死亡抚恤支出及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度我院2名干警退休,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较年初预算减少

9.卫生健康(类)支出506603.3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53%,完成年初预算的72.70%要用于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医疗保险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度我院2名干警退休,卫生健康(类)支出较年初预算减少。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71445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98%,完成年初预算的103.16%。主要用于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度我院多名干警晋级晋档,公积金正常调标,住房保障(类)支出较年初预算增加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24485.00元,决算为159205.1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0.92%;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499.26元,下降0.93%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64442.00元,决算为156350.19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8.21%,完成年初预算的95.08%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0043.00元,决算为2855.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79%,完成年初预算的4.75%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21916.74元,增长16.3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3416.00元,下降89.13%;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855.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23416.00元,下降89.13%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24485.00元,支出决算为159205.1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0.92%,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499.26元,下降0.93%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64442.00元,决算为156350.1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08%;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0043.00元,决算为2855.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75%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院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不断加强三公经费的审批监管,继续贯彻落实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财政政策,在预算控制范围内全面压缩三公经费,降低公务活动成本以及车辆运行费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21916.74元,增长16.3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3416.00元,下降89.13%,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855.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院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不断加强三公经费的审批监管,继续贯彻落实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财政政策,在预算控制范围内全面压缩三公经费,降低公务活动成本以及车辆运行费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开展检察业务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检察系统内外、上下级间的工作联络、交流学习、考察调研、办案需要等公务往来活动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禄丰市人民检察院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77738.58元,比上年增加25381.80元,增长2.20%,主要原因是2025年度我院新招录公务员3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相应增加。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我院正常运转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手续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5年末,禄丰市人民检察院资产总额34000368.54元,其中,流动资产4445982.64元,固定资产27246487.9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2307898.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518490.30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938616.2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公开12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78045.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18045.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600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公开13公开16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禄丰市人民检察院共有离退休人员2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1人。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部分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政府采购:是指各级政府为了开展日常政务活动或为公众提供服务,在财政的监督下,以法定的方式、方法和程序,通过公开招标、公平竞争,由财政部门以直接向供应商付款的方式,从国内、外市场上为政府部门或所属团体购买货物、工程和劳务的行为。

五、财政拨款: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拨付的财政资金,国务院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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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禄丰市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禄丰市人民检察院通过行使检察权、追诉犯罪,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维护个人和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障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和权威,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顺利进行禄丰市人民检察院行使下列职权: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聚焦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

2.对刑事案件依法进行审查,批准或者决定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

3.对刑事案件依法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对决定提起公诉的案件支持公诉;

4.对侦查机关的立案、侦查活动进行监督;

5.依照法律规定提起公益诉讼;

6.对诉讼活动实施法律监督;

7.对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8.办理市人民检察院管辖的行政非诉案件;

9.负责对监管场所(看守所)、社区矫正机构等执法活动法律监督工作;

10.行使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以及其他应当由禄丰市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包括: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政治部、综合业务部、办公室。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楚雄州人民检察院的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5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44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44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5年末其他人员16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16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单位发放离退休费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1人(离休0人,退休21人)。年末遗属5人。

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禄丰市人民检察院在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人大、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践行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新时代检察工作总要求,统筹抓好检察主责主业,扎实推进检察改革,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为跨越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重点工作主要为以下几方面:一是始终坚持政治建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中央政法工作会议重要讲话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始终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二是始终把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稳定大局作为工作重点。把握这个大局,围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细化实化检察环节保安全、护稳定各项措施。全面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破坏社会稳定、损害人民群众人身财产权、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犯罪。充分运用政治智慧、法律智慧,有效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平等保护企业家人身权财产权,保障民营企业发展,提升检察工作服务大局的能力和水平。三是始终把维护公平正义作为监督主责主业持续用力。改变重刑轻民格局,立足监督主责主业,强弱项、补短板,做优刑事检察,做强民事检察,做实行政检察,做好公益诉讼检察,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平衡充分发展。强化双赢多赢共赢、精准监督、三个效果有机统一等理念,切实提高维护公平正义的能力和水平。四是始终把改革作为检察工作发展的不竭动力。以内设机构改革为契机,以专业化建设为引领,优化职能配置,探索建立刑事案件捕诉一体、被告人认罪认罚从宽处理等机制。完善监督制约和内控机制,确保权力依法行使。五是始终把队伍建设作为提升检察工作质效的重要保障。坚持政治建检,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强化理想信念教育,提高政治素养。坚持从严治检,强化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整顿纪律作风,层层压实责任。坚持业务建检,强化专业培训,提升检察队伍专业能力。深入开展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大比拼,努力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

第二部分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禄丰市人民检察院2025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同时,禄丰市人民检察院2025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禄丰市人民检察院2025年度收入合计14728270.7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336405.92元,占总收入的97.34%;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391864.78元,占总收入的2.66%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2694315.66元,下降15.4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483465.26元,下降3.26%;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减少2210850.40元,下降84.94%。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禄丰市财政局下达我院基础设施建设经费2000000.00元,2025年度无此笔经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禄丰市人民检察院2025年度支出合计15689600.41元。其中:基本支出12532131.24元,占总支出的79.88%;项目支出3157469.17元,占总支出的20.12%;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781774.90元,下降4.75%。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98467.18元,下降1.56%;项目支出减少583307.72元,下降15.59%,主要原因是我院2024年度支出土地使用权尾款、土地平整项目经费等1206938.892025年度未开展大型建设项目。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禄丰市人民检察院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532131.24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1283684.33元,占基本支出的90.0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248446.91元,占基本支出的9.96%。人员经费人均支出256447.37元,公用经费人均支出28373.79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禄丰市人民检察院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157469.17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2025年办案业务及业务装备经费支出1979834.6元,主要用于办案差旅费、检察宣传费培训费、邮电费、维修(护)费、设备购置费等开支。

2025年度打击涉烟违法犯罪工作补助经费14000.00元,主要用于检察宣传费开支;

2025年度司法救助经费支出65000.00元,主要用于司法救助金发放。

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支出350000.00元,主要用于后勤服务开支

禄丰市财政局拨我院基础设施建设经费支出748634.57元,主要用于我院大门、围墙等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禄丰市人民检察院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336405.9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1.38%。与上年相比减少487380.56元,下降3.29%,完成年初预算的127.35%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12350343.9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15%,完成年初预算的137.06%。主要用于保障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保障依法开展法律监督工作的专项业务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办案业务工作较预期增加,保障经费相应增加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65002.6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34%,完成年初预算的89.26%。主要用于按规定缴纳职工养老保险、职业年金、死亡抚恤支出及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度我院2名干警退休,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较年初预算减少

9.卫生健康(类)支出506603.3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53%,完成年初预算的72.70%要用于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医疗保险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度我院2名干警退休,卫生健康(类)支出较年初预算减少。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71445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98%,完成年初预算的103.16%。主要用于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度我院多名干警晋级晋档,公积金正常调标,住房保障(类)支出较年初预算增加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24485.00元,决算为159205.1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0.92%;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499.26元,下降0.93%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64442.00元,决算为156350.19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8.21%,完成年初预算的95.08%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0043.00元,决算为2855.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79%,完成年初预算的4.75%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21916.74元,增长16.3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3416.00元,下降89.13%;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855.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23416.00元,下降89.13%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24485.00元,支出决算为159205.1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0.92%,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499.26元,下降0.93%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64442.00元,决算为156350.1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08%;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0043.00元,决算为2855.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75%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院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不断加强三公经费的审批监管,继续贯彻落实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财政政策,在预算控制范围内全面压缩三公经费,降低公务活动成本以及车辆运行费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21916.74元,增长16.3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3416.00元,下降89.13%,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855.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院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不断加强三公经费的审批监管,继续贯彻落实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财政政策,在预算控制范围内全面压缩三公经费,降低公务活动成本以及车辆运行费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开展检察业务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检察系统内外、上下级间的工作联络、交流学习、考察调研、办案需要等公务往来活动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禄丰市人民检察院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77738.58元,比上年增加25381.80元,增长2.20%,主要原因是2025年度我院新招录公务员3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相应增加。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我院正常运转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手续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5年末,禄丰市人民检察院资产总额34000368.54元,其中,流动资产4445982.64元,固定资产27246487.9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2307898.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518490.30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938616.2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公开12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78045.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18045.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600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公开13公开16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禄丰市人民检察院共有离退休人员2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1人。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部分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政府采购:是指各级政府为了开展日常政务活动或为公众提供服务,在财政的监督下,以法定的方式、方法和程序,通过公开招标、公平竞争,由财政部门以直接向供应商付款的方式,从国内、外市场上为政府部门或所属团体购买货物、工程和劳务的行为。

五、财政拨款: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拨付的财政资金,国务院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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