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楚雄市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其职能作用是维护宪法和法律的统一正确的实施。主要职责:
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于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负责其他应当由楚雄市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包括: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综合业务部、政治部、办公室。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楚雄州人民检察院的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5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58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54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4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5年末其他人员34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34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单位发放离退休费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5人(离休0人,退休35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4人。
车辆编制6辆,在编实有车辆6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5年,楚雄市人民检察院在市委、州检察院的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不断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检察实践,紧扣《2025年楚雄市政法工作要点》,立足“州府检察院”定位,主动融入全市中心工作,深化履职、思谋创新,以高质效监督办案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楚雄市人民检察院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同时,楚雄市人民检察院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详见公开01表-11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市人民检察院2025年度收入合计20239873.2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722163.16元,占总收入的92.50%;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1517710.11元,占总收入的7.50%。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632354.57元,增长3.2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88530.13元,增长1.02%;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增加443824.44元,增长41.33%。财政拨款收入增加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我单位新招录公务员8人,财政拨款收入增加;其他收入增加主要原因是2025年我单位新增退休人员2人,且本年有一名退休人员死亡,发放死亡抚恤金及丧葬费226400.00元在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核算,其他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市人民检察院2025年度支出合计20231360.99元。其中:基本支出16337097.33元,占总支出的80.75%;项目支出3894263.66元,占总支出的19.25%;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604056.31元,增长3.08%。其中:基本支出增加653096.65元,增长4.16%;项目支出减少49040.34元,下降1.24%。主要原因是我院今年新招录8人,且本年1月公务员调增工资,工资福利支出增加;本年司法救助金下达资金减少,项目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市人民检察院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6337097.33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4764049.33元,占基本支出的90.3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573048.00元,占基本支出的9.6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市人民检察院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894263.66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12309检察服务大厅改造项目经费275000.00元,主要用于进一步推进检务公开,完善基层社会治理阵地,为高质效开展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提供办事环境。
公益诉讼快速检测共享实验室建设项目经费256000.00元,主要用于搭建区域共享式快检平台,针对公益诉讼办案过程中线索发现难、取证周期长、外部鉴定成本高、证据易丢失的现实痛点搭建技术支撑,进一步夯实公益诉讼案件证据基础,切实守护群众身边的安全。
除以上项目外,剩余项目资金3363263.66元,用于检察业务装备和综合保障经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市人民检察院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713650.8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2.50%。与上年相比增加180017.85元,增长0.97%,完成年初预算的135.35%。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16333522.7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28%,完成年初预算的146.27%。主要用于单位内部人员工资绩效、日常公用经费、业务装备购置及办案业务相关费用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办案业务及业务装备经费不纳入年初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55701.0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11%,完成年初预算的92.86%。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退休2人,招录8人,人员社保缴费资金预算取数为截止上年12月人员情况,故预决算存在差异。
9.卫生健康(类)支出566193.8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3%,完成年初预算的69.81%。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退休2人,招录8人,人员社保缴费资金预算取数为截止上年12月人员情况,故预决算存在差异。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858233.1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9%,完成年初预算的104.72%。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纳;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退休2人,招录8人,且本年会根据上年工资基数对在职人员公积金进行调标,人员社保缴费资金预算取数为截止上年12月人员情况,故预决算存在差异。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94000.00元,决算为106916.7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5.11%;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6645.07元,增长6.63%。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39000.00元,决算为104491.7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7.73%,完成年初预算的75.17%;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5000.00元,决算为2425.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27%,完成年初预算的4.41%。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7993.07元,增长20.8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1348.00元,下降82.39%;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425.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11348.00元,下降82.39%;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94000.00元,支出决算为106916.7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5.11%,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6645.07元,增长6.63%。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39000.00元,决算为104491.7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5.17%;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5000.00元,决算为2425.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41%。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院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规范接待管理、从严从简、严格监督、全年接待费支出有所下降,严格公务用车出行管理制度,因此2025年度“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较2025年初预算有所下降。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17993.07元,增长20.8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1348.00元,下降82.39%,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425.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11348元,下降82.39%;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随着单位公务用车使用年限增加,维修维护成本递增。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主要用于开展检察业务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相关单位到我院交流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市人民检察院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59548.01元,比上年增加9299.70元,增长0.60%,主要原因是本年新招录8名公务员,根据人数核算的各项公用经费增加。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196621.13元,水电费89246.44元,物业管理费188525.44元,“三公”经费106916.70 元,劳务费42500.00元,工会经费146790.14元,福利费146790.14元,其他交通费52285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12228.02元,手续费380.00元,印刷费67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5年末,楚雄市人民检察院资产总额16163447.76元,其中,流动资产120379.56元,固定资产15912649.89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30418.31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05909.91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502504.5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14635.7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62575.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52060.7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114635.7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114635.7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楚雄市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其职能作用是维护宪法和法律的统一正确的实施。主要职责:
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于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负责其他应当由楚雄市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包括: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综合业务部、政治部、办公室。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楚雄州人民检察院的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5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58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54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4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5年末其他人员34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34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单位发放离退休费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5人(离休0人,退休35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4人。
车辆编制6辆,在编实有车辆6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5年,楚雄市人民检察院在市委、州检察院的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不断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检察实践,紧扣《2025年楚雄市政法工作要点》,立足“州府检察院”定位,主动融入全市中心工作,深化履职、思谋创新,以高质效监督办案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楚雄市人民检察院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同时,楚雄市人民检察院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详见公开01表-11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市人民检察院2025年度收入合计20239873.2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722163.16元,占总收入的92.50%;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1517710.11元,占总收入的7.50%。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632354.57元,增长3.2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88530.13元,增长1.02%;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增加443824.44元,增长41.33%。财政拨款收入增加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我单位新招录公务员8人,财政拨款收入增加;其他收入增加主要原因是2025年我单位新增退休人员2人,且本年有一名退休人员死亡,发放死亡抚恤金及丧葬费226400.00元在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核算,其他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市人民检察院2025年度支出合计20231360.99元。其中:基本支出16337097.33元,占总支出的80.75%;项目支出3894263.66元,占总支出的19.25%;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604056.31元,增长3.08%。其中:基本支出增加653096.65元,增长4.16%;项目支出减少49040.34元,下降1.24%。主要原因是我院今年新招录8人,且本年1月公务员调增工资,工资福利支出增加;本年司法救助金下达资金减少,项目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市人民检察院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6337097.33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4764049.33元,占基本支出的90.3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573048.00元,占基本支出的9.6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市人民检察院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894263.66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12309检察服务大厅改造项目经费275000.00元,主要用于进一步推进检务公开,完善基层社会治理阵地,为高质效开展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提供办事环境。
公益诉讼快速检测共享实验室建设项目经费256000.00元,主要用于搭建区域共享式快检平台,针对公益诉讼办案过程中线索发现难、取证周期长、外部鉴定成本高、证据易丢失的现实痛点搭建技术支撑,进一步夯实公益诉讼案件证据基础,切实守护群众身边的安全。
除以上项目外,剩余项目资金3363263.66元,用于检察业务装备和综合保障经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市人民检察院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713650.8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2.50%。与上年相比增加180017.85元,增长0.97%,完成年初预算的135.35%。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16333522.7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28%,完成年初预算的146.27%。主要用于单位内部人员工资绩效、日常公用经费、业务装备购置及办案业务相关费用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办案业务及业务装备经费不纳入年初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55701.0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11%,完成年初预算的92.86%。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退休2人,招录8人,人员社保缴费资金预算取数为截止上年12月人员情况,故预决算存在差异。
9.卫生健康(类)支出566193.8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3%,完成年初预算的69.81%。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退休2人,招录8人,人员社保缴费资金预算取数为截止上年12月人员情况,故预决算存在差异。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858233.1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9%,完成年初预算的104.72%。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纳;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退休2人,招录8人,且本年会根据上年工资基数对在职人员公积金进行调标,人员社保缴费资金预算取数为截止上年12月人员情况,故预决算存在差异。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94000.00元,决算为106916.7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5.11%;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6645.07元,增长6.63%。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39000.00元,决算为104491.7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7.73%,完成年初预算的75.17%;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5000.00元,决算为2425.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27%,完成年初预算的4.41%。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7993.07元,增长20.8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1348.00元,下降82.39%;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425.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11348.00元,下降82.39%;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94000.00元,支出决算为106916.7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5.11%,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6645.07元,增长6.63%。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39000.00元,决算为104491.7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5.17%;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5000.00元,决算为2425.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41%。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院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规范接待管理、从严从简、严格监督、全年接待费支出有所下降,严格公务用车出行管理制度,因此2025年度“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较2025年初预算有所下降。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17993.07元,增长20.8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1348.00元,下降82.39%,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425.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11348元,下降82.39%;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随着单位公务用车使用年限增加,维修维护成本递增。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主要用于开展检察业务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相关单位到我院交流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市人民检察院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59548.01元,比上年增加9299.70元,增长0.60%,主要原因是本年新招录8名公务员,根据人数核算的各项公用经费增加。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196621.13元,水电费89246.44元,物业管理费188525.44元,“三公”经费106916.70 元,劳务费42500.00元,工会经费146790.14元,福利费146790.14元,其他交通费52285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12228.02元,手续费380.00元,印刷费67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5年末,楚雄市人民检察院资产总额16163447.76元,其中,流动资产120379.56元,固定资产15912649.89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30418.31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05909.91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502504.5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14635.7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62575.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52060.7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114635.7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114635.7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