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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人民检察院2025年度部门决算
时间:2026-08-1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2.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3.对于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4.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5.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6.负责其他应当由楚雄州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5个机构,包括:院办公室、政治部、案件管理办公室、法律政策研究室、检务督察部、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第六检察部、第七检察部第八检察部、检察技术与信息部、财务装备部;派驻机构2个,分别是:驻云南省楚雄监狱检察室、驻楚雄州看守所检察室。

所属单位11个,分别是:

1.楚雄州人民检察院(本级)

2.楚雄市人民检察院

3.双柏县人民检察院

4.牟定县人民检察院

5.南华县人民检察院

6.姚安县人民检察院

7.大姚县人民检察院

8.永仁县人民检察院

9.元谋县人民检察院

10.武定县人民检察院

11.禄丰市人民检察院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楚雄州人民检察院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1个。分别是:

1.楚雄州人民检察院(本级)

2.楚雄市人民检察院

3.双柏县人民检察院

4.牟定县人民检察院

5.南华县人民检察院

6.姚安县人民检察院

7.大姚县人民检察院

8.永仁县人民检察院

9.元谋县人民检察院

10.武定县人民检察院

11.禄丰市人民检察院

纳入楚雄州人民检察院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部门2025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411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405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6;经费自理人员0

部门2025年末其他人员194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164人;经费自理人员30人。

年末单位发放离退休费的退休人员共计0离休0人,退休0)。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59离休0人,退休259年末遗属23人。

车辆编制48辆,在编实有车辆46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三年上台阶”实现之年,也是全州检察机关承压奋进、稳健前行之年。一年来,全州检察机关在州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州委全会精神和州十三届人大次会议决议,高标准落实每一项任务,高要求抓紧每一环管理,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四大检察”业务质效稳居全省前列,以法治力量护稳定、促发展、保善治。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公开01表-公开11表

楚雄州人民检察院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同时,楚雄州人民检察院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州人民检察院2025年度收入合计157,188,268.6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7,510,526.46,占总收入的93.84%;无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9,677,742.16,占总收入的6.16%。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506,107.53元,增长0.9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454,905.88元,增长2.40%,主要原因编制内实有人数较上年增加15人,人员经费大幅增长;二是楚雄州人民检察院(本级)较上年增加“数字检察”二期信息化项目经费,元谋县人民检察院、武定县人民检察院增加办案业务用房修缮项目经费;其他收入减少1,948,798.35元,下降16.76%,主要原因是禄丰市人民检察院较上年减少地方财政保障的基础建设经费2,000,0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州人民检察院2025年度支出合计158,330,827.13。其中:基本支出124,619,887.87,占总支出的78.71%;项目支出33,710,939.26,占总支出的21.2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838,056.44元,增长1.83%。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640,467.26元,增长2.16%;项目支出增加197,589.18元,增长0.59%主要原因编制内实有人数较上年增加15人,人员经费大幅增长;二是楚雄州人民检察院(本级)较上年增加“数字检察”二期信息化项目经费,元谋县人民检察院、武定县人民检察院增加办案业务用房修缮项目经费。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州人民检察院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4,619,887.87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11,456,856.53元,占基本支出的89.4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3,163,031.34元,占基本支出的10.56%。基本支出人均为303,211.41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人均支出271,184.5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人均支出32,026.84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州人民检察院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3,710,939.26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

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5,388,609.26元,主要用于楚雄州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的零星维修,监控、弱电、机房配套设施维保;办案工作区安保、保洁、绿化、后勤服务、电梯、消防设施运维服务等工作支出。

办案业务及业务装备经费24,990,730.00元,主要用于楚雄州人民检察院开展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业务办案工作支出。

检察机关办案业务用房大中型修缮项目经费1,715,000.00元,主要用于元谋县人民检察院办案业务用房修缮支出755,000.00元、武定县人民检察院办案业务用房修缮支出960,000.00元。

数字检察信息化项目经费1,489,600.00元,主要用于楚雄州人民检察院(本级)数字检察相关建设支出。

国家司法救助项目经费127,000.00元,主要用于给予符合条件的案件当事人兑现国家司法救助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州人民检察院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7,500,789.67,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3.16%。与上年相比增加3,323,754.96元,增长2.31%,完成年初预算的132.86%。主要原因编制内实有人数较上年增加15人,人员经费大幅增长;二是楚雄州人民检察院(本级)较上年增加“数字检察”二期信息化项目经费,元谋县人民检察院、武定县人民检察院增加办案业务用房修缮项目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127,897,900.73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71%,完成年初预算的141.49%主要用于保障楚雄州人民检察院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保障依法开展法律监督工作的专项业务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办案业务及业务装备经费、大型修缮项目经费等未纳入年初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771,087.5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27%,完成年初预算的97.21%主要用于按规定缴纳职工养老保险、职业年金死亡抚恤支出及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度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年初预算以2024年11月在职人员信息为基础测算,在2025年度实际执行过程中,单位存在人员调入、调出、退休等变动情况。

9.卫生健康(类)支出5,174,669.0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51%,完成年初预算的83.14%。主要用于楚雄州人民检察院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退休、调出导致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实际缴费金额低于预算金额。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6,657,132.37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1%,完成年初预算的103.83%主要用于楚雄州人民检察院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当年开展住房公积金清算确认后调增预算导致。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148,668.60元,决算为1,719,811.1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0.04%;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43,338.00元,增长2.59%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27,000.00,决算为226,8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3.19%,完成年初预算的99.9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02,725.60,决算为1,460,124.6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4.90%,完成年初预算的97.17%;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18,943.00,决算为32,886.5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91%,完成年初预算的7.85%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66,800.00元,增长41.75%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04,376.40元,增长7.7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27,838.40元,下降79.54%;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2,886.5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127,838.40元,下降79.54%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148,668.60,支出决算为1,719,811.10,完成年初预算的80.04%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43,338.00元,增长2.59%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227,000.00,决算为226,8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99.9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1,502,725.60,决算为1,460,124.60,完成年初预算的97.17%;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418,943.00,决算为32,886.50,完成年初预算的7.85%。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楚雄州人民检察院不断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严格执行公务用车改革制度、贯彻落实过紧日子、厉行节约办一切事业和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的要求,精打细算,严禁奢侈浪费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规范接待管理、从严从简、严格监督,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推进“三公”经费管理长期化、规范化、制度化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66,800.00元,增长41.75%;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104,376.40元,增长7.7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27,838.40元,下降79.54%,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2,886.5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127,838.40元,下降79.54%;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车辆使用年限长、损耗大、日常运维成本增加;二是全省检察系统的公务用车购置费实行总额管理,按照轻重缓急和车辆老旧程度逐年进行更新,根据购置计划,楚雄州人民检察院的车辆更新数量较上年增加,导致公务用车购置费增加。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1辆。楚雄州人民检察院(本级)车辆老化严重、损耗大、日常运维成本较高,存在较高的行车安全隐患,根据云财政法函〔2025〕18号文件,更新购置执法执勤用车1辆,以满足检察办案需求。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6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460,124.60元,主要用于公诉及审判监督工作、侦查监督工作、监所检察工作、控告申诉以及其他检察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1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公务接待费支出32,886.50元,主要用于检察系统内外、上下级间的工作联络、交流学习、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往来活动发生的接待支出。

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州人民检察院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707,304.71比上年减少275,159.90,下降2.12%,主要原因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关于党政机关“过紧日子”的决策部署,严控行政运行成本,压缩一般性、非刚性、非重点支出,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控非必要公务活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楚雄州人民检察院正常运转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5年末,楚雄州人民检察院资产总额232,559,607.18元,其中,流动资产10,150,660.65元,固定资产211,296,679.78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960,000.00元,无形资产9,962,177.59元(净值),其他资产190,089.16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801,534.08,其中固定资产减少7,964,812.62。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处置车辆3辆,账面原值726,834.00;报废报损资产231项,账面原值1,296,066.59,实现资产处置收入2,600.00;出租房屋600.00平方米,账面原值2,575,443.59,实现资产使用收入78,160.00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公开12表

三、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514,524.4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735,535.75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207,620.27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571,368.38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891,723.1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868,198.80元。(以上“政府采购工程支出”不包括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楚雄州人民检察院2025年度共有退休人员25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59人。离退休人员工资均由地方财政保障,故附表中离休费、退休费无金额。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住房保障支出等。

四、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预算绩效管理:是以预算为对象开展的绩效管理,也就是将绩效管理理念和绩效管理方法贯穿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并实现与预算管理有机融合的一种预算管理模式。预算绩效管理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强化政府预算为民服务的理念,强调预算支出的责任和效率,要求在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中更加关注预算资金的产出和结果,要求政府部门不断改进服务水平和质量,花尽量少的资金、办尽量多的实事,向社会公众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使政府行为更加务实、高效。预算绩效管理的表现形式是四个环节紧密相连,即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跟踪监控、绩效评价实施、评价结果运用的有机统一,一环扣一环,形成封闭运行的预算管理闭环。

财政拨款: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拨付的财政资金,国务院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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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人民检察院2025年度部门决算

时间:2026-08-18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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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2.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3.对于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4.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5.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6.负责其他应当由楚雄州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5个机构,包括:院办公室、政治部、案件管理办公室、法律政策研究室、检务督察部、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第六检察部、第七检察部第八检察部、检察技术与信息部、财务装备部;派驻机构2个,分别是:驻云南省楚雄监狱检察室、驻楚雄州看守所检察室。

所属单位11个,分别是:

1.楚雄州人民检察院(本级)

2.楚雄市人民检察院

3.双柏县人民检察院

4.牟定县人民检察院

5.南华县人民检察院

6.姚安县人民检察院

7.大姚县人民检察院

8.永仁县人民检察院

9.元谋县人民检察院

10.武定县人民检察院

11.禄丰市人民检察院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楚雄州人民检察院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1个。分别是:

1.楚雄州人民检察院(本级)

2.楚雄市人民检察院

3.双柏县人民检察院

4.牟定县人民检察院

5.南华县人民检察院

6.姚安县人民检察院

7.大姚县人民检察院

8.永仁县人民检察院

9.元谋县人民检察院

10.武定县人民检察院

11.禄丰市人民检察院

纳入楚雄州人民检察院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部门2025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411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405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6;经费自理人员0

部门2025年末其他人员194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164人;经费自理人员30人。

年末单位发放离退休费的退休人员共计0离休0人,退休0)。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59离休0人,退休259年末遗属23人。

车辆编制48辆,在编实有车辆46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三年上台阶”实现之年,也是全州检察机关承压奋进、稳健前行之年。一年来,全州检察机关在州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州委全会精神和州十三届人大次会议决议,高标准落实每一项任务,高要求抓紧每一环管理,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四大检察”业务质效稳居全省前列,以法治力量护稳定、促发展、保善治。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公开01表-公开11表

楚雄州人民检察院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同时,楚雄州人民检察院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州人民检察院2025年度收入合计157,188,268.6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7,510,526.46,占总收入的93.84%;无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9,677,742.16,占总收入的6.16%。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506,107.53元,增长0.9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454,905.88元,增长2.40%,主要原因编制内实有人数较上年增加15人,人员经费大幅增长;二是楚雄州人民检察院(本级)较上年增加“数字检察”二期信息化项目经费,元谋县人民检察院、武定县人民检察院增加办案业务用房修缮项目经费;其他收入减少1,948,798.35元,下降16.76%,主要原因是禄丰市人民检察院较上年减少地方财政保障的基础建设经费2,000,0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州人民检察院2025年度支出合计158,330,827.13。其中:基本支出124,619,887.87,占总支出的78.71%;项目支出33,710,939.26,占总支出的21.2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838,056.44元,增长1.83%。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640,467.26元,增长2.16%;项目支出增加197,589.18元,增长0.59%主要原因编制内实有人数较上年增加15人,人员经费大幅增长;二是楚雄州人民检察院(本级)较上年增加“数字检察”二期信息化项目经费,元谋县人民检察院、武定县人民检察院增加办案业务用房修缮项目经费。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州人民检察院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4,619,887.87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11,456,856.53元,占基本支出的89.4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3,163,031.34元,占基本支出的10.56%。基本支出人均为303,211.41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人均支出271,184.5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人均支出32,026.84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州人民检察院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3,710,939.26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

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5,388,609.26元,主要用于楚雄州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的零星维修,监控、弱电、机房配套设施维保;办案工作区安保、保洁、绿化、后勤服务、电梯、消防设施运维服务等工作支出。

办案业务及业务装备经费24,990,730.00元,主要用于楚雄州人民检察院开展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业务办案工作支出。

检察机关办案业务用房大中型修缮项目经费1,715,000.00元,主要用于元谋县人民检察院办案业务用房修缮支出755,000.00元、武定县人民检察院办案业务用房修缮支出960,000.00元。

数字检察信息化项目经费1,489,600.00元,主要用于楚雄州人民检察院(本级)数字检察相关建设支出。

国家司法救助项目经费127,000.00元,主要用于给予符合条件的案件当事人兑现国家司法救助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州人民检察院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7,500,789.67,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3.16%。与上年相比增加3,323,754.96元,增长2.31%,完成年初预算的132.86%。主要原因编制内实有人数较上年增加15人,人员经费大幅增长;二是楚雄州人民检察院(本级)较上年增加“数字检察”二期信息化项目经费,元谋县人民检察院、武定县人民检察院增加办案业务用房修缮项目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127,897,900.73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71%,完成年初预算的141.49%主要用于保障楚雄州人民检察院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保障依法开展法律监督工作的专项业务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办案业务及业务装备经费、大型修缮项目经费等未纳入年初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771,087.5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27%,完成年初预算的97.21%主要用于按规定缴纳职工养老保险、职业年金死亡抚恤支出及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度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年初预算以2024年11月在职人员信息为基础测算,在2025年度实际执行过程中,单位存在人员调入、调出、退休等变动情况。

9.卫生健康(类)支出5,174,669.0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51%,完成年初预算的83.14%。主要用于楚雄州人民检察院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退休、调出导致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实际缴费金额低于预算金额。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6,657,132.37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1%,完成年初预算的103.83%主要用于楚雄州人民检察院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当年开展住房公积金清算确认后调增预算导致。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148,668.60元,决算为1,719,811.1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0.04%;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43,338.00元,增长2.59%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27,000.00,决算为226,8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3.19%,完成年初预算的99.9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02,725.60,决算为1,460,124.6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4.90%,完成年初预算的97.17%;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18,943.00,决算为32,886.5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91%,完成年初预算的7.85%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66,800.00元,增长41.75%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04,376.40元,增长7.7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27,838.40元,下降79.54%;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2,886.5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127,838.40元,下降79.54%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148,668.60,支出决算为1,719,811.10,完成年初预算的80.04%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43,338.00元,增长2.59%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227,000.00,决算为226,8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99.9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1,502,725.60,决算为1,460,124.60,完成年初预算的97.17%;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418,943.00,决算为32,886.50,完成年初预算的7.85%。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楚雄州人民检察院不断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严格执行公务用车改革制度、贯彻落实过紧日子、厉行节约办一切事业和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的要求,精打细算,严禁奢侈浪费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规范接待管理、从严从简、严格监督,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推进“三公”经费管理长期化、规范化、制度化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66,800.00元,增长41.75%;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104,376.40元,增长7.7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27,838.40元,下降79.54%,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2,886.5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127,838.40元,下降79.54%;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车辆使用年限长、损耗大、日常运维成本增加;二是全省检察系统的公务用车购置费实行总额管理,按照轻重缓急和车辆老旧程度逐年进行更新,根据购置计划,楚雄州人民检察院的车辆更新数量较上年增加,导致公务用车购置费增加。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1辆。楚雄州人民检察院(本级)车辆老化严重、损耗大、日常运维成本较高,存在较高的行车安全隐患,根据云财政法函〔2025〕18号文件,更新购置执法执勤用车1辆,以满足检察办案需求。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6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460,124.60元,主要用于公诉及审判监督工作、侦查监督工作、监所检察工作、控告申诉以及其他检察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1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公务接待费支出32,886.50元,主要用于检察系统内外、上下级间的工作联络、交流学习、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往来活动发生的接待支出。

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州人民检察院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707,304.71比上年减少275,159.90,下降2.12%,主要原因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关于党政机关“过紧日子”的决策部署,严控行政运行成本,压缩一般性、非刚性、非重点支出,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控非必要公务活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楚雄州人民检察院正常运转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5年末,楚雄州人民检察院资产总额232,559,607.18元,其中,流动资产10,150,660.65元,固定资产211,296,679.78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960,000.00元,无形资产9,962,177.59元(净值),其他资产190,089.16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801,534.08,其中固定资产减少7,964,812.62。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处置车辆3辆,账面原值726,834.00;报废报损资产231项,账面原值1,296,066.59,实现资产处置收入2,600.00;出租房屋600.00平方米,账面原值2,575,443.59,实现资产使用收入78,160.00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公开12表

三、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514,524.4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735,535.75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207,620.27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571,368.38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891,723.1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868,198.80元。(以上“政府采购工程支出”不包括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楚雄州人民检察院2025年度共有退休人员25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59人。离退休人员工资均由地方财政保障,故附表中离休费、退休费无金额。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住房保障支出等。

四、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预算绩效管理:是以预算为对象开展的绩效管理,也就是将绩效管理理念和绩效管理方法贯穿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并实现与预算管理有机融合的一种预算管理模式。预算绩效管理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强化政府预算为民服务的理念,强调预算支出的责任和效率,要求在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中更加关注预算资金的产出和结果,要求政府部门不断改进服务水平和质量,花尽量少的资金、办尽量多的实事,向社会公众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使政府行为更加务实、高效。预算绩效管理的表现形式是四个环节紧密相连,即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跟踪监控、绩效评价实施、评价结果运用的有机统一,一环扣一环,形成封闭运行的预算管理闭环。

财政拨款: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拨付的财政资金,国务院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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