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9日,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表彰大会在北京召开,中央综治委对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市(地、州、盟)和单位进行表彰,楚雄彝族自治州荣登上榜,并获"长安杯"!
在刚刚闭幕的4年一次的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表彰大会上,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再次荣获“2013——2016年度,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州市”称号,并捧得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最高荣誉奖“长安杯”。这是楚雄州连续5届获得“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州市”称号,第3次捧得“长安杯”。也是云南省唯一连续获得此殊荣的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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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长安杯"?
“长安杯”是中央对一个城市平安建设、社会治理创新、和谐社会建设及发展软环境等综合水平的最高褒奖,只有连续3 届(每4 年1届)被评为“综治优秀市”才有参评资格。这意味着要连续12年都站在先进州市这个位置上才有资格拿到“长安杯”。“长安杯”也是我国综治领域时间跨度最长、涵盖内容最多的一项综合考评。
▲什么是“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市”?
“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市”荣誉是我国在政法综治领域设立的最高综合性奖项,由中央综治委、中央组织部、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每4年评选一次。评选标准包括公众安全感、平安创建、严打整治、防控体系建设、基层基础建设、社会矛盾纠纷调解、社会管理工作等多项指标。
被授予“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市”称号和“长安杯”,既是地方党委、政府政法综治工作的最高荣誉,也是对这些地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社会稳定工作的最高褒奖。
长期以来,楚雄州各级党委和政府把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政法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不断创新社会治理理念思路、体制机制、方法手段,一手抓保平安护稳定,一手抓打基础促长远,防范处置了一大批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增强了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2017年上半年公众安全感满意度测评中我州排名全省第2,5个县排名全省前10名。
特别是近4年来,楚雄州政法综治各部门在州委、州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继续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以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体系,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为指引,更加注重联动融合、开放共治,更加注重民主法治、科技创新,提高预测预警预防各类风险能力。坚持问题导向,努力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制机制,加快建设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各级党委和政府高度重视社会治理工作,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把公共安全工作放到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谋划,切实肩负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
全州政法战线一是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持从党和国家大局出发看问题、想问题,清醒看到存在的困难和面临的挑战,坚决打好防范和管控重大风险攻坚战。二是深入分析和准确判断当前形势,从实际出发,遵循治理规律,把握时代特征,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更好解决社会出现的各种问题,确保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三是着力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建设,深化对社会运行规律和治理规律的认识,增强社会治理整体性和协同性,提高预测预警预防各类风险能力,增强社会治理预见性、精准性、高效性。四是不断树立法治思维、发挥德治作用,更好引领和规范社会生活,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进一步提高政法工作亲和力和公信力,保证全州经济社会发展各项事业在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中顺利推进。
主要做法: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扎实履行综治维稳第一责任。
二是注重创新发展,全力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
三是全面施策,有效维护社会大局安全稳定。
四是夯实社会治理基层基础,提升平安建设质量和水平。
五是加快依法治州进程,进一步筑牢社会治理的法治基础。
主要荣誉:
2013年以来,楚雄州广大人民群众对社会治安的满意度逐年明显提升,2013年至2017年上半年分别位居全省州市第7位、第4位、第6位、第3位、第2位。
先后14年荣获云南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工作考核先进州市。
连续2届10年荣获“全国铁路护路联防先进单位”。
18年荣获“云南省铁路护路联防工作先进州市”。
10个县市分别荣获省级“平安县市”、达100%。
9个县市荣获省级“先进平安县市”、达90%。
楚雄精神卫生服务管理受到国家卫计委充分肯定、并在全国交流推广;楚雄州“路地联勤联防联治联创联建”的铁路治安管理模式得到中国铁路总公司及昆明铁路局的充分肯定,并在全国交流推广,大姚县被中央610办授予全国预防邪教警示教育示范县。(楚雄州委政法委 杨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