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专项督查,通过现场走访,查阅登记台账等方式,以曾发生过性侵未成年人案件的宾馆、酒店为重点检查对象,从是否有“五必须”宣传告示、是否对未成年人入住进行实名登记以及相关工作人员对强制报告制度内容是否知悉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
通过此次专项督查,发现部分宾馆、旅社存在接待未成年人入住时未进行实名登记、台账管理不规范、部分从业人员不清楚接待未成年人入住“五必须”要求具体内容、未摆放“五必须”明显标识以及对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规定不知晓等情况。
针对已违反治安管理条例及其他行政法规的旅馆从业人员,公安人员现场作出了行政处罚,并要求积极整改。
针对部分旅馆从业人员对“五必须”以及强制报告制度等未成年人保护规定不清楚、履职不到位等情况,参与督查的检察官现场向旅店经营者及服务人员宣讲了《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试行)》等相关规定,并发放了“两法”宣传资料。
要求旅店经营者及服务人员明确知悉《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规定,深刻理解强制报告制度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严格落实未成年人入住“五必须”制度,依法依规经营,切实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社会保护。
在下一步工作中,楚雄州检察机关将继续落实好“检爱同行 共护未来”法律监督专项行动,凝聚各部门力量,坚持“督导而不替代”的原则,与公安机关建立日常监管与突击检查相结合的长效工作机制,持续跟进旅馆业接待未成年人入住“五必须”及强制报告制度的落实情况,积极参与对未成年人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