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河(湖)长+检察长”工作机制,3月,元谋县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与元谋县水务局对龙川江元谋段开展联合巡河。
联合巡河中发现垃圾池污染龙川江水
在巡河过程中发现,龙川江元谋段上游部分小月旧村段河道旁建有1个村民共用垃圾池,该垃圾池修建于老羊公路旁,龙川江的上方,垃圾池堆满后垃圾会从缺口滚入龙川江内,垃圾发酵后的污水也会流入龙川江,造成了龙川江水生态环境污染。
整改中
整改后
针对这一情况,元谋县检察院及时向行政机关发出了《检察建议书》,建议另行选址,合理规划建设村小组垃圾堆放点,引导村民将生产生活垃圾运至堆放点进行合理化处理,并及时清理龙川江小月旧村段河边及河道内的生产生活垃圾,保护龙川江水生态环境。收到检察建议书后,行政机关积极进行整改,拆除了垃圾池,并组织单位及基层党员干部、志愿者对龙川江岸边垃圾、河流漂浮物进行清理。
整改前
整改后
近年来,元谋县加快推进国土绿化行动,对龙川江特别是县城段采取“河系治理绿化涵养+城市生态走廊+河道综合治理”相结合方式,对龙川江水质及沿岸生态实施保护修复,如今的龙川江河畅、水清、岸绿、景美,已然成为“城市之肺”。
元谋县检察院将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运用好“河(湖)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加大龙川江元谋段巡查力度,为保护好“城市之肺”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