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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人民检察院深入学习贯彻新修订
时间:2018-11-0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实施以来,楚雄州人民检察院认真组织了多层次的学习活动,确保新修订《纪律处分条例》学习贯彻执行到位。

  党组中心组专题学习。10月24日,楚雄州检察院召开2018年度第九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党组班子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副处级以上干部参加学习。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央、省、州党委关于学习贯彻新修订《纪律处分条例》的有关精神。州检察院党组成员、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段正明领学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条例》修订的相关内容和九大亮点进行了解读。普赵辉检察长强调,新修订的《条例》紧紧围绕我们党承担的新使命新任务,作出了体现时代性的新规定,突出了党纪特色,对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提出了更为严格的纪律要求。要求州院机关各党支部要认真组织学习,全体检察干警要对照《条例》认真学习,将《条例》作为自己的行为准则,不断增强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不断巩固“两学一做”和检察队伍纪律作风专项政治活动成果,把全面从严治党推向纵深。

  全州干警集体学习。11月2日,楚雄州检察院召开全州视频会议,对新修订《纪律处分条例》进行专题学习。党组成员、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段正明结合实际案例,讲解了《纪律处分条例》修订的背景,并对新修订内容、重点内容、修订亮点进行了逐条解读,使全州检察干警更加深入地掌握了新的纪律、新的规定、新的要求。

  支部会议深入学习。连日来,楚雄州人民检察院各党支部迅速行动,以支部为单位认真组织学习。党组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支部会议,带头进行学习,使新修订《纪律处分条例》全方位、无死角传达学习到位,确保全体党员、全体干警都能够准确把握新规定,为工作和生活划出明确具体的红线。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机关党委书记李光俊在参加第九党支部学习时提出,要充分发挥好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团结带领非党群众一起学习,共同奋进。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刘存云在参加第八党支部学习时提出:要自觉提高遵规守纪的思想意识,让制度“长牙”纪律“带电”,以高度的责任感和务实的工作作风,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廉洁自律能力。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第一党支部书记张洪顺在支部学习和廉政提醒谈话时提出,要认真领会新要求,准确把握新形势,严格执行新规定,把《条例》作为工作生活的纪律、自身言行的底线来严格贯彻执行。

  全体党员原文学习。为保障个人自学,楚雄州人民检察院早在9月就下发通知要求全体党员开展自学,并向全体干警发放了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要求干警原文学习。通过内网和新媒体上传要点图解、条文新旧对比等学习资料,方便干警进行学习,确保全体干警、特别是党员干警学习到位、执行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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