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 在中共楚雄州委州直机关工委下发的《关于命名“规范化建设县级示范党支部”和“规范化建设达标党支部”的决定》中,楚雄州人民检察院机关8个党支部全部被命名为“规范化建设达标党支部”。与此同时,在州委组织部、州委老干局近日下发的《关于命名楚雄州第二批州级离退休干部“示范党支部”的决定》中,楚雄州人民检察院机关第十党支 部还被命名为州级离退休干部“示范党支部”。
开展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实施党支部建设整体提升工程总体部署的重要举措。中共云南省委提出:从2018年开始,用三年时间,推进全省基层党支部规范化建设,着力提升我省基层党支部党建工作规范化水平。
2018年4月以来,楚雄州人民检察院机关党组织高度重视党支部规范化达标创建工作,按照省、州党委部署安排及相关工作要求,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主线,紧紧围绕“抓党建带队建促业务”党建工作思路,把党支部规范化达标创建作为机关党建工作的重要抓手,切实开展以“健全基本组织、建强基本队伍、开展基本活动、落实基本制度、强化基本保障”为主要内容的党支部规范化达标创建工作。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党费日”“主题党日”“党员政治生日”“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基本制度,层层压实党建工作责任,健全完善党建工作机制,不断夯实党建工作基础,丰富和创新机关党建方法和载体,巩固拓展近年来取得的党建工作成果,努力提升机关党建工作质量,促进了各项检察工作顺利开展。
经过严格标准的规范化创建和层层达标申报,2018年12月,楚雄州人民检察院机关8个党支部接受并顺利通过了上级党组织考核组的检查考核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