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青年,再出发!青年理论学习小组2021年学习研讨活动开始啦 |
时间:2021-03-10 作者:楚雄州人民检察院团支部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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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引导青年检察人员加强理论学习,弥补政治理论学习短板,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努力提升青年检察人员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楚雄州检察院机关青年理论学习小组于2月26日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研讨为主题、组织开展了2021年度理论学习小组的首次集体学习活动。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华明昌应邀参加此次活动,并对学习活动进行点评指导。
活动中,院机关党委青年委员、团支部书记刘子杨同志领学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基本精神和核心要义》一文中关于“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的论述。集中学习结束后,与会的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各成员,就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心得分别进行了交流发言,并结合各自岗位实际和个人特长交流分享了如何贯彻落实好全州检察长会议精神,更好地为楚雄检察事业贡献自己的智慧和力量。学习讨论现场气氛活跃,达到了青年检察人员之间相互学习交流、共同提高的良好效果。
华明昌副书记对学习讨论交流发言情况作集中点评,并表示成立楚雄州人民检察院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并组织开展相关学习活动,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相关规定、多形式落实上级团组织关于开展“云岭青年大学习”要求的重要举措,同时也是推动和促进楚雄州各项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需要,希望机关全体青年检察人员应充分利用好这一学习平台,认真开展政治理论学习,着力提升年轻干部必须具备的“七种能力”,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往心里走。华明昌副书记还与大家分享了《关于年轻干部要提高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指示》(习近平)和《机关干部要自觉加强理论学习》(李炎溪)两篇文章。
图文:楚雄州人民检察院团支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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