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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柏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时间:2021-09-1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双柏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双柏县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双柏县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其职能是通过依法履行法律监督:对于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法令、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对于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进行侦查。对于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对于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于刑事案件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监狱、看守所、劳动改造机关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全力投入疫情防控阻击战。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县委和州检察院要求,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成立疫情防控和业务指导组,强化涉疫情防控案件办理,建立办案快速反应机制,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了检察力量。

2.下好服务三大攻坚战整盘棋。把服务脱贫攻坚工作做足做深,“向扶贫款物伸手必严惩”要落地。将司法救助与精准扶贫有效对接,为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困难群众打开希望之门,努力保障当事人依法获得救助。派齐驻村工作队员2名,投入扶贫工作经费4.1万元。积极参与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案件,高度重视“套路贷”等问题。

3.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始终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及时调整充实了扫黑除恶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并成立涉黑涉恶案件办案专业团队,强化内外衔接和办案措施,以案释法。经审查共提起公诉涉恶势力犯罪团伙案件1件4人,有力打击了黑恶犯罪,全面提升了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实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双清零”的目标。

4.打好优化营商环境组合拳。深入开展“百名检察官服务百家民营企业”工作,落实平等保护民营企业政策,建立“亲”“清”新型检企关系,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州委、县委各项惠企政策。9名员额检察官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完成第一次进驻企业联系服务工作。目前,正在办理涉民营企业案件2件4人。

5.上好呵护未成年人成长第一课。会同双柏县教育体育局联合制发了《关于细化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和督促落实省教育厅<通知>的方案》。9名检察官被聘任为全县乡镇主要学校法治副校长,开展未检主题“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学生走进检察院,开展“法治进校园”法治讲座13场次,共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3件3人。

6.练好社会治理现代化基本功。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传递“法治温度”,把释法说理工作贯穿接访、办案全过程,持续做好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办理信访案件6件,办结回复率100%。

7.全力做优刑事检察。规范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着力提高确定刑量刑建议的能力,充分发挥我院新组建“危害公共安全及涉林案件”办案团队的优势,加大确定刑量刑建议适用,突出释法说理,提高确定刑量刑建议采纳率,降低被告人上诉率。提升刑事诉讼监督质效,大力推行公开听证,降低审前羁押率,完善不起诉制度,举行公开听证案件6件。受理公安提请审查逮捕案件20件28人,受理一审公诉案件74件96人,提起公诉85件113人;电子卷宗制作71件171卷,法律文书公开53件,案件信息公开21件,发出流程监控意见书7份,流程监控口头提示50余次,接待律师阅卷24次,为律师提供电子卷宗26份,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保证12309检察网正常上线运行,6月开始做到案件流程监控全覆盖。

8.认真做强民事检察。构建多元化民事诉讼监督格局,依职权办理审判违法监督案件4件,依当事人申请办理不服民事生效调解、裁判申请监督案件1件。

9.努力做实行政检察。积极拓宽行政诉讼监督案件线索渠道,办理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案件2件,发出检察建议2件,目前,行政机关均回复并已整改落实。

10.积极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坚持“公益保护”核心,突出重点、精准监督。共受理初核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线索22件,报州院批准后立办行政公益诉讼案件21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4件,正在办理7件;受理审查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线索3件,经州院批准起诉2件,批准起诉案件向法院起诉后,均已开庭审理,1件已作出判决,支持了检察机关全部诉讼请求。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双柏县人民检察院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双柏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4人。其中:行政编制24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XX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2人,事业人员0.0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4人。

实有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双柏县人民检察院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同时,双柏县人民检察院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双柏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度收入合计909.7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73.67万元,占总收入的85.04%;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36.06万元,占总收入的14.96%。与上年1,025.98万元对比,收入合计减少116.26万元,下降11.33%,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一是2020年度实际保障人员数较2019年减少(转隶人员),相应的人员保障收入减少;二是厉行节约,对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进行了压减;三是2020年无“两房”建设经费支出。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双柏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度支出合计892.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24.19万元,占总支出的81.12%;项目支出168.57万元,占总支出的18.8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981.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01.85万元,项目支出179.81万元)对比,支出合计减少88.90万元,下降9.06%。其中:基本支出减少77.66万元,下降9.69%;项目支出减少11.24万元,下降6.25%。变动的主要原因分析:一是2020年度实际保障人员数较2019年减少(转隶人员),相应的人员保障支出减少;二是厉行节约,对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进行了压减;三是2020年无“两房”建设经费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双柏县人民检察院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24.19万元。与上年1,014.36万元对比,日常支出减少290.17万元,下降28.61%,变动的主要的原因是:监察体制改革,2019年1-9月份转隶人员工资由省级财政保障。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20.4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5.6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03.7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4.33%基本支出人均为32.92万元,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人均支出28.20万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人均支出4.72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双柏县人民检察院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68.57万元。与上年179.81万元对比,项目支出减少11.24万元,下降6.25%,变动的主要原因分析:2020年无“两房”建设经费支出。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1.检察监督108.00万元,用于开展检察业务工作方面的开支;2.其他检察支出60.57万元,用于开展检察业务工作方面的开支。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双柏县人民检察院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97.5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9.34%与上年1,023.20万元对比,减少225.65万元,下降22.05%,变动的主要原因分析:一是2020年度实际保障人员数较2019年减少(转隶人员),相应的人员保障支出减少;二是厉行节约,对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进行了压减;三是“两房”建设经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公共安全(类)支出677.5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96%。主要用于保障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保障依法开展法律监督工作的专项业务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5.7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74%。主要用于按规定缴纳职工养老保险、职业年金、死亡抚恤支出及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

 3.卫生健康(类)支出34.6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4%。主要用于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医疗保险支出;

4.住房保障(类)支出39.5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96%。主要用于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双柏县人民检察院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94万元,支出决算为3.84万元,完成预算的77.7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44万元,完成预算的69.6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40万元,无公务接待费预算。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继续贯彻落实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财政政策,在预算控制范围内全面压缩“三公”经费,努力降低公务活动成本以及车辆运行费用。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15.80万元,下降80.4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2019、2020年均为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5.71万元,下降82.0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8万元,下降16.80%。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继续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文件精神,依法规范支出管理,全面压缩“三公”经费,努力降低公务活动成本以及车辆运行费用。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44万元,占89.61%;公务接待费支出0.40万元,占10.3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44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0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44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公诉及审判监督工作、侦查监督工作、监所检察工作、控告申诉以及其它检察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0.4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4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7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检察系统内外、上下级间的工作联络、交流学习、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往来活动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双柏县人民检察院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5.86万元,与上年69.81万元对比,减少3.95万元,下降5.66%,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因疫情影响,大部分公务活动未能正常开展,未按计划组织培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相应减少。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双柏县人民检察院正常运转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双柏县人民检察院部门资产总额632.8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12.58万元,固定资产519.94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29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663.92万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1.11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42.43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632.81

112.58

519.94

354.25

13.33

0

0

0

0

0.29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7.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7.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7.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无。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双柏县人民检察院共有离退休人员1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4人。离退休人员工资均由地方财政保障,故附表离休费、退休费无金额。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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