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对法律规定由楚雄州人民检察院办理的除第二、三检察部承办案件以外的刑事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开展相关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办理楚雄州人民检察院管辖的相关刑事申诉案件。对十县(市)院普通刑事案件的对下指导。
联系电话:0878-3379930
主任:刘萍
员额检察官:刘萍、文海、李雯
版权所有: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 工信部ICP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技术支持:正义网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